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感覺這種事情會越來越多,特地和大家分享一下,問問大家的看法。
出處是庭審紀實,大家懂的,後續打官司了。
雙方情況先介紹一下,男方是成都農村的,叫毛衛東,70後,在上海工作多年後,毛衛東靠自己的努力站穩了腳跟,成了某金融公司的副總裁。
女方是上海姑娘叫包玲玲,80後,是國內頂尖大學的醫學博士,從事醫療行業。
看起來非常的般配,幾乎可以寫一篇總裁文了,但是事情並不是那麼的簡單。2008年,兩個人在一個講座上相識。
企業高管+頂尖醫學博士,相談甚歡。
女方思路很清楚,後續關係很明確,要麼不談,要談就要奔著結婚去,否則就是在浪費時間。
女方其實對男方幾乎是沒有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和男方父母分開住。
這點時至今日其實在上海算是非常非常普通的要求,子女和老人分開住的確可以減少很多摩擦和麻煩,我們覺得算是比較正常的。
但是在男方這裡就有點問題了。
男方在上海有套房子:
問題就在於,這個房子他是和父母一起住的。
女方提出這個要求,男方「一口答應」。為何打引號?大家懂的,肯定有下文,這是當時男方對女方說的話:
這番話讓女方覺得非常的合理,男方從外地來上海,這樣的情況是可以理解的:
問題在於,一直到2012年底,雙方要結婚的時候發現,男方撒謊了!
這是女方母親的敘述:
也就是說,所謂的男方成家後父母就可以安心回老家的說法完全是假的!
我們也覺得奇怪,這種事情談的成就談,談不成就不談,為何要撒謊呢?
女方母親也對男方比較不滿,因為作為母親,怕兩個人無論是生活觀念、價值觀、世界觀等相差過大,以後日子不好過,從後來的表現來看,的確存在較大差距。
我們認為,不能簡單的以一些硬性條件去判斷一個人,但是,在諸多的現實案例中,一個人的成長經歷和家庭背景對其自身的影響是巨大的,因此產生各種生活不合的糾紛案例很多很多。
我們先拋出一個小問題:大家覺得古人一直倡導的「門當戶對」在現代是否還有依然有意義?
我們從女方母親的敘述中看到了一些男方的過去,男方的農村似乎還是那種非常偏僻的山區農村,還不是我們想像中的現代化新農村那種:
按照目前的定義,男方應該算是典型的「鳳凰男」了。我們還特地查了一下,竟然還真的有相關的解釋,似乎還挺對……
女方母親是怕女兒嫁給他後生活上有矛盾,從母親保護女兒的角度來看,這點無可厚非,媽媽總是希望女兒過得幸福美滿。
大家還記不記得前幾天剛剛和大家討論過聘禮的事情?
這點上,女方媽媽作為典型的上海母親表現的非常爽快,「只要女兒過得好,聘禮什麼的一分錢不要!」這個是男方家長主動問的:
對於女方母親來說,她非常反感嫁女兒向男方索取聘禮,我們問了一圈,上海也的確是沒有這個規矩,可以說上海是全國男女平等做得最好的城市之一,基本上都是一視同仁。
女方母親為了女兒未來的幸福,唯一的條件就是婚後不和男方父母住在一起,其他什麼都沒有要求。
可以男方父母覺得這個好像是對自己的侮辱?
甚至因為這個事情,雙方分手了一段時間,但是男方父母想來想去,覺得不划算,兒子好不容易找了一個上海的女博士,還沒什麼要求,這事情不能就這麼算了,最後勉強同意退讓,但是心裡非常不舒服。
這是男方父親的對話,他認為媳婦不要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對自己的嫌棄和侮辱,最後自己是被媳婦「趕走」的。
我們看到這裡覺得比較奇怪,女方提出要求,如果覺得不合適就88,再正常不過,既然選擇答應,但是又背後詆毀,這是什麼套路?覺得被侮辱可以完全不結婚啊……
女方說的很清楚,絕對不勉強,而且女方也完全不知道男方父母是這麼想的,男方直接把這個事情隱瞞了下來,騙女方說父母早就想回農村種地了。
而事後,男方父母甚至直接怒斥女方想霸佔房子把自己趕出上海?
我們真的是很難理解男方父母的思路……
1、覺得不合適為何一定要讓兒子和女方結婚?
2、覺得受到委屈為何一定要讓兒子娶女方?
3、既然做出選擇為何還擺出一副極不情願的樣子?好像是無可奈何?婚姻本來就是自由的,女方有什麼本事逼他們答應?
事實上,男方的父母抱著這種極端「扭曲」的心態從始至終,甚至婚禮上還板著臉,我們也是醉了……有必要嘛……娶一個上海姑娘就那麼重要?就一定要讓自己受到如此大的委屈?成都乃至四川乃至全國的好姑娘多得是,為何一定要把自己困在上海這個「子女婚姻」裡?恕我們無法理解。
我們真的是醉了……兒子結婚當天擺臉色給全場看,第二天就走人,從此不聞不問……這是在報復誰?
根據法官的描述,男方的父母的確是完全不聞不問,乃至孫子的出生都完全不管,好像和媳婦一家完全斷絕關係。
這是在孩子3個月的時候,男方請自己的媽媽來上海看望孫子。
這一來,矛盾出來了。說起來簡直魔幻……竟然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搞的很大……起因是空心菜爛葉子,我們不知道其他地方的做法如何,上海一般是要把爛掉的葉子挑出來後再清洗,但是男方的媽媽卻沒有挑直接洗了。
非常小的一個事情,男方媽媽當面什麼都沒說。
等男方下班回家,男方媽媽直接和男方說怎麼媳婦這麼沒規矩,沒大沒小,敢這樣和老人說話,指指點點,依然是嫌棄我們。
男方當時沒有按照媽媽的要求去罵女方,兩邊勸了一下,然後男方母親做出驚人舉動。
更為魔幻的是,男方竟然因此遷怒於女方。
認為好像是妻子讓自己的父母受到委屈,不斷的和妻子爭吵,完全站在父母這邊。意思就是我完全遷就你,你完全不尊重我,甚至後來去法院起訴了離婚。
顯然,男方一家都覺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他們認為女方應該按照男方一家的習慣來生活,但是女方這邊完全不肯退讓,只肯按照上海的生活節奏進行。
從男方的起訴書上看出雙方吵到極點。
但是現實中,我們都驚呆了,男方非常的「陰沉」,完全沒有和妻子吵架,甚至女方是在接到法院的文書之後才知道丈夫要和自己離婚?
還有這種操作?
出人意料的是,男方母親第二次到上海來,逼男方和女方離婚,甚至對女方家裡破口大罵。
本來真的離婚了也就沒事了,該如何就如何。
但是男方此時卻不離了!為何?自己生癌症了……直腸癌肝轉移。
女方是什麼背景?醫學博士,也就是說,此時此刻,男方要靠女方幫忙治病救命了……
按照傳統觀點,你都提離婚了,我還幫你幹嘛?
但是女方沒有這麼做,完全不計較男方過去的作為,全心全意的救治丈夫,全程一手包辦。
但是現代醫學並非萬能,男方眼看著要不行了。大家都有心理準備,要準備後事了。
忽然,一件詭異的事情發生了!
女方晚上陪夜的時候,忽然發現男方的所有東西,比如銀行卡、手機、筆記本電腦等都消失了?
2016年11月,男方去世。
2017年,男方父母將女方告上法院,要求分割遺產。
女方此時才知道,男方竟然在重病期間瞞著她偷偷立了遺囑???男方生病全靠女方幫忙,關鍵時候還瞞著女方立遺囑?
更令人無語的是,男方竟然把絕大部分財產都留給父母?甚至自己的姐姐姐夫得到的都比自己的妻兒多?
這是具體的份額:
我們都知道上海生活成本很高,1500萬分40萬給自己的親生兒子……這種操作聞所未聞……
女方甚至不信這是男方的意思,要求各種筆跡鑑定,最終的結果竟然真的是男方親筆所寫……
…
女方完全難以接受,覺得男方一家做的實在是太絕太毒了。
但是法院是根據遺囑來判定的,這點女方完全沒有辦法。
後期,女方完全和男方家裡割裂,大家各過各的,不過,事情來了,此時的男方父母開始打另外一個主意:要求探望孫子!
男方父母起訴了女方,認為一切都是女方的錯,而自己作為長輩是很大度的,把事情做絕做狠毒的人是女方:
面對男方父母的這個要求,女方堅決反對,認為現在孩子讀書都來不及,哪裡有時間去四川去陪伴他根本不認識的爺爺奶奶。
對此,男方父母認為女方比蛇還要毒,沒見過如此狠毒的女人:
男方父母通過代理律師指責女方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女方簡直哭笑不得,在男方還在世的時候,男方父母從沒表現過一絲一毫的想要對孩子好,現在男方去世了,想反過來要孫子?
那麼爺爺奶奶到底有無探望權?事實上法律上並沒有相關的規定:
更讓女方措手不及的是,女方忽然接到大量的匿名電話:
1、說得出女方的名字和具體情況。
2、對女方進行徹底的辱罵。
甚至罵孩子是「野種」!說孩子是女方在外面和其他野男人生的。
女方我們推測應該是醫生,工作非常繁忙,而男方治療的一切都是女方聯繫的,萬萬沒有想到,男方非但沒有感激女方,反而在生病期間在網上發帖指責妻子,認為妻子不來陪夜,不來每天探望,我們都驚呆了……這是什麼白眼狼三觀?
現在醫生多忙又不是不知道,天天來陪你可能嗎?她還有孩子要照顧,天天來陪夜可能嗎?平時微信一直聯繫還不夠?
事實上,在男方生病之前,女方就和男方家人開過會,大家分工明確,彼此都沒有意義,女方在兼顧工作和孩子的同時還要到處聯繫買藥和更好的治療方案,的確是分身乏術。
對於一個已經提離婚的丈夫,妻子這樣做我們覺得真的已經很夠意思,結果沒想到男方會這樣詆毀女方。
而且不僅僅男方詆毀,男方的家人,包括姐姐也在網上辱罵女方,說女方一定會不得好死:
更誇張的是,男方的姐姐姐夫編造事實,把女方和孩子的照片、手機號碼發在網上,添油加醋的編故事,好像女方多麼對不起男方,結果讓女方承受了很多很多的無端謾罵,原來前面女方接到的各種謾罵就是因為男方家人在網上亂發帖,法院調查後判定男方家人侵權:
男方家人被判決向女方道歉和賠款,男方的姐姐至今對女方依然惡語相向:
最後法院考慮到雙方如此激烈的矛盾會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更有可能造成孩子被帶回四川後造成的種種上海,因此駁回了男方父母探視孫子的要求,本案暫時告一段落。
這個事情引發了很多的反思,根本上還是兩個家庭種種不可調和的矛盾,這個矛盾其實就是家庭、背景、文化、習慣等矛盾,也讓很多網友感嘆: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這個事情?聊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