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保局長陳金德2日公布華運李長榮管線監測資料。臺灣經濟日報圖
負責偵辦爆炸案的檢察官(右二)2日晚到位於高雄市凱旋路與二聖路口的爆炸地點,進入涵洞檢視管線,釐清氣爆原因與責任歸屬。臺灣聯合報圖
中新網8月3日電 綜合臺灣聯合報、經濟日報報導,高雄氣爆慘劇,誰是禍首?高雄檢方及市政府調查均指向李長榮化工。市府環保局長陳金德說,李長榮化工發現外洩仍要求華運供氣近三小時,等關上閥門「十分鐘後就氣爆」。
氣爆前發現外洩 洩氣企業仍供氣3小時
高雄檢方昨天也確認三處疑似外洩的引爆點,其中一處在前鎮區二聖、凱旋路口,檢察官兩度進到涵洞內「搜證」一小時多,確定裡面有三家公司管線,但當晚供氣的只有李長榮化工,檢察官勘驗後下令封鎖現場。
陳金德指出,根據前鎮儲運所的管線監控資料,氣爆當晚八時四十三分二十一秒,華運公司及李長榮化工就發現丙烯輸送管壓力遽降,可能外洩,華運九點三十分主動關閉閥門。
根據雙方當天工作日誌,華運的日誌記載,關閉閥門三十分鐘後,晚間十時李長榮要求繼續供料,十時十五分華運開始供料。直至十一時三十五分,華運孫姓領班回到華運,表示二聖路有丙烯外洩,華運才再度關閉閥門。
陳金德說,按正常程序除應立即關掉閥門,並要馬上通報環保局,「李長榮不但未通報,還要華運繼續輸送丙烯」。直到晚上十一時四十五分才關上閥門,「不久就氣爆了」。三個小時大量丙烯外洩,導致憾事發生。他表示,環保局要求李長榮化工說明為何有異常情況時未通報,也未進行緊急處置?但到昨天為止,李長榮化工始終沒出面向環保局說明。
陳金德說,根據調查,爆炸前、後現場測得的都是丙烯,爆炸前附近有三條輸送丙烯管線,其中二條當天未輸送丙烯,只有一條屬於華運通儲正在輸送丙烯到李長榮化工大社廠的管線在作業。
陳金德表示,勞工局檢測發現華運倉儲輸送李長榮的丙烯管線流量,當晚八點到九點間突然由每小時二十二噸降到十九噸,少了三噸,九點以後,每小時甚至僅有零點幾噸,顯示管線當時有破裂及外漏。
高雄官方提三證據 直指禍首
高雄市環保局長陳金德昨日表示,依據所掌握三項證據顯示,此次發生氣爆的氣體是丙烯,問題管線是來自華運倉儲輸送給李長榮化工的管線,前晚8時壓力出現異尚。證據會提供給檢察官調查,由檢方調查及鑑定,將可釐清責任。
高雄檢方昨天也確認爆炸第一現場在前鎮區二聖、凱旋路口,檢察官兩度進到涵洞內「搜證」一小時多,確定裡面有三家公司管線,但當晚供氣的只有李長榮,檢察官勘驗後下令封鎖現場。
李長榮昨日上午應證交所要求,在早上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發言人潘俐霖以「事件仍調查中」回應外界質疑;惟並未對高市環保局提出多項疑點,包括前晚8時49分時丙烯送料出現異常、兩度送料、未依規定進行通報等問題,做出說明。
潘俐霖表示,對氣爆事件表達關懷與遺憾,會全力配合相關單位管線開挖、釐清事實真相,董事長李謀偉等高階主管已南下高雄現場,配合調查。
陳金德表示,氣爆前後,根據現場採樣調查,確定是丙烯外洩惹禍。此次出事地點附近,輸送丙烯有三條石化管線,其中二條是臺灣「中油」輸往「中石化」及李長榮,但這二條當時未輸送丙烯,唯一有在作業的管線是華運倉儲輸送給李長榮的。
陳金德指出,根據前鎮儲運所管線監控資料,氣爆當晚8時43分21秒,華運及李長榮就發現丙烯輸送管壓力遽降,可能外洩,華運9時30分主動關閉閥門。
根據雙方當天工作日誌,華運的日誌記載,關閉閥門30分鐘後,晚間10時李長榮要求繼續供料,10時15分華運開始供料。直至11時35分,華運孫姓領班回到華運,表示二聖路有丙烯外洩,華運才再度關閉閥門。
陳金德說,按正常程序除應立即關掉閥門,並要馬上通報環保局,「李長榮不但未通報,還要華運繼續輸送丙烯」。直到晚上11時45分才關上閥門,「不久就氣爆了」。三個小時大量丙烯外洩,導致憾事發生。
當時依據環保局檢測,爆炸區空氣丙烯濃度達1.3萬ppm,可想像地下水道濃度更高,一點火花就會引爆。
他認為,李長榮對丙烯管線外洩情形,處理上有多項疏失,像是31日晚一開始發現有異常時,該公司就應檢視壓力、流量等操作條件,判斷是否有洩漏情形發生。
一發現有洩漏的情形,即應通知華運及環保局,告知有狀況發生,需要進行緊急應變措施,而且要停止供料;如果李長榮有通報,此次死傷狀況就不會這麼嚴重。
陳金德強調,環保局掌握到的證據會提供給檢察官調查,全案有待檢方調查及鑑定報告出爐,真相就可以清楚。
潘俐霖指出,到底流失多少丙烯、中間過程是否有疏失,目前都在調查中,待事實真相還原後,會再儘速召開記者會。她重申該公司丙烯管線在31日晚間8時46分流量正常,8時49分流量數據異常,當晚9時40分至10時10分曾與華運倉儲進行試漏測試,顯示壓力值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