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丁克,今年三十出頭。我媽六零後,我能感覺的到她後悔生了我,雖然責任使然,媽媽對我很好,但終究她的人生中充滿了遺憾。她原本可以活得很灑脫。
單親家庭,不到一歲父母離異。因為複雜狗血的家庭關係,我從小長在爺爺奶奶身邊。老爸不著調,且有暴力傾向。我媽賺錢接濟爺爺奶奶養我,但年輕的她,漂亮的她,沒有把我帶在身邊。我不怪她,她盡力了。
初中,我開始去媽媽家一星期住三天。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學壞。不好好學習,她身邊的朋友都很浮誇那種,現在得話說,就是很社會那種吧。她開了一個飯店,我不知道什麼時候變得跟我爸一樣暴躁,且愛慕虛榮。接下來高考失利,大學失利,感情失利,黑暗的那幾年。
我承認我的教育是缺失的。但我只能怪自己不爭氣,父母給了我生命,我沒理由怪她們。我媽看我不爭氣,總從我身上找缺點,可是她忽略了我的缺失,我為什麼這樣,她是一個很強勢很專權的人。我也不想解釋,母女間,吵架煩不上。雖然也吵過很多次。她也說過,後悔嫁給我爸,後悔生孩子,可是沒辦法了。
後來經過調整,我考去美國,非常想念她。爸爸爺爺奶奶去世後,她是我唯一的至親。我知道我不是個合格的女兒,她也是第一次當媽媽,我們都在成長,都在沉澱。縱使有不滿,也要寬容體諒。她五十多了,我也三十出頭了,時間都去哪兒了呢?
我父親癌症去世,我媽照顧的,花錢住院。我媽總說,我離得遠不能讓我不安。這是一個原因。另一半原因是,我爸雖然不著調,但是我媽對於他的情感就跟丈夫一樣,雖然分開多年,但他們有著共同的青春,如今老去了,我媽願意為他送終。
16年,我媽再婚了,跟老公來到美國。她一星期來我家住兩天,我們倆還是不能長期在一起住,她太強勢了,我也是。她嫌我懶散,我認為她不懂生活。她經常說我,這麼年輕要多賺錢,我說,你這麼大了,該退休了,來美國還要給人家打工,我也不是養不起你。這成了日常矛盾。以及我一周打掃一次家裡,和她那種每天打掃的人,簡直無法溝通。可是她離我很近我就安心了,她是我媽,我們愛著彼此,卻不敢言表,其實心裡都清楚。雖然她曾經後悔有我,我原諒她。
我是丁克,我媽都知道,她是支持我的,她懂得有孩子的艱辛不只是經濟,更多的是精力。比方我倆,磨合了半輩子。我說,我這人很強勢,又受不了太多搓磨,我不想太累,我只想自己過的舒服,沒有牽掛。孩子於我而言,不乖我會氣死,就算成才也必定離我遠去。我不在乎。
當然,這只是我。如果生孩子養育孩子對你們而言是一種幸福的過程和根源,那就去生。而我看著身邊的家庭,好多都是履行責任,生孩子,哪怕苦中作樂,那種日子我來不了,我也不能有孩子還不想負責吧?為了避免成為人渣和內心永遠的痛,我會一直丁克下去。這跟我小時候陰影的童年有關係吧。
幼兒園,父親跟我媽鬧矛盾,不讓媽媽見我。老師我媽偷偷接我被發現,我爸一腳一腳踢著我媽,我喊著媽媽,撕心裂肺。
小學,我二姨大姨跟我媽在臥室聊天,我突然衝進屋說,你們是不是在研究不要我!又是喊的歇斯底裡。我就是這麼多疑。
大年三十沒齊過一家子吃飯,偶爾父母坐在一起,我生怕又是一場戰爭,我怕。真的怕。桌子突然掀了。我寧願他們別見面,因為我怕。
六歲的下午,我媽帶我看了電影,買了漂亮的音樂盒,回到家,看到老爸心情也不錯。我想時間不要走啊,就停在這吧。我不求家庭完整,只求安寧快樂。那年我真的六歲。
都過去了,我也結婚了。老公二婚的之前有孩子,所以對我丁克沒什麼要求。他孩子很不待見他,就因為他跟他媽離婚了,不願意再支持那種名義婚姻了。這沒有我的原因,但他們認定是我的原因。天,他們離婚那年,我還不認識我老公。所以說,孝順又如何不孝又如何,我沒有,所以我不煩惱,你可以說我有遺憾,但我舒心。
我沒孩子,但我一定是那種有孩子就後悔的女人。與其有了孩子不盡責當人渣,還不如好好活自己,別對不起任何人。
希望以後越來越好,希望後半生安寧幸福。手機碼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