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摔破膝蓋的第五天。
從小被父母保護的很好,關於摔傷的記憶模糊到似乎沒有,右腿膝蓋上一道短短的傷疤提醒我,大概是小時候摔過一次吧。於是摔倒或者受傷,對於我來說是非常陌生的事,以至於摔倒那天,我大腦空白了。
每天都要走無數遍的路,偏偏那天踩了個空,身體失重的感覺好像大學時被迫坐大擺錘一樣的恐怖,再回過神兒來已經被扶起來。一時間不知道摔了哪裡,火辣辣的是兩個手心,趕緊蹭了蹭,卻發現手心的皮膚完好無損,只是抹了辣椒水一般的疼,不知道這疼是從哪兒冒出來的,一瞬間就扎進了心底。
旁人提醒我才把目光移到腿上,被土蒙住的膝蓋上血已經滲出來了,迅速地凝成幾個血紅色的泡泡,迅速用生理鹽水衝洗傷口,再用碘伏擦了又擦,才終於看到了傷口的模樣。
一個二平方釐米的傷口而已嘛,我心裡嘀咕道。
簡單處理傷口就又恢復了活蹦亂跳,還立下壯志豪言:輕傷不下火線,明天繼續跳繩搞起。
人真的不能太得瑟,第二天早上醒來,發現右腿沒法用力,腳踩在地上就好像踩在刀尖上,再一看傷口,徹底感染,整個膝蓋腫成兩個大,手靠近一膝蓋,就好像靠近一個炭盆,燒的可怕。
於是不得不再一次用鹽水衝洗,用棉籤一點點粘掉已經感染的皮膚,盼著趕緊結痂,再感染我可是受不了了。
可能是好久沒有受過傷,這麼一點點小傷痛,我都記得清清楚楚。
受傷第二天,拖著腫腿連上廁所都蹲不下的我,在心裡默問:到底多久才能癒合啊?
剛受傷的時候,無時無刻不盯著那小小的傷口,流一點黃水就要用棉籤吸掉,不小心把痂崩開滲出血,又要難過好一會兒。過了兩天,也就不那麼關注傷口了,只是瘸腿走路成了一種習慣,鹽水衝傷口也不再疼得齜牙咧嘴。
你看,所有痛徹心扉都會淡掉,所有傷口都會癒合。
有人說,忘記一段感情最好的辦法有兩個,時間和新歡。要麼時間夠長,長到記憶變得模糊,回味變得寡淡。要麼新歡夠好,好到覆蓋記憶,翻新體驗。
一直以來,我都不覺得這句話有什麼錯。畢竟感情這東西,確實沒有特效藥,一顆布洛芬能治痛經,十顆布洛芬也治不了心痛,一顆散列通能退燒,十顆散列痛也退不了愛情發的燒。
感情是個特殊命題,我們沒法拿著通用的解題方法去求個答案。
可是後來,我覺得時間和新歡也不奏效了。
時間久了,無非是從新鮮的記憶變成了陳舊的記憶,你以為你忘了,其實不過是記憶蒙了一層灰,吹一吹,那些本來就閃著光的記憶就又鮮活起來了,它們像一個個沉睡的小精靈,紛紛跳出來,笑啊鬧啊,你喊立正稍息向右看齊,它們說「不不不,向過去看齊」。於是你發現,時間也無用。
有人會選擇用新歡代替那個人,似乎也不怎麼奏效。新歡之所以叫新歡,是因為他/她前面有一個舊愛,舊愛雖然舊,但是經過時間打磨的愛,儘管這愛,愛的失敗,愛的毫無結果,但過程是誰也丟不掉的,那麼多個分享快樂的瞬間,那麼多個爭吵流淚的夜晚,即便走到窮途末路,也是兩個人共同走到的,那是新歡替代不了的。
而更可怕的是,你以為自己找到了足夠媲美舊愛的新歡,在舊的地方創造了新的記憶,認為過去已經被完美覆蓋,卻突然在一個瞬間發現,新歡的出現,無非是再一次提醒你,那個人無可取代。
我們以為,儘快地開始一段新戀情,就能夠加速忘記和重新開始,但真正愛過的人,在別人的比較下,反而會更閃閃發光,真正丟不掉的記憶,是任什麼都蓋不住的難忘歲月。
直面自己的內心,別怕傷口癒合時的痛和癢,即使它癒合不了也沒什麼的,頂多留一道疤,日子還會過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