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年刑法理論的變化,很多考生認為在理論上受到衝擊,從而在刑法的複習上陷入迷茫,我認為大可不必。下面一一分析:
第一,刑法法條未變。無論理論怎麼變化,刑法典大部分條文未變,基於罪刑法定的要求,不管怎麼出題,最終大部分題目還是要根據現有法律條文規定進行判斷。所以對於考生來說,熟悉刑法條文這是當務之急,搞清理論變化只是次要的任務。
第二,刑法修正案七容易記,肯定會有題目。刑法修正案七,洋洋灑灑十幾條,考生可能會覺得難以記憶,其實大家複習刑法修正案的關鍵不是記條文怎麼修改的,而是記住那些被犯罪化的行為。我個人總結了一個口訣,不知道對大家是否有幫助:
(1)法定刑一增一減。
(2)偷稅罪改標準。
(3)贓物罪增加單位。
(4)二奶司機、組織未成年人、在老鼠倉、用計算機、利用地下錢莊、非法傳銷並通過部隊車牌服裝、走私、逃避商檢。
(註:具體含義不再贅述,大家自己看去)。
第三,立法、司法解釋是認定罪與非罪、分析案例型選擇題的關鍵,也是司法考試的重點。與法條出題人不敢擅自觸碰一樣,立法解釋和具有「準立法」作用的司法解釋也是出題人不得不遵守的法律規範(雖然有些司法解釋受到編書人和出題人的批判,但僅限於理論探討),這決定了大多數解釋中關於罪與非罪內容的規定成為司法考試的重點之一,大家把這部分複習好,可以應付不少選擇題。值得注意的要重點複習一下幾個司法解釋:未成年司法解釋、國家工作人員範圍解釋、交通肇事司法解釋、兩搶一盜司法解釋、貪汙賄賂司法解釋、偽劣商品(新出的假劣藥品)司法解釋。
第四,有些知識點根本沒有爭議。有些犯罪論的知識點在刑法界有共識,如罪刑法定原則的內容、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的認定,未成年人和醉酒的人的刑事責任、單位犯罪的刑事責任,而刑罰部分的全部題目基本上就是要按照法條和解釋的規定。對和諧知識點,我相信出題人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走個人主義的路線,只能按照通說觀點擬定答案。
第五,可能會出現爭議的知識點,因為出題人和編書人未變,會保持一貫性。犯罪論部分的爭議知識點,也是這次變化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認識錯誤、犯罪未遂、法令行為、共犯成立條件、想像競合犯和吸收犯。分則部分主要有:信用卡方面犯罪的定性、詐騙與盜竊的區別、搶劫與搶奪的區別等。對這些內容,肯定會佔據今年考試題目的相當份額,但考生與其去分析理論的變化,還不如把近兩三年的真題記熟,特別是和通說觀點不一致的題目,這樣既節省時間,也可以避免陷入理論紛爭的泥潭。利用出題人和編書人觀點一貫性的特點,大家認真複習真題就大部分可以對付了。
來源:百靈網
本文來源:網易教育論壇 責任編輯: 王曉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