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聯合大學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2014年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依法維護學校和考生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河北聯合大學(原河北理工大學、華北煤炭醫學院),英文名稱:Hebei United University。校址:河北省唐山市新華西道46號。國標代碼:10081
第三條 學校隸屬河北省教育廳,是公辦省屬重點骨幹大學。學校是一所以工、醫為主,理、經、管、文、法、藝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專科教育、留學生教育、繼續教育等多種辦學層次和類型的綜合性大學。學校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現有81個本科專業,19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並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工作的監察,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校錄取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七條 對於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平行志願政策錄取;對於非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院校志願中第一志願為河北聯合大學的考生,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依次考慮其它志願的考生。
第八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一般不超過120%,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用分數優先的原則。考生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我校調劑到其它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錄取規則,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準。
第九條 對於加分和降分投檔的考生,我校均按投檔成績分數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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