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體育訊 保齡球的起源也許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200年的古埃及,人們在那裡發現了類似現代保齡球運動的大理石球和瓶。在13世紀的德國教會裡,流行著一種「九柱球」的遊戲,來檢驗教徒對宗教的信仰程度。直到宗教革命之後,馬丁路德統一了九瓶制,成為現代保齡球運動的真正起源。如今,保齡球已經成為現代社會中的一項時尚運動,流行於歐、美、大洋洲和亞洲一些國家。 保齡球,英文名是bowling,又稱地滾球,它是在木板道上滾球擊柱的一種室內運動。
保齡球最早開始於公元3至4世紀的德國。最初,天主教徒在教堂走廊裡安放木柱,用石頭滾地擊之。他們認為擊倒木柱可以為自己贖罪、消災;擊不中就應該更加虔誠地信仰「天主」。直到14世紀初,才逐漸演變成為德國民間普遍愛好的體育運動項目。後來,荷蘭人和德國人的後裔移居美國,便把保齡球傳到了美國。
在16世紀時,是9個瓶的遊戲,數年後,演變成10個木瓶,瓶的擺設形狀也從鑽石形變成三角形。1895年,美國保齡球總會正式成立。
1951年,國際保齡球聯合會成立,1954年,第一次保齡球國際比賽在芬蘭的赫爾辛基舉行。1988年的奧運會,保齡球列為表演項目。
比賽分個人賽和多人賽。賽前,以抽籤決定道次和投球順序。比賽時,在球道終端放置10個木瓶成三角形,參加比賽者在犯規線後輪流投球撞擊木瓶;每人均連續投擊兩球為1輪,10輪為一局;擊倒一個木瓶得1分,以此類推,得分多者為勝。
規則規定,運動員投球時必須站在犯規線後面,不得超越或觸及犯規線,違者判該次投球得分無效。投球動作規定用下手前送方式,採用其他方式為違例。
保齡球具有娛樂性、趣味性、抗爭性和技巧性,給人以身體和意志的鍛鍊。由於是室內活動,不受時間、氣候等外界條件的影響,也不受年齡的限制,易學易打,所以成為男女老少人人皆宜的特殊運動。
一、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0年5月在安徽省合肥市舉行,地點是合肥金馬保齡球館,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競賽項目:
(一)男子:單人、雙人、三人、五人隊際、全能、精英、團體
(二)女子:單人、雙人、三人、五人隊際、全能、精英、團體
三、參賽單位: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解放軍、行業體協可以組隊參賽。
(二)若代表團未組隊,地市協會、俱樂部等可以組一支隊參賽。
四、運動員資格:
(一)經有資質的醫務部門檢查證明身體健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符合《中國保齡球協會會員管理規定》年度註冊的要求,具有中國保齡球協會個人會員資格,並符合《保齡球運動員參加全國比賽代表資格註冊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
(三)運動員代表資格將於2009年12月31日前在中國保齡球協會網上公示。
五、參加辦法:
(一)設預選賽暨2009年全國保齡球錦標賽,男女團體各前十名且具有組隊參賽資格的單位獲得參加決賽階段比賽的資格。
(二)各隊須報滿6名男運動員、6名女運動員參賽。
(三)參賽運動員須參加所有單項(單人、雙人、三人、五人、全能)比賽。
(四)參賽運動員須辦理賽事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六、競賽辦法:
(一)執行最新版中國保齡球協會審定的FIQ-WTBA競賽規則,並按照國際比賽相關規程進行比賽。
(二)單項及全能賽運動員積分相同並需排列名次時,加賽9、10格,如仍同分繼續加賽9、10格,直至決出名次。
(三)精英賽:
1. 獲得個人全能24局總分前16名的運動員參加精英賽。有參賽資格的運動員,於賽前一天到競賽部確認是否參加比賽,未確認者的名次位置由相鄰名次依次遞補,最終確認16名運動員參加精英賽比賽。
2. 每名運動員進行15局單循環賽,按照15局循環賽總分(包括加分)確定梯級挑戰名次,每局勝者加10分,平者各加5分,負者不加分。前三名的運動員進行梯級挑戰賽,梯級挑戰賽出現同分(冠亞軍挑戰賽指兩局總分)時加賽9、10格。
3. 上述15局比賽分兩節完成,每天用一種油型比賽一節,第一節為八局,第二節為七局。賽前30分鐘運動員須親自到賽場檢錄,未到場檢錄者,取消比賽資格,其空缺由下一名次運動員遞補。
4. 精英賽中,運動員分數相同時,名次依據全能成績確定。
(四)團體賽分別取各參賽隊中全能成績最好的男、女各5名運動員成績累加進行排名。如成績相同,按各類別單項獲得金牌數排名,如所獲金牌數仍相同,則按照所獲得銀牌數排名,依此類推。
(五)各隊須按照FIQ-WTBA規定,統一隊服,並符合相關要求。
(六)自備符合競賽規則的保齡球和鞋。比賽用球須通過球檢,方可使用。
(七)比賽中使用兩種方式下油,包括油的容量。使用短油距離28-32英尺和長油距離40-44英尺。兩種上油方式之間的最小值差為10英尺。從橫向的最低點到最高點之間的油量比率為1∶2.5,並且逐漸縱向變細變長。
七、裁判和仲裁:
由3人組成技術委員會主持比賽,由3人組成仲裁委員會依據FIQ-WTBA相關規定執行仲裁職責。裁判員及仲裁委員選派事宜另行通知。
八、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各項目錄取前6名,給予獎勵。參加比賽的人(對、隊)數不足6人(對、隊)的小項,只進行表演,不錄取名次。
(二)設「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辦法另定。
九、報名與報到:
(一)參賽單位須於2010年1月31日前將參賽運動員名單(附件)一式3份(加蓋參賽單位公章)分別報國家體育總局群眾體育司、國家體育總局小球運動管理中心(北京崇文區體育館路5號,郵編:100763,聯繫人:王佳鑫,電話:010-87183540)和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組委會競賽部(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號富康大廈B區五樓508室,郵編:230001,聯繫人:葛偉,電話:0551-2650872,郵箱:hfsth@126.com)。
(二)報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反興奮劑工作:
比賽期間將開展反興奮劑宣傳教育,進行興奮劑檢查,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其它:
(一)運動隊在賽區的食宿費用按組委會統一標準自理,競賽組織費等由組委會負責。
(二)運動隊冠名及著裝廣告等要求按國家體育總局規定執行,具體內容另行通知。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