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明知跟一個人不合適,心裡始終放不下怎麼辦?我個人認為婚姻裡的兩個人主要是合適,理智地講,不合適的婚姻必須放棄。我的看法是:
一、你仔細想想你放不下的到底是什麼?
1、戀人之間基本都是卿卿我我,互相關愛,激情纏綿,甚至海誓山盟。這種感覺確實令人痴迷,當你們有過這樣的過程以後,你就會習慣。所以有時候你忘不掉的是這種愛與被愛,痴纏的感覺。
2、戀人之間總有一方比另一方無論是在感情上和金錢上付出的要多一些。所以有時候我們心裡會不平衡,不甘心,從而放不下。
3、你放不下他時,他在心裡是不是已經放下了你? 因為他比你理性。
二、理智面對,自己覺悟。
1、放不下纏綿的感覺
你已經擁有過了戀愛的纏綿,有句話叫不求天長地久,只求一朝擁有。既然擁有過就應該感到滿足,擁有過就是得到過。不管你們合適不合適,你們不可能一直纏綿下去。這種纏綿的感覺早晚會趨於平淡。因為戀愛期的美妙不過是體內荷爾蒙的作用,而這個作用是有保質期的,所以纏綿早晚會趨於平淡。
2、因為你付出的感情或金錢太多而不甘心。
愛一個並為他付出了情感或者說給了其一定的物質享受,應該是出自心甘情願的。既然如此,你就應該無怨無悔。有個成語叫願賭服輸,用在這可能不太合適,但它的意思會對你有啟發。
願賭服輸是一種豁達,是一種承受能力。一個賭徒在賭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會輸,有承受輸的心態和能力才能去賭。
3、你放不下他的時候,他可能早已經放下了你。你還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想他、念他、盼他,你覺得你還值得嗎?就像詩詞裡說的,天涯何處無芳草?
三、放下一個人無需執著。
這個世界誰離開誰都能生活。放不下就回憶,之後繼續你的生活。隨著時間,你就會覺得雖然你還沒有忘記這個人,但這個人的一切你不再感興趣,更與你無關。
有一首歌叫《愛的代價》,是李宗盛寫給姐姐的。李宗盛說:我不敢教人家怎麼去戀愛,因為每一段戀愛都是獨特的案例。原唱是張艾嘉。就用其中兩段歌詞做結束語吧。
也許我偶爾還是會想他,偶爾難免會惦記著他 ,就當他是個老朋友啊,也讓我心疼也讓我牽掛 ,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讓往事都隨風去吧 !
人總要學著自己長大,走吧 走吧!人生難免經歷苦痛掙扎,走吧 走吧 !為自己的心找一個家。也曾傷心流淚,也曾黯然心碎,這是愛的代價。
(絕對原創,抄襲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