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警方找回2名被拐兒童,並組織家屬認親。一位被拐兒童親生母親說,見面時兒子不說話,「他說我們說話他聽不懂,對我們沒感情了,對他養父更好」。
看到這樣的報導,也許我們會為孩子親生父母抱不平,日日夜夜的煎熬,雖然孩子找到了,但是某種意義上講,已經是別人的孩子了。
但是從孩子的角度講,養父母的愛不可磨滅,從小到大的關懷,更為深刻。
儘管,我們說「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呼籲「買賣同罪」,但現實中往往不是這樣。
小編的愛人,也是很小就離開了父母的懷抱,由養父母養大。不同的是,她是被親生父母遺棄的,至少她從小到大的觀念裡是這樣認為的。
然而被遺棄25年後,在我們結婚的時候,在丈母娘的推動下,和親生父母相認了。
從小就被別的小朋友說成是被撿來的野種,相認的那一刻確實感慨萬千。
但是隨後的相處並不是很愉快,儘管設法想更親近一些,但是那種陌生感已經無法逾越。直到知道一件事情之後,又徹底決裂了。
愛人還有兩個親姐姐,她們都知道自己還有個妹妹被送人了,原因是家裡太窮,再加上計劃生育抓得緊,實在養不起那麼多。
據兩個姐姐講,把妹妹送人之後,母親一病不起,好多天才見好。
但是在一次聊天的時候,二姐不經意地說出,爸爸重男輕女,還有一個妹妹,也就是三姐,也被送人了,至今不知下落。
愛人聽說這個情況,立馬沉下了臉,很久沒有說話。
從那以後就漸漸冷落了親生父母,現在基本沒有聯繫了。
她覺得,這樣的父母不可原諒,家裡再怎麼窮,也不能把自己的親骨肉送人,這一點怎麼也說不過去,更何況是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的觀念暗含其中。
我並未對此作任何評價,我相信沒有父母是不愛自己的孩子的,愛人的遭遇我不曾輕身經歷,自然無法理解,但是那種陌生感,我卻能體會到。而且相處一段時間我也確實發現,愛人親生父母,對在自己身邊長大的兩個女兒更關心一些,所以這種冷漠可以說是相互的吧。
儘管愛人的情況和那些因為被拐賣而離開親生父母的孩子不一樣,但是情感上跟養父母更親一些這一點卻是一樣的。雖然這種感情打破了「血濃於水」的說法,小編覺得也自有它的合理之處。
廣大網友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