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愛,它會存留在心裡某個柔軟的角落,從不輕易的說給他人聽,只是在默默的獨處時找一個可以讓心棲息的地方,淡看雲煙,笑對花開花落。
有一種愛,深入骨髓超越肉體的精神之戀。它也許是青春年少時懵懂的初戀,茫茫人群中只一眼便覺得定是地老天荒;也許是眾裡尋他千百度的驀然回首,永遠的定格在歲月的深處歷久彌新。
所有的情感中唯獨愛情最是折磨人,越到深處越糾結難捨。無論怎樣選擇,終是傷害別人並且折磨自己。愛情它就是個謎,一旦彼此真心相許了誰又能輕輕鬆鬆的全身而退。
總以為年少輕狂的少年時代談一次轟轟烈烈的戀愛,生命才會完整,因為此時的承諾動人且美好,可隨著年齡的增長,才發現,那「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未來,更令我嚮往。
人的一生中遇見多少人,經歷多少事,能有幾人一直是值得牽掛的,你偏偏就是我念念不忘的那一個。也許是我對你用情太深,也許是我前世虧欠你太多,今生才讓我受這般甜蜜的折磨。
有人說過:「所有的深情,原來是由細碎的時光一一串成的。」 大概就是這樣,就如你深愛著一個人,卻發覺千言萬語,最終出口的,要麼是那些生活瑣事,要麼是幾句平淡的問候,要麼是欣賞同一本書,觀看同一個新聞,聞同一朵花,觀同一個日落。
昨天朋友圈裡L姑娘發了兩張照片,她回復別人是在拍婚紗照。我不禁感嘆,她能遇到他,真好。之後又分享李玉剛的《剛好遇見你》,寫著「剛好遇見你,讓我安心幸福」的分享理由。很高興我的姑娘找到了真愛,希望她永遠幸福。
是啊,若不是真的喜歡,何必誇張成愛。相遇是緣分,相愛更值得珍惜,若是愛或被愛,就應該好好對待這份情感,不應因為外界的因素而改變自己的內心。如果對一份感情足夠痴迷,如果覺得你們足夠合適,那就用心在一起。愛就是要說出來,不開口的愛不足夠珍貴。
仿佛大家都在說找一個對的人,然後在一起。什麼是對的人啊,是那個願意陪你一日三餐的人,還是那個把你寵著什麼都讓著你的人啊。我所理解的對的人,大概就是在一起後可以包容彼此,可以給彼此動力,可以不顧一切的為對方付出而毫無怨言,可以為了對方變成更好的自己。
愛一個人,若是不能執子之手,那就好好的珍藏在心裡,就像金嶽霖對林徽因的那份情感,只要你好好的我便開心。不打擾,不糾纏,甚至不告訴你,我依然愛你如初。
希望你遇到一個溫暖的人和一場足夠好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