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記者 肖玲玲
4月13日,青島市醫療保障局發布了《關於公布中止、暫停醫保業務及終止醫保服務協議、終止護理保險服務協議單位名單的通知》。按照《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辦法》(青醫保規〔2019〕3號文件印發)、《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辦法》(青醫保規〔2019〕5號文件印發)和《青島市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協議管理辦法》(青醫保規〔2019〕10號文件印發)的有關規定及相關單位醫保服務協議約定內容,對部分醫保定點醫藥機構、長期護理保險定點護理服務機構分別予以中止醫保業務、暫停部分醫保業務和終止醫保服務協議、終止護理保險服務協議,總共涉及16家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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