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設屠宰場賣「白板肉」他涉嫌非法經營被刑拘

2020-09-22 株洲網

私設生豬屠宰場,近一個半月的時間,非法屠宰、銷售的營業額達44萬餘元。9月17日,經開公安分局學林派出所聯合市農業農村局重拳出擊,摧毀了這一地下屠宰場,抓獲1名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未經檢驗檢疫的生豬肉400餘斤以及9頭活豬。

9月上旬,學林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線索:有人在仙庾鎮某鄉村附近私設屠宰場,該處屠宰場既無生豬屠宰資質證照,也無相關從業人員資格證件,銷售的是未經檢驗的「白板肉」,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9月17日,學林派出所與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執法,將涉嫌非法經營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抓獲歸案。

經查,8月1日起,杜某私設屠宰場宰殺生豬,為了不被發現,他將地點選在相對隱蔽的農村地區。期間,他將未經檢驗檢疫的生豬肉賣給肉販或直接在菜市場進行銷售,共計宰殺100頭生豬,涉案金額達44萬餘元。目前,杜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一步辦理當中。

警方介紹,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但是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群眾一定要前往正規農貿市場、超市購買豬肉,並檢查相應的檢驗檢疫標誌。(株洲晚報記者 李卉 通訊員 劉夢野)

相關焦點

  • 朋友圈裡賣雪茄?涉嫌非法經營,抓!
    近日 神灣公安查獲了一批涉嫌走私的雪茄 這些動輒上千元的雪茄 卻藏身於一住房內而且買的人還不少 …… 怎麼回事 快來看看 案件簡情 7月20日,神灣公安破獲一起涉煙非法經營案
  • 湘農橋社區一肉店賣"白板肉" 市民小心有病毒
    長沙湘農橋社區的退休醫生吳奶奶也有同感,她5月5日給本報打來電話稱:「我們小區的肉店十多年來賣的肉都是沒蓋檢驗合格章印的,估計都是『白板肉』。但不少鄰居為圖方便去那買肉。」  吳奶奶介紹,肉鋪老闆每天上午自己賣肉,下午僱人賣,自己跑到鄉下去收購,第二天清早就有人將肉送過來。
  • 服裝店賣香菸?這些行為涉嫌非法經營!
    服裝店賣香菸?這些行為涉嫌非法經營!,否則將涉嫌違法犯罪。目前,嫌疑人董某、趙某二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取保候審,橋西警方已追回網售香菸200餘條,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服裝店內藏香菸 無證經營被刑拘 7月14日,食藥大隊接到舉報稱:有人在武城街無證經營香菸。
  • 商業與法治輿情觀察室:中仁聯盟公司負責人涉嫌非法經營被刑拘
    經查,中仁聯盟公司經營範圍不含潛水培訓,未申辦高危性體育運動許可證,不具備從事經營性潛水活動資格,涉嫌非法經營。三亞市公安局隨即對該公司進行立案偵查,對公司負責人黃某和涉案潛水教練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有關進展情況將及時公布。
  • 南安一店主賣止咳水涉嫌販毒被刑拘 系泉州首例
    閩南網(微博)6月4日訊 時隔半年多,南安相關部門打擊止咳水販售行為,終於迎來了實質性的進展:昨天,一名販賣止咳水的老闆郭某被南安警方刑拘,其涉嫌的罪名是販毒,這或是泉州首例因販售止咳水被刑拘的案例。附近的知情人士向海都記者透露,該店賣止咳水有一段時間了,老闆常在南安市醫院一帶騎著一部黑色太子摩託車送貨,「每天送貨的量很大,很多人深受其害,有的小孩喝止咳水花了十幾萬,把家長都快逼瘋了」。針對這些情況,南安警方還在調查中。
  • 江蘇盱眙3屠戶被起訴:非法殺豬500餘頭,網購豬肉檢疫章
    非法宰殺生豬的現場。圖片來源於檢察日報明知私設屠宰點宰殺生豬違法,父子倆仍在利益的驅使下,在自家庭院、租用閒置空房等場所,半年間非法宰殺生豬500餘頭,非法經營銷售金額160多萬元。2018年12月11日,由江蘇省盱眙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潘修竹、潘志文、季寶傳等3人涉嫌非法經營罪案,在該縣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截至發稿,法院尚未宣判。凌晨殺豬聲2017年2月的一天凌晨,張大爺家閒置多年的院落裡傳來陣陣豬叫聲,劃破了農村夜晚的寂靜。
  • 私設野豬夾涉嫌非法狩獵,已經有人被抓
    私設野豬夾涉嫌非法狩獵,已經有人被抓! 梅州日報民生一線 梅州日報民生一線微信號 mzrbms 功能介紹 《梅州日報》民生欄目,群眾愛看的民生新聞。民警警示,《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梅州全境都是禁獵區。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狩獵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私設屠宰場宰殺生豬並銷售,石鼓區兩人獲刑
    12月15日,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涉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私設生豬屠宰場,未進行檢驗檢疫將豬宰殺、銷售的兩被告人獲刑。被告人徐某、蔣某自2020年4月3日始,在未取得任何主管部門審批及辦理手續的情況下,兩人共同在石鼓區角山鎮某村租賃民房,私設生豬屠宰場,未進行檢驗檢疫將豬宰殺,先後向群眾銷售豬肉、豬內臟,共獲利8萬餘元。
  • 連雲港某學校校長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刑拘
    8 月 16 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從連雲港市東海縣警方獲悉,東海縣海陵實驗學校校長陳某因向社會公眾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巨額資金,於 8 月 15 日被警方依法刑拘。據了解,東海縣海陵實驗學校是東海縣七所民辦學校之一。
  • 女子日本代購販賣香菸 涉嫌非法經營被刑拘
    本報訊(通訊員 鼓公 朱思遠 記者徐楊)近日,鼓樓警方破獲了一起非法販賣海外香菸的案件,嫌疑人販賣代購日本香菸的流水高達70餘萬元。12月11日鼓樓警方接到線索,有人通過海外代,販賣數量巨大的日本香菸,已涉嫌非法經營。警方調查後很快鎖定嫌疑人住所位於鼓樓區鹽倉橋附近,第二天就將其抓獲,並在其家中繳獲了日本香菸5條。
  • 東海縣海陵實驗學校校長陳維光涉嫌非法吸收巨額公眾存款被刑拘
    記者今天(8.16)從連雲港東海縣警方獲悉,東海縣海陵實驗學校校長陳維光因向社會公眾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巨額資金,於8月15日被警方刑拘。 然而,東海警方查證後得知,自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陳維光經營東海縣海陵實驗學校期間,在未經相關部門的允許之下,私自向社會公眾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資金巨額資金。陳維光向警方承認,自己現無法償還。警方還向記者介紹,今年55歲的陳維光是東海縣平明鎮人,警方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將嫌疑人陳維光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 「空包刷單」涉嫌非法經營 蒼南查獲涉嫌非法經營刷單案件
    據悉,這是溫州市首例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的刷單案件。記者了解到,「空包刷單」是指商家通過空包網站購買專門的快遞空包單號,經刷手下單後填寫相關收件人地址和發貨信息,或重複使用過去已生成訂單的買家信息,不需要郵寄任何物品,就能完成刷單任務的行為。「這種刷單方式並未產生實際交易,其物流信息也是虛假的,卻能形成可查詢的快遞信息和交易信息,從而提高網店成交量和信譽。」
  • 耽美作者網上出售「個人志」被刑拘,因涉嫌非法經營
    12 月 20 日,武漢警方發布消息,由於在網絡上製作、出售非法出版物,出版物作者唐某,以及銷售出版物的淘寶店主董某涉嫌非法經營罪,已經被武漢警方刑事拘留。後經網友確認,該作者是在晉江上連載耽美小說的「深海先生」。
  • 墨香銅臭非法經營已被刑拘,《魔道祖師》《天官賜福》皆出自他手
    近日,《魔道祖師》、《天官賜福》原著作者墨香銅臭非法經營案已判決。究竟是什麼原因呢?網絡文學評獎2017年中國網絡文學女作家影響力榜單第14名2018年中國網絡文學女作家影響力榜單第10名2019年微博IP價值榜《天官賜福》為榜單前三第五屆當代影響力作家評選「網絡文學作家榜」第一名天官賜福動畫如今正在連載熱播,而原著作者卻遭刑拘
  • 揚州官員被兒子女友舉報腐敗,後續:父子亦涉非法經營,舉報人也違法
    日前從多個渠道獨家獲悉,2019年8月29日,黃宇因涉嫌非法經營被江蘇揚州儀徵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後黃宇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已轉至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黃宇一審被判刑後,其前女友、舉報者王燕茹,也於今年9月7日因涉嫌非法經營被揚州市公安局廣陵分局刑事拘留。
  • 南京市應用技術學校兩人被刑拘背後:罪名是詐騙還是非法經營?
    21世紀經濟報導5月14日的報導曾介紹,有刑法學者向記者表示,有關人員可能涉嫌詐騙犯罪。技工學校等無國家學歷教育資質的學校,通過聯合辦學、虛假宣傳進而違規招生的事件近年頻發,其中也有被判刑的案例。但梳理以往案例發現,其中既有以詐騙罪判刑的案例,也有以非法經營罪判刑的案例。至於兩者的區別,最明顯之處在於詐騙罪為重罪,而非法經營罪量刑相對詐騙罪較輕。
  • 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查處!
    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查處! 「笑氣」,一氧化二氮(N2O)的別稱,無色有甜味氣體,有助燃性,具備輕微麻醉作用,能致人發笑,常用於醫藥麻醉、食品類奶油加工等領域,同時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近日,張家港警方在全省範圍內首次將販賣「笑氣」的行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查處
  • 販賣「笑氣」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查處,搗毀涉及青少年犯罪網絡
    近日,張家港警方在全省範圍內首次將販賣「笑氣」行為,以涉嫌非法經營罪立案並查處,搗毀了一張活躍在青少年群體中的犯罪網絡。他說的一句話,讓民警吃驚不已。張家港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巡防中隊副中隊長王天鵬說:「問他最近在幹嘛,他說最近在賣笑氣。把他手機翻出來看一看,一看他每個月的流水在二三十萬元左右。」「笑氣」學名一氧化二氮,早已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
  • 《魔道祖師/陳情令》作者「墨香銅臭」犯非法經營罪,被法院判刑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信息,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11月10日公布了「楊暘、袁依楣非法經營一審刑事判決書」,案由為「非法經營罪」,但具體判決結果未予顯示,不公開理由一欄註明「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網際網路公布的其它情形」。
  • 涉嫌犯危險物品肇事罪被訊問,供述非法經營,是自首?
    核心觀點: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甲系在非法經營中,導致失火,而被公安機關以危險物品肇事罪偵查,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查清其非法經營的犯罪事實,被告人劉某甲的行為不屬自動投案,不能認定自首。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劉某甲因涉嫌犯危險物品肇事罪被偵查,在公安機關訊問時如實供述了其非法經營的犯罪事實,應認定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