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海南闖出一片天地的你
是否面對各類政策補貼無從下手?
不確定自己是否符合補貼標準?
不知道如何辦理補貼材料……
近日
海南自貿港招商引才網
發布了一份海南最全高校畢業生政策彙編
供高校畢業生參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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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創業補貼
(一)
文件依據
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瓊財社〔2018〕152號)
(二)
補貼對象
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我省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我省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含我省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三)
補貼標準
按每人1500元給予一次性補貼。
(四)
辦理材料
補貼對象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校經核查和校內公示後,向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提供以下材料:學校畢業生申請求職創業補貼報告、校內公示情況、享受求職創業補貼人員名單、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享受低保、身有殘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養)證明材料。
上述補貼資金申請材料經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審核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就業見習補貼
(一)
文件依據
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瓊財社〔2018〕152號)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瓊人社規〔2019〕1號)。
(二)
補貼對象
離校3年內未就業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包括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所屬畢業學年學生;我省16-24歲未就業青年。
(三)
補貼標準
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就業見習崗位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用人單位,將見習補貼標準提高到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00%給予補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就業見習人員見習期未滿提前離崗的,當月見習不足10個工作日的不予發放當月見習補貼,滿10個工作日不足1個月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40%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留用率是指見習基地在一個考核期內(上年7月至當年6月底),與見習期滿或提前留用人員籤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人數佔該周期內就業見習期滿人數的比例。
(四)
辦理材料
單位按月支付見習人員見習崗位工資,應在支付見習崗位工資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初次就業見習補貼,並提供以下材料:就業見習補貼申請表、享受就業見習補貼人員名單、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居民身份證和畢業證書複印件、就業見習崗位工資銀行支付憑證、意外傷害保險保單複印件。
上述初次補貼資金申請材料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單位申請後續補貼資金,應提供就業見習崗位工資銀行支付憑證(就業見習人員有變化時,還應提供就業見習人員變化表),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公示無異議後,按月將後續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創業補貼
(一)
文件依據
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瓊財社〔2018〕152號)
(二)
補貼對象
首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3年內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技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
(三)
補貼標準
按每個法人6000元給予一次性補貼。
補貼期限:暫試行至2020年。
(四)
辦理材料
補貼對象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創業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創業補貼申請表、創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法人代表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書複印件或學籍證明、《就業創業證》和個人銀行卡複印件。
上述補貼資金申請材料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帳戶。
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一)
文件依據
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瓊財社〔2018〕152號)。
(二)
補貼對象
當年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勞務派遣機構派至用工單位的畢業生),與之籤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的認定以工信、稅務、工商等部門的相關證明為準)或社會組織(社會組織的認定以民政部門的相關證明為準);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高校畢業生範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以及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三)
補貼標準
按其為招用補貼對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補貼對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按其個人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的66%給予補貼,但不得高於「繳費期間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相應險種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率×繳費月數×66%」的數額。
補貼期限:單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四)
辦理材料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的辦法。
單位按規定及時為補貼對象繳納社會保險費後,應在繳納社會保險費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初次社會保險補貼,並提供以下材料: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名單、《就業創業證》(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複印件、居民身份證和勞動合同複印件。
補貼對象向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機構申報靈活就業登記,應在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初次社會保險補貼,並提供以下材料: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就業登記表(靈活就業證明材料)、就業援助對象認定申請表、《就業創業證》(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上述初次補貼資金申請材料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將初次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或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帳戶。
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的後續補貼資金,由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在「海南省就業失業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審核並公示無異議後,按月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或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帳戶。
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一)
文件依據
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瓊財社〔2018〕152號)。
(二)
補貼對象
畢業學年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三)
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參加初次職業技能鑑定或專項能力考核,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照不高於我省職業技能鑑定收費標準據實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複享受。
(四)
辦理材料
補貼對象自費參加初次職業技能鑑定,應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職業技能鑑定補貼,並提供以下材料:職業技能鑑定補貼資金個人申請表、符合鑑定補貼對象的證明材料、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複印件、職業技能鑑定機構開具的海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或稅務發票複印件、個人銀行卡複印件。
培訓機構組織補貼對象到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參加初次職業技能鑑定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可由繳付相關費用的職業技能鑑定機構或培訓機構代為申請職業技能鑑定補貼,鑑定補貼支付到鑑定機構或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由培訓機構代為申請技能鑑定補貼的,除應提供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供《代為申請協議》和享受職業技能鑑定補貼人員名單。
上述申請材料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帳戶或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職業培訓補貼
(一)
文件依據
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瓊財社〔2018〕152號)。
(1)就業技能培訓
1.補貼對象
畢業學年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2.補貼標準
① 培訓後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補貼。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工種,從專項能力考核目錄確定。專項能力考核目錄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頒布。專項能力考核目錄調整時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工種也相應進行調整。
② 培訓後取得初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不超過1500元的補貼。特殊工種可用特種行業上崗操作證替代,和初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同等標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工種,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公布國家資格目錄清單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中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確定(國家調整國家資格目錄清單時,工種也相應進行調整)。
③ 培訓後取得中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不超過1800元的補貼。
④ 培訓後取得高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不超過2200的補貼。
對於職業能力鑑定工種轉為專項能力考核的挖掘機操作等工種,可參照培訓後取得初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培訓標準合理確定補貼。
上述培訓的工種和補貼標準,由各市縣根據國家和我省頒布的職業資格清單目錄、專項考核目錄等,結合當地培訓成本合理確定。支付給補貼對象的就業技能培訓補貼不得超過其參加培訓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課時不低於90課時。
(2)創業培訓
1.補貼對象
畢業學年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2.補貼標準
① 參加創業培訓(SYB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證書應由人社部門頒發,或在人社部門可查詢)的,給予不超過1200元的補貼。
② 對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創業人員,參加「改善企業培訓」(IYB培訓)、「擴大企業培訓」(EYB培訓)和網絡創業培訓並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培訓補貼。
③ 參加創業模擬實訓(或創業實訓)並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取得《創業實訓合格證書》。證書應由人社部門頒發,或在人社部門可查詢)的,給予不超過800元的培訓補貼。
上述培訓,培訓課時不低於80課時。
(3)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
1.補貼對象
對企業新錄用畢業學年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與其籤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的,在勞動合同籤訂之日起12個月內,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給予企業一定的職業培訓補貼。
2.補貼標準
補貼標準按不超過就業技能培訓同類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的60%執行。培訓課時不低於90課時。
(二)
辦理材料
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後補」和「信用支付」等辦法。有條件的地區應探索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培訓個人信用帳戶,鼓勵勞動者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和課程,並通過信用帳戶支付培訓費用。
單位和個人補貼的申領與發放:補貼由個人申請的,按規定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帳戶或社保卡;由單位申請的,按規定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1)補貼對象自費報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應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能力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下同)之日起的3個月內,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職業培訓補貼,並提供以下材料:
職業培訓補貼資金個人申請表、《居民身份證》複印件、符合培訓補貼對象的證明材料(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扶貧手冊》、城鄉低保家庭的《低保審批表》或城鎮零就業家庭的《零就業援助卡》)、《學校證明》或《學生證》複印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複印件(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提供)、隨軍家屬和退役大學生士兵(配偶的軍官證、服兵役證件和大學畢業證書)複印件等。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創業培訓合格證書,下同)、培訓機構開具的海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或稅務發票、個人銀行卡複印件。
(2)培訓機構墊資組織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項目制培訓,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職業培訓班開班申請審核表(含培訓計劃、課程表、授課老師資格證明複印件、培訓班學員花名冊等)、勞動合同(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符合培訓對象的證明材料、職業資格證書、培訓機構開具的海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或稅務發票、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3)試點企業組織企業學徒制培訓,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招收學徒備案材料、培訓監管情況表、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培訓機構出具的海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或稅務發票、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上述申請材料經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公示無異議後,對補貼對象申請的職業培訓補貼或生活費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申請人本人個人銀行帳戶或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對企業和培訓機構代為申請的培訓補貼,支付到企業和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公益性招聘會補助
(一)
文件依據
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瓊財社〔2018〕152號)。
(二)
補貼對象
舉辦公益性招聘會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大中專院校。
(三)
補貼標準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針對各類群體舉辦的公益性招聘會以及大中專院校針對畢業生舉辦的校園招聘會,組織20家以上用人單位進場招聘並提供200個以上就業崗位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000元;組織40家以上用人單位進場招聘並提供400個以上就業崗位的,給予一次性補貼10000元;組織80家以上用人單位進場招聘並提供800個以上就業崗位的,給予一次性補貼15000元。
(四)
辦理材料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大中專院校舉辦公益性招聘會向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公益性招聘會補助,應提供以下材料:公益性招聘會補助申請表、舉辦公益性招聘會申請報告、公益性招聘會活動方案、經批准開展業務的證明證件、公益性招聘會公告及招聘會現場情況等佐證材料、入場招聘的單位及其招聘崗位明細表。
招用高校畢業生獎勵補貼
(一)
文件依據
海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瓊財社〔2018〕152號)。
(二)
補貼對象
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或社會組織。
(三)
補貼標準
單位與補貼對象籤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履行合同滿1年後,按每招用1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元。
(四)
辦理材料
單位應在履行勞動合同滿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獎勵補貼,並提供以下材料:招用高校畢業生獎勵補貼申請表、享受獎勵補貼人員名單、畢業證書複印件、居民身份證和勞動合同複印件。
上述補貼資金申請材料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公示無異議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帳戶。
頂崗實習學生生活補貼
(一)
文件依據
《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農民工到省重點項目、重點工程務工的十條措施>的通知》(瓊廳字〔2020〕8號)和《海南省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學生就業或實習獎勵經辦流程》。
(二)
補貼對象
到省重點企業頂崗實習的職業院校學生。
(三)
補貼標準
到重點企業頂崗實習的職業院校學生,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標準給予學生生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屬於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的,同時享受我省現有的貧困勞動力就業獎補政策。
補貼政策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四)
辦理材料
頂崗實習學生生活補貼由省重點企業代為申請,省重點企業應在學生頂崗實習滿1個月後30日內,向當地就業局(就業服務中心)代申請頂崗實習學生生活補貼,並提供以下材料:省重點企業頂崗實習學生生活補貼申請表、省重點企業頂崗實習學生生活補貼花名冊、學生證複印件。
職業院校學生就業或實習獎勵
(一)
文件依據
《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農民工到省重點項目、重點工程務工的十條措施>的通知》(瓊廳字〔2020〕8號)和《海南省重點項目重點企業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學生就業或實習獎勵經辦流程》。
(二)
補貼對象
組織動員學生到省重點企業就業或實習2個月以上(含2個月)的職業院校。
(三)
補貼標準
組織動員學生到省重點企業就業或實習2個月以上(含)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院校一次性獎勵,同一人員不得重複享受。
(四)
辦理材料
職業院校應在學生就業或實習期2 個月以上(含)後30日內,向當地就業局(就業服務中心)申請學生就業或實習獎勵,並提供以下材料:職業院校學生就業或實習獎勵申請表、職業院校學生就業或實習人員花名冊、就業或實習單位證明。
來源: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
記者:田春宇
編輯:陳俏楓
值班主任:林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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