「臺灣第一美女」林志玲昨天第一次會新加坡媒體,在半小時左右的記者會上,她輕易便施展出美麗、溫柔、優雅、謙虛,仿佛她的形象是無懈可擊的完美。但是最令記者驚嘆的,也許不只是她的美麗,而是無論如何在「雞蛋裡挑骨頭」,想挖掘出她的任何不完美的嘗試,最後都被她的甜美微笑所化解。
「臺灣第一美女」名模林志玲臺灣中學畢業後,就被父母送到加拿大多倫多當小留學生,17歲業餘開始拍廣告,取得西洋美術史與歷史雙學位後,23歲回臺灣當起專職模特兒。儘管之前已小有知名度,但她真正爆紅是在一年多前,她突然受到媒體深切注意、密集報導。她的174公分身高、34C胸圍,配合天使臉孔,引起一片頌讚之聲。有媒體甚至計算出她的身材部位符合1比1.618的黃金比例,又說她的半身符合三七最佳比例。
加上她與言承旭的親密泳袍照曝光,又傳出到香港拍瘦身廣告後,豔驚香港富商,成了港臺富豪最垂涎的新寵及最受探詢的對象,更有「吃飯價」突破15萬新元,取代蕭薔成為富商心中的新性感女神。一時之間,在新聞效應發酵之後,林志玲成功連月佔據媒體版面與畫面,有人甚至稱之為「林志玲現象」。
優雅的女人不生氣
林志玲這回是為浪琴表代言而來,她說浪琴表強調優雅的形象,可是她不敢稱自己優雅,但承認自己的偶像是浪琴的前代言人奧黛麗·赫本(Audrey Hepburn),因為她對生命熱誠、認真,除了電影成就以外,對社會、家庭、慈善都有所付出,是個完美女性。她謹記偶像的一句話:「優雅的女人不生氣。」
「不敢」幾乎成了林志玲的口頭禪,對於記者引述一些褒揚與讚美,哪怕有時記者覺得她大可大方收受,林志玲仍是「不敢」連連。
請她舉自己身上最大的魅力,她笑說:「其實自己不敢講,這應該由別人來講,但我想是親和力吧,我覺得自己很平凡。」
在她走紅前的那十年,她可吃過什麼苦頭?
她說:「不敢說苦頭,因為我想做哪一行都會有苦頭,所以你得要接受。不過大概三五年前,我覺得模特兒行業還不是太受肯定、認知的時候,它不是太受尊重,大家會覺得你是個商品,那是比較寒心,但我無法改變那個情勢。」
問她對自己成為一股現象,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引起媒體、公眾的評議、討論,作何感想,她微笑說:「我也不曉得什麼原因。」對於自己的爆紅,她覺得是運氣加上種種因素。
她說,與其成為一股現象,不如做「一股暖流」。「我是樂觀的人,希望把溫暖帶給大家。我看過一本書,它說,一天帶給一個人微笑就夠了。我不覺得自己比別人優秀,只是比別人幸運,就像我從沒想到今天能看到你們,而你們還聽我說話。」
「第一美女」是我的媽媽
對於「臺灣第一美女」的封號,她說:「我受之有愧。他們也叫我第一名模,我不覺得我是,只是剛好被大家看到而已。我覺得這些(封號)是飄浮的,是別人給的,今天他們給了你,明天可能就拿走了……」
那她眼中的「第一美女」又是誰?
她嫣然一笑說:「大家可能猜我會說是哪個藝人,但其實我覺得美的事物,一定是要有感情的,所以我會說是我的媽媽。」
樹大招風,林志玲面對負面新聞的方式依舊優雅,她說:「我沒有生氣,但我身邊的人會氣得跳腳……」她說,外界總是習慣把模特兒的光鮮亮麗,跟情色、富商、夜店、黑暗套在一起,讓她感到不公平。
有記者質疑:「你都不生氣的嗎?」
她說:「我會讓自己沉澱下來,過了半個鐘,再看怎麼解決問題。生氣解決不了問題。」
正如所料,她至今採納過的最重要的意見是一個阿姨給她的——「保持溫柔。」
「這個圈子,每個人都在為名利而戰,有時你捨不得放棄,有時太競爭了、太兇猛了,一個人不應該給自己那麼多壓力。」
我喜歡擁抱人
林志玲說話音和聲軟,言輕語柔,有人曾批評那太嗲了。她自己認為呢?
「我想大家後來都聽習慣了,發現那是我真的聲音,應該不會再投訴了,呵呵!」她輕笑幾聲,也是好聽得很。
也有人認為她在主持大型頒獎典禮時,動輒擁抱藝人,指稱那是「花瓶」的表現。
她說:「我喜歡擁抱人,其實我們全家都喜歡,人家看到我擁抱哥哥,可能覺得很噁心,但我覺得那是溫暖的表現。」
有女記者問:「你覺得上帝公平嗎?」
林志玲微笑說:「上帝是公平的。」她說,念書時讀過,上帝給每個人的幸運種子,要看他有沒有耕耘發展,在遇到挫折時讓自己發展得更好。
已經踏入30歲的她,站在其它22歲女性的身邊也不顯老。她說,到了現在這個階段,經歷過那麼多,不覺得時間是消耗青春與生命,而是增加閱歷、豐富生命。
她自認做過的最不優雅的事,是在外國求學時被人騙錢,她跟那個人說:「跟我到警察局去!」或者老師不滿她那班同學的作業成績不好,還作業時把它丟在地上,她起立對老師說:「你可以把作業交給我們,不必丟到地上。」
她認為自己的缺點是倔強——「以前媽媽說我做錯都不認錯,但後來我發現,太倔強工作不會前進,和朋友相處也不會好。我以前內向、文靜、不積極,所以人家會覺得你冷冰冰的,我的小名就叫冰淇淋。」
唉,上帝怎麼會公平呢,連她最不好的外號,都是那麼甜美可口的呢!(洪銘鏵)
轉自新加坡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