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違紀通報」來自名為「鶴壁高中2021屆」微信公眾號,署名為「校本部2021屆高三年級」,記錄了1月18日至24日鶴壁高中高三年級學生違紀情況。
除了「遲到」這種常見的違紀行為外,這份』「違紀通報」還詳細記錄了諸如「腿上放棉襖」、「紙條上羅列明星」、「抹護手霜」等所謂違紀行為。讓網友疑惑的是,「上課5分鐘沒進入學習狀態」、「頭髮像窗簾一樣擋住臉」、「閉目養神,未動筆聽課」這類行為,也在這份通報中被列為違紀行為。
昨晚(1月28日),「鶴壁高中」官方微信號發布通報稱,針對1月27日鶴壁市高中高三年級在公眾號發布「1月18日—1月24日違紀情況通報」一事,鶴壁市高中高度重視,立即組織調查。經查,年級在此事上存在方法不當、管理不規範問題。對此,該校對高三年級主任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責成年級主任作出深刻檢討;年級主任對所涉及學生及家長進行公開致歉;班主任及心理教師對所涉及學生進行逐個談話,消除對學生心理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以此為戒,舉一反三,組織開展師生學習討論活動,堅持學生為本原則,進一步整改完善學校各項管理制度,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據鶴壁高中官網顯示,該校始建於1958年,1980年被命名為河南省24所「重點中學」之一;2005年以排名第13位躋身河南省首批57所「省級示範性高中」行列;2015年被評為首批全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學校、河南省最具影響力的十大教育品牌和中國頂級中學100強;2009年、2011年、2013年、2015年連續四屆被評為「中國百強中學」。段和段(濟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顧廣義認為,鶴壁高中對學生違紀情況的通報反映出,學校對學生進行管理的尺度和我國現行法律中對於公民個人隱私的保護存在衝突。
顧廣義認為關鍵在於學校要把握好自身尺度。從學校的角度來說,對學生進行適當管理肯定是學校的本職工作。「學生違反了學校的規定,由學校進行批評通報是可以的,而且有必要。」但與此同時,顧廣義認為,學校的管理不能突破法律規定的尺度和界限。
「從通報的廣度來說,應該把範圍控制在學校範圍內,充其量可以把部分學生家長包括在內,在微信公眾號這樣的網際網路平臺,已經遠遠超出了學校能夠控制的範圍,也沒有必要。一旦引起輿論發酵,必然會對名單上同學的個人信息和聲譽造成消極影響,再嚴重點可能演變為負面的『品格證據』,總的來說,學校的此種行為屬於『好心辦壞事』,越界了。」顧廣義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