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9月已經來了,10月還會遠嗎?今年的國慶和中秋放假是一起的你知道嗎?國務院辦公廳通知將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但相信,並不一定是所有員工都會放這個小長假,一定還有許多人需要在節日依然堅守崗位。節假日工資怎麼計算?別急!華律網小編帶你了解!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調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請廣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節日期間注意安全,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假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3日
一、法定節假日的工資怎麼計算?
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不放假違法嗎?
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如果,因為工作實際情況需要,不予放假並無違法後果,但要是不按法定的標準支付勞動報酬就違法了。一般用人單位是不願意不放假的,不放假是無形中增加人力資源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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