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一名法醫宣布,非裔男子瑞夏德·布魯克斯在與警方的衝突中被開槍打死。
他的死是黑人男子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在明尼阿波利斯被殺之後數周又一起警察槍殺黑人案。很多亞特蘭大人為此走上街頭進行抗議。目前,亞特蘭大警察局長已辭職,涉嫌槍殺布魯克斯的警官則被解僱。
周六,布魯克斯當時被警察攔下的溫迪汽車餐廳在被憤怒的人群縱火焚燒。周日晚間,100多人冒著雨出現在槍擊現場,進行和平抗議。
根據富爾頓縣驗屍官的說法,瑞夏德·布魯克斯的死因是"他殺",他的背部中了兩槍,導致器官受傷和失血過多。富爾頓縣地方檢察官保羅·霍華德告訴CNN,有三項指控可能適用於被解僱的警官加勒特·羅爾夫:謀殺,重罪謀殺和嚴重攻擊。他認為最可能的指控是謀殺或重罪謀殺。
布魯克斯的妻子託米卡米勒表示,她希望參與槍擊案的警察被送進監獄。她說:「如果開槍的是我丈夫,他會被關進監獄。他會被判終身監禁。他們需要被收監。」
警方公布的出勤警察隨身攜帶的攝像機鏡頭顯示,在布魯克斯的允許下,兩名警察對他進行了一次酒精測試。然後,警察試圖給布魯克斯戴上手銬,此時,他們身上的攝像頭掉了下來,但監控錄像顯示,他們與躺在地上的布魯克斯發生了打鬥。布魯克斯拿起一名警察的電擊槍,從警察手中掙脫,逃跑了。
在追捕過程中,布魯克斯轉過身,用電擊槍指著警察,然後繼續奔跑,結果遭到射殺。羅爾夫在槍擊事件發生後告訴一位主管:「當我追趕他時,他轉過身來,開始對我使用電擊槍」,「他確實至少朝我開過一次槍。」但喬治亞州調查局的發言人奈莉·邁爾斯表示,她無法證實布魯克斯是否真的發射了電擊槍。亞特蘭大市長凱莎·蘭斯·布盧姆斯表示,她不相信這起槍擊事件是「正當使用致命武力」。
據ABC新聞報導,這是GBI今年調查的第48起涉及警察的槍擊事件。在這些案例中,有15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