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

2020-12-18 上海政務

  (據「中國上海」網站)

  各區衛生健康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有關醫療機構,市醫師協會、市預防醫學會,市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事務中心::

  為規範本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臨床培訓基地過程管理,提高臨床實踐的培訓質量,根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工作方案》和《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實施辦法(試行)》,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臨床培訓基地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臨床培訓基地管理辦法(試行)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臨床培訓基地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以下簡稱「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臨床培訓基地過程管理,提高臨床實踐的培訓質量,根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工作方案》和《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實施辦法(試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臨床培訓基地(以下簡稱「臨床培訓基地」)是指由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認定的,主要負責實施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臨床實踐培訓工作的醫療機構。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三條臨床培訓基地應當將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的整體框架,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領導小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專業基地、輪轉科室四級組織管理體系和專家指導委員會中加入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的相關工作職責,推動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的有效開展。

  第四條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應將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統籌規劃、統一管理,設置專職人員負責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的管理,並將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計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培訓容量和工作量,作為增加專職管理人員配置的依據。

  第五條臨床培訓基地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應加強與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相關管理部門的聯繫,並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加強溝通和反饋。

  臨床培訓基地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每月應向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的相關管理部門提供培訓對象的出勤情況、日常考核和出科考核成績,並對培訓對象的每月績效發放提供建議。

  在臨床培訓基地期間,培訓對象的培訓檔案(考勤、各種考核資料等)由臨床培訓基地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統一整理和保管,培訓對象在完成臨床實踐培訓後,所有原始資料均交由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管理部門統一歸檔。

  第六條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輪轉應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教學管理體系,並設置專/兼職教學管理人員,全面落實輪轉科室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任務。

  第三章過程管理

  第七條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過程管理是指培訓對象從進入臨床培訓基地到完成臨床實踐培訓內容的全過程、各環節的動態管理。入院教育、入科教育、輪轉培訓、教學活動、培訓考核是過程管理的重要環節,開展院級督導和接受上級職能部門評估是過程管理質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第八條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和輪轉科室應在培訓對象進入臨床培訓基地前,依據臨床實踐培訓細則、培訓人數、科室容量等綜合情況,制訂培訓輪轉計劃,並嚴格執行。計劃一經制訂,不得隨意更改,特殊情況,須報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審批。

  第九條入院教育是由臨床培訓基地依據臨床實踐培訓細則需求,針對新進入基地的培訓對象而統一組織實施的崗前培訓。入院教育應由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牽頭,與其他相關部門共同完成。入院教育應集中進行,形式多樣,做到有計劃、有考核、有記錄、有評價。

  入院教育內容應包括:醫療機構基本概況、行風建設、醫療衛生法規、醫院管理規範、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政策制度、醫學人文與溝通技巧、醫療文書書寫規範、電子病歷系統操作流程、院感防控規範、基本醫療規範,以及各職能部門職責任務等。

  第十條入科教育是由輪轉科室依據臨床實踐培訓細則的要求,對新進入輪轉科室的培訓對象統一組織實施的崗前培訓。入科教育由輪轉科室主任負責,教學主任、教學秘書或指定專人具體組織實施。入科教育應在培訓對象入科時集中組織,新入科的培訓對象必須參加,根據崗位培訓需要確定學時。輪轉科室應加強入科教育,做到有計劃、有考核、有記錄、有評價。

  入科教育內容應包括輪轉科室概況、教學管理架構、病區分布、培訓標準與要求,學科特色與優勢、輪轉方式及考核、專科病史採集、專科體格檢查、專科輔助檢查判讀及醫療文書書寫要求等。

  第十一條臨床培訓是由輪轉科室根據臨床實踐培訓細則要求統一組織開展的臨床實踐活動。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內容與標準、教學活動、日常考核、出科考核等;科室和培訓對象必須按照臨床實踐培訓細則的要求進行,不得縮短培訓時間,不得減少培訓內容。

  臨床培訓應包括醫德醫風、政策法規、團隊合作與人際溝通、專業知識、專業技能、醫學人文等,同時兼顧臨床教學和科研素養培養。

  第十二條臨床培訓基地應加強培訓考核,促進培訓嚴格管理、規範實施、確保質量,內容包括過程考核和結業考核,以過程考核為重點。過程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出科考核,結業考核包括臨床實踐部分的公共理論知識、專業理論知識和臨床技能培訓內容。

  第十三條日常考核由輪轉科室組織,應在培訓對象出科考核前完成。主要考核出勤、醫德醫風、參加教學活動、完成臨床實踐培訓細則情況。日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出科考核。

  第十四條出科考核由輪轉科室組織,一般在培訓對象出科前完成。輪轉科室應建立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考核組,按照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臨床實踐培訓細則的要求,開展專業理論、臨床技能操作能力考核。

  出科考核應綜合日常考核、專業理論考核、臨床技能操作能力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資料由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出科考核不合格者可有1次補考機會,若仍不合格,需進行補訓。補訓後考核仍不合格,則視為過程考核不合格。

  第十五條臨床培訓基地應建立培訓、教學、考核等評估體系,定期組織開展輪轉科室自查、院級督導、第三方評估,加強質量控制,保障培訓質量。

  第四章師資隊伍建設

  第十六條臨床培訓基地應把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作為提高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質量的重要舉措,將師資遴選、培訓、考核和激勵制度,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的框架內。

  第十七條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師資應從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師資中遴選且相對固定,須獲得省(市)級以上組織的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師資培訓證書。

  第十八條臨床培訓基地應建立和健全教學激勵機制。輪轉科室主任、教學主任、教學秘書和帶教老師考核結果應作為評優和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與個人職稱晉升相掛鈎,將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過程考核和結業考核結果與輪轉科室績效考核緊密掛鈎。公衛醫師規範化師資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師資享有同等評優資格。

  第十九條對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管理不善、未按培訓標準開展培訓、編造虛假培訓記錄、出具虛假考試考核成績等情況的輪轉科室主任、教學主任、教學秘書等,視情節輕重可予以扣除相應績效、通報批評、撤銷職務等處罰。對缺乏責任心、帶教不認真、存在醫德醫風、師德問題和年度師資評價不合格的師資取消帶教資格,並暫停或延緩晉升、聘任新職務。

  第五章培訓對象的管理

  第二十條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相關管理部門、臨床培訓基地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和輪轉科室共同負責培訓對象的日常管理。臨床培訓基地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總負責,輪轉科室和帶教老師具體負責,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相關管理部門協同管理。

  第二十一條臨床培訓基地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備的檔案管理、評價體系、反饋機制和淘汰機制,規範培訓對象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條輪轉科室應建立完善的考勤制度和完備的培訓檔案,及時做好培訓對象的信息管理與歸檔。

  第二十三條培訓對象醫療活動管理主要由輪轉科室和帶教老師組織實施,在帶教老師指導下按時完成各項醫療活動,包括參與查房、病曆書寫、各種診療活動,確保培訓時間和培訓秩序。

  第二十四條根據臨床培訓基地安排,培訓對象應參加小講課、教學查房、病例討論、門診教學、學術講座等教學活動。

  第二十五條培訓對象的請銷假管理應參照本基地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臨床培訓基地應通過為培訓對象指定成長導師、充分發揮培訓對象黨(團)組織作用等方式,加強對培訓對象的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

  第二十七條培訓對象出現下列情況,臨床培訓基地可提出終止培訓:

  (一)不遵守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不認真參加培訓學習、缺乏團隊合作、違反醫德醫風等,經談話、提醒後屢次不改者;

  (二)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臨床操作規定,造成醫療事故的,情節嚴重者。

  第六章支撐保障

  第二十八條臨床培訓基地與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應籤訂培訓協議,明確權利和義務。臨床培訓基地不得聘用培訓中和服務期內的培訓對象。

  第二十九條臨床培訓基地應將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相關經費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項資金帳戶,參照《上海市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關於規範本市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專項資金(經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要求,統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條醫療活動保障由醫務部門、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輪轉科室共同負責,在保障醫療安全的前提下,為培訓對象提供參加臨床工作條件。臨床培訓基地必須保障培訓對象在培訓期間有依法開展臨床工作的資格。

  第三十一條臨床培訓基地統一組織實施信息服務保障,信息管理部門、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參與,公衛醫師規範化培訓納入信息化建設內容之中。臨床培訓基地圖書館藏書(含電子圖書)應對所有培訓對象開放,並向其提供電子資料庫使用帳號。

  第三十二條技能訓練保障由臨床培訓基地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負責,臨床技能訓練中心、各輪轉科室共同參與。臨床技能中心向培訓對象開放。

  第三十三條培訓對象生活保障由臨床培訓基地後勤管理部門、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部門等共同負責,要建立相關制度,為培訓對象提供必要的保障服務,並建立良好的溝通反饋機制。

 

相關焦點

  •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
    (據「中國上海」網站)   各區衛生健康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有關醫療機構,市醫師協會、市預防醫學會,市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事務中心::   為規範本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臨床培訓基地過程管理,提高臨床實踐的培訓質量,根據
  •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關於印發《上海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功能與...
    年版)》《社區醫院基本標準(試行)》及上海市《關於提升區域醫療服務能級完善分級診療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的要求,我們制定了《上海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功能與建設指導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6日上海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功能與建設指導標準
  •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下達2020年度上海市衛生健康委標準預研...
    曹劍峰 2020WB03 醫療機構中藥飲片流轉信息傳輸標準 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曙光醫院 葛茂軍 2020WB04 學校諾如病毒感染性腹瀉預防控制規範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潘浩> 2020WB05 焊接作業職業健康管理規範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監督所 陳春暉 2020WB06 大型商業綜合體病媒生物預防控制技術規範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劉洪霞 2020WB07 醫療機構麻醉科特殊藥品使用和管理規範
  • 關於印發通州區2019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關於印發通州區2019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應急工作要點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9-07-16 15:15:32 信息來源:
  • 《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印發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國家衛生健康委12月11日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平戰結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切實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部署,綜合考慮國內外發展趨勢和我國的發展條件,緊緊抓住我國公共衛生發展的需求,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成立專家團隊,聯合研究制定了《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
  •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冬...
    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中醫敷熨燻浴類技術相關性感染預防與控制指南(試行)》相關管理要求,制定並落實「三伏貼」技術相關性感染防控的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   二、規範開展「三伏貼」服務   (一)嚴格把握「三伏貼」適用範圍   「三伏貼」主要適用於反覆發作的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慢性胃腸道疾病、風溼類疾病以及其他以反覆發作、冬季加重為臨床特點,中醫辨證為寒證或虛證的其他疾病。
  • 「衛健要聞」《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發布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以下簡稱《標準與規範》),提出依託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開展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推動二級及以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間的信息系統互通共享。
  • 衛健委印發《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12月17日訊(記者韓璐)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印發了《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對未來5-10年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應用和發展提出了基本內容和建設要求
  •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醫防融合培訓方案(2020年...
    市中醫管理局、市醫院管理中心,各區衛生健康委,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  為貫徹落實《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加強我市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現將《北京市醫防融合培訓方案(2020年-2022年)》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遇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委。
  • ...廳關於印發《加強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加強街道(鄉鎮)公共衛生工作力量,結合實際配備具有公共衛生專業背景或工作經歷的工作人員,落實公共衛生政策、引導社區力量參與防控、開展健康知識宣教。發揮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公共衛生委員會作用,推進基層公共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 國家衛生健康委 民政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醫療衛生機構與...
    國家衛生健康委 民政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關於印發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籤約合作服務指南(試行)的通知  國衛辦老齡發〔2020〕23號  各省、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各級衛生健康、民政、中醫藥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指導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開展籤約合作。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牽頭制定籤約協議參考文本,指導當地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規範籤約合作。鼓勵地方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購買醫療衛生機構的籤約服務,切實減輕養老服務機構運行壓力。
  • 延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延安市醫療機構感染防控排查整頓...
    為切實加強我市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工作,全面排查感染隱患,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按照省衛健委要求,我委制定了《延安市醫療機構感染防控排查整頓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你們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實施,按照要求做好排查整頓工作,並於6月17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至延安市衛健委醫政科。
  •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主要職責、領導簡介和機構設置
    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省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愛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負責全省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 關於印發南京市2018—2025年慢性病防治中長期規劃等疾病防治工作...
    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慢性病防治中長期規劃(2018—2025年)等疾病防治工作規劃的通知》(蘇政辦發〔2018〕3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根據工作實際,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滿足慢性病防治需求。8.構建慢性病防治結合工作機制。堅持防治結合,強化醫防協作,推進慢性病防、治、管整體協調發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建立健全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的合作機制。
  • 《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印發,包含多項中醫藥...
    原標題:《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印發,包含多項中醫藥相關指標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和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聯合發布《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以下簡稱《標準與規範》),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的基本內容和建設要求
  • 關於印發南通市通州區2019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通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4月30日 南通市通州區2019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我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明確各衛生計生單位工作職責,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順利實施,進一步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第三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
  • 《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試行)》解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平戰結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切實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部署,綜合考慮國內外發展趨勢和我國的發展條件,緊緊抓住我國公共衛生發展的需求,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成立專家團隊
  •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健康合肥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屬機構:現將《健康合肥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國發〔2019〕1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健康安徽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9〕
  • 關於印發《上海市醫療機構 設置「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關於印發《上海市醫療機構 設置「十三五」規劃》的通知各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保辦)、編辦、民政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  現將《上海市醫療機構設置「十三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權威發布】上海市家庭醫生籤約服務規範(2020版)
    為進一步規範本市家庭醫生籤約服務,促進籤約服務提質增效,推進分級診療,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規範家庭醫生籤約服務管理的指導意見》,結合本市家庭醫生籤約服務相關文件和實際情況,近日,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家庭醫生籤約服務規範(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