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啦!
萬!獸!歸!籠!
孩子們將開啟新學期生活!
大家期待的「雙節合一」
終於要來了
2020年的國慶節和中秋節
將會在開學一個月後到來
這個假期
可以連休8天哦
超長的8連休令人激動
上一次8連休已經是3年前啦
而且!
有些小夥伴還可以休年假哦~
還是帶薪休假,
絕對不能錯過!
這個「小長假」了解下?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根據相關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若你滿足「連續工作1年以上」這一條件,可向單位申請休年假。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假 需支付3倍工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符合條件的職工可向單位申請本年度的年休假。但用人單位經職工本人同意,也可不安排職工休年假。
職工未休年假期間的工資已經正常發放的,用人單位只需再支付勞動者日工資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這些情形 職工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符合「連續工作1年以上」這一休假條件的職工,也有可能無法享受到當年的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大家有什麼出行打算的
可以開始計劃起來咯~
不過,江報君溫馨提醒
出門在外
個人衛生防護一定要做好哦!
來源:中國政府網、科普中國、福建共青團、東南網
編輯:郭媛媛
編審:馮星星
監製: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