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確認繳費的報考者,於2020年7月21日9:00至7月26日9:30前,登錄洛陽人事考試網(www.lysrsks.gov.cn),點擊「準考證列印入口」進入準考證列印系統。
2020年河南省考將於7月25日、26日開考,準考證是小夥伴們參加筆試的必備證件之一。在此提醒大家勿忘列印。
省考準考證列印地址:
洛陽 http://42.51.7.56/gwy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省直 http://www.hnrsks.com/?_d_id=6f103b8d3cc059d3da0985f493e661
鄭州http://www.zzrsks.com.cn/skbm/WebRegister/index.aspx
準考證列印:7月21日9:00至7月26日9:30
筆試及後續各考錄環節均須出具身份證及準考證,請妥善保管。
筆試時間:7月25日、26日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試人員可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查詢。
準考證列印相關常見問題:
1.列印黑白還是彩色?可以多列印幾張嗎? (A4紙橫向列印,黑色彩色都可以;建議多打幾份,以免丟了,也可以當演草紙。記住,千萬不要丟失,後續如果進入面試,還需這個。)
2.我的準考證上面信息有錯誤,怎麼辦? (趕緊打電話聯繫當地考試機構)
3.我的考點可以改不? (不行,必須以準考證上的考場為準)
4.準考證列印格式不對,信息有錯開怎麼辦?(建議適用IE瀏覽器下載準考證。)
注意事項:
(1)抓緊時間上網列印準考證,儘量不要拖到最後,以免因為各種原因造成無法列印準考證情況的出現,致使延誤考試。
(2)《準考證》要妥善保存,筆試後如進入資格覆審、面試、體檢等程序時需出示此證,謹防丟失。
(3)考生在列印準考證前應籤署《河南省2020 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自願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考前準備好防疫健康碼、戴口罩,提前1.5小時到達筆試考點。
考前注意事項
1、考試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者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者考點轄區內公安派出所開具的臨時身份證明),方可入場。
2、考試用品需要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籤字筆或者原子筆。其他物品儘量不帶或少帶,嚴禁攜帶電子、通信、計算、存儲功能的設備。
3、考前30分鐘入場,考試開考後30分鐘,不得進入考場。
更多考場規則請詳看準考證。
其他更多要求,請看這裡 河南省2020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注意事項
1.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支付寶小程序「豫事辦」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並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2.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運輸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並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3.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筆試考點。考生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並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症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症狀者,不得進入考點,工作人員做好記錄,由考生籤字確認作為退費依據,並配合到定點收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4.為避免影響考試,有境外活動史、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4天到達考點所在城市或省內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並於筆試當天提供7天內(7月18日及以後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5.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報到的,視為主動放棄筆試資格。仍處於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筆試的考生,按主動放棄筆試資格處理。
6.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筆試考點、考場應當全程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座位後可自行決定是否繼續佩戴。
7.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後按規定有序離場。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複測複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症狀,由駐點醫護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護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8.考生在列印準考證前應籤署《河南省2020 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自願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考前14天內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區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後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