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對《中國光大銀行取現分期業務協議》(2019年7月版)進行了修訂與完善,《中國光大銀行取現分期業務協議》(2020年6月版)調整內容已自2020年6月30日生效,原業務協議內容同時廢止。目前網絡上關於光大銀行取現分期的介紹大多數都是以前的老舊版本,很多內容規定已經被修改,與現版本存在較大差異,信用第根據新版本內容分享總結出光大銀行信用卡取現分期要注意的哪些問題!
光大銀行信用卡現金分期是指持卡人將本人額度範圍內的指定金額由光大信用卡透支轉出至持卡人本人名下的借記卡帳戶,並進行分期償還。
光大銀行信用卡取現分期的額度範圍的限定。持卡人可申請分期的取現金額在本人信用卡預借現金可用額度範圍內,持卡人每次申請的金額最低為人民幣100元,最高不超過信用額度的50%且不超過人民幣30萬元,舉例說明持卡人有張60萬額度的信用卡,那麼他最高極限只能現金分期30萬,超過這個額度無法使用現金分期。
光大銀行信用卡取現分期期數及時間的特別規定:可選期數有且僅有3期、6期、9期、12期和18期(每期為一個月),一般來說信用卡分期最長為24期,而光大信用卡取現分期最長只有18期。持卡人在申請辦理取現分期業務時,須確保申辦當日信用卡帳戶內沒有還款未入帳金額(當天有未入帳金額需要在第二個工作日進行辦理)否則將導致分期申請無法獲得通過。
光大銀行信用卡取現分期還款及手續費收取方式。光大銀行信用卡取現分期有一次性支付和分期等額支付兩種方式,基準費率參考下表(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基準費率上下浮動),且取現分期辦理成功後本行將自動收取不超過20元/筆取現分期轉帳手續費。特別提示持卡人在取現分期中謹慎使用一次性支付,畢竟一次性支付在前期就要支付一筆不小的費用。
光大銀行信用卡取現分期提前還款的規定。若持卡人要對已成功辦理的取現分期業務提前清償未還的款項,持卡人須一次性還清未償還的本金,針對一次性支付手續費的分期交易將退還剩餘未結轉期數的分期手續費並收取提前還款手續費;針對分月等額支付手續費的分期交易已收取的分期手續費不予退還同時將不再收取剩餘未結轉期數的分期手續費並收取提前還款手續費。提前還款手續費=分期剩餘未結轉本金*提前還款手續費率,各期數對應下的提前還款手續費率((視持卡人資質及提前還款期數等因素進行上下浮動,具體費率以申請時為準))如下所示。
信用第測評:光大銀行信用卡取現分期透支轉出金額僅限用於消費,不得用於任何生產經營、投資等非消費活動領域(包括但不限於購買股票、有價證券、理財等金融產品等),不得用於借貸牟取非法收入,不得用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相關監管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限制領域。 持卡人透支轉帳後須保留該款項用於消費的相關憑證(包括不限於發票、收據等),以備核查。若違規使用取現分期,將強制提前解約,歸還本金及對應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