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村民架網保護蛙場纏死飛鳥,涉非法獵殺珍貴野生動物被拘役)
張網防飛鳥啄食,造成20多隻飛鳥觸網死亡,其中2隻為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江夏區烏龍泉街長嶺村祝家灣村民王守本(化名)被判犯有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法院判拘役6個月,緩刑1年,罰金2000元,並賠償公益損失3.7萬元。
架大網防鳥啄青蛙
52歲的王守本在侄子辦的青蛙養殖場看守青蛙,蛙場是去年4月由侄子王豐(化名)辦的,登記是一家農業科技公司,主要養殖黑斑蛙。蛙場離村不遠,共有12畝水池,王守本家庭經濟困難,很感念侄子給他這份差事。
去年7月起,幼蛙開始上岸時卻引來大量鳥類,每天圍著池子打轉,啄食青蛙,一天有十幾隻小蛙被咬死。王守本報告給王豐後,王豐讓他想個辦法。
插稻草人、插彩旗、安反光帶、風鈴……老王想盡驅鳥的辦法,甚至請來兩位同村婦女幫忙專門驅鳥,但均未奏效。「每天都有青蛙被咬死,我也顧不得太多,決定支個大網防範這些飛鳥。」據他說,當時一下買了6張網,將這些網首尾相連綁成一排,架在養殖池的水面上。
22隻飛鳥觸網身亡
一開始有鳥被掛在網上,王豐提醒叔叔王守本如果捉住就趕緊放生,王守本照做,「我並不忍心看著鳥死去,非常懊悔後來沒及時將網撤掉」。
去年10月至今年2月間,已進入青蛙冬眠期,王守本向侄子告假回家一段時間。3月初,他返回蛙場後就在網上看到許多掛著的鳥,已成枯死狀。3月23日下午,他又見網上掛著一隻形狀怪異的鳥,剛剛死去。有路過村民說,這可能是國家保護動物。老王有點慌神,拍了一張照片微信發給侄兒。侄兒王豐回覆說這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必須放生,奈何已無力回天。
3月28日清晨,江夏區森林公安接群眾匿名舉報趕到養殖場,當場提取了22隻野生鳥的屍體。經鑑定,22隻野生鳥中,有2隻為鳥綱鴞形目,屬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另20隻鳥也屬省級保護野生動物。
賠償公益損失3.7萬
8月28日,江夏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認為,王守本張網捕鳥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除依法追究刑責外,還應承擔民事責任。9月18日,法院依法判決王守本拘役6個月,緩刑1年,處罰金兩千元,並賠償公益損失3.7萬元。王守本當庭服判。
記者了解獲知,這筆公益賠償將上繳國庫。省野生動植物救護中心書記熊豔平表示,目前尚未有先例將這類賠償用於野生動物專項保護。而相關業內專家認為,野生動物賠償款應當用於對野生動物相關保護和救助,更能體現公益訴訟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