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凌晨,溫州市區傳出一則噩耗:
被譽為溫州律政界「五傑」之一的高級律師、離休幹部、國家司法行政二級金星榮譽獎章獲得者
姜周森老先生無疾與世長辭,溫州失去了一位律政界的「泰鬥」。
參加工作第一件
就是幹律
今年93歲的姜周森,1928年出生於甌海區郭溪街道宋岙底村,兒時就讀於溫州甌江小學,雖然家中多有貧困,但他沒有自憐自艾,反而相當爭氣。
以考試總分第二名的優異成績成為溫州中學公費生。
1949年5月7日溫州和平解放的當天,21歲的姜周森報名參加了革命,被分配到永嘉縣委宣傳部工作。
同年8月26日,溫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後,他被調入司法科,一人在代筆處負責為群眾免費代寫訴狀、解答法律諮詢、宣傳新民主主義的政策和法令,並調解簡單的民事爭議的工作。其實,這些工作內容,就是現在的律師業務的一部分。
此後,姜周森的律政之路一波三折,參與過土改,又當過教師。當時,因受「左」傾幹擾以及出於「律師是為壞人說話」等錯誤認知,律師制度在1958年被廢除。一直到1978年五屆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刑事辯護制度的恢復,1979年頒布《刑事訴訟法》,溫州與全國各地一樣恢復律師制度。
當年11月,溫州市人民法院法律顧問處得以重建,卻缺乏人才,畢業於法律專業或從事過司法工作的人員成為律師首選。
當時還在溫州第九中學教書的姜周森因一次偶然幫人辯護,得到一位法院院長賞識,成為第一個調入該處的專職人員。
當時,法律顧問處除首任主任外,姜周森是第一人。後來,後來又陸續調來了3人,他們成為律師制度恢復之後溫州第一代律師,被稱為「五傑」。
為八大王出庭辯護
轟動全國
重建溫州市法律顧問處時,全市各縣(區)均尚未沒有律師事務所,因此打官司、找人辯護,只能來找法律顧問處律師,而要求法律援助的人不僅找到顧問處,更有甚者會親自跑到姜周森家中。
姜周森專門負責刑事案件,解釋法條、寫訴狀、擔任辯護人等僅他一人,幾乎每天都要忙著出庭,但那時替犯罪嫌疑人辯護是要冒生命危險的,因為老百姓的法律意識淡薄,對於律師替「壞人」辯護不理解。
尤其是不滿對被告人的處罰時,被害人的親屬常會找律師的麻煩。
1982年,全國打擊經濟領域犯罪活動,被認為是「刮資本主義歪風」的溫州成了重點,而樂清柳市在一些行業冒尖的人被認為「投機倒把」,被列為「八大王」共涉及11人,省裡派了工作組坐鎮樂清指揮「嚴打」鬥爭。
11人中先後被抓了10人,其中只有「舊貨大王」王邁仟和「目錄大王」葉建華請辯護律師,均由姜周森擔任。
4天時間裡,為了出庭,姜周森白天要閱卷、會見被告人,晚上還要抓緊時間準備辯護詞。庭上,他認為王邁仟收購廢舊電器進行維修加工處理再低價出售,屬於修舊利廢,為社會創造財富,沒有社會危害性;葉建華將電器樣品整理成目錄、標註產品價格、拍成宣傳頁,對溝通商品信息,流通商品與發展商品有利;
另外,當時國務院對投機倒把罪列了12個行政處罰條例,他認為王邁仟等人的行為均不符合條例,「法無明文不為罪」,基於這幾點,他堅決做無罪辯護。當時法院院長認為姜周森說得有理,但無可奈何的是當時是上頭要求抓的人定的罪……還責問是誰請的律師。
法院最終只好進行一審宣判,在宣判書上註明了一句,王邁仟的罪行包含在國務院文件第12條最後的「等」字之中。
最後,10人中的3人一審被判刑,其中王邁仟被判有期徒刑7年,程步清被判4年,葉建華判刑3年緩刑3年。在樂清法院判決之後,姜周森又幫助王邁仟、葉建華上訴,一直將「無罪辯護」的理由反映到國家司法部。
在各方面努力下,除了王邁仟和葉建華終審均獲無罪釋放外,其他「八大王」也一一得到了平反。唯一一個沒有被抓的「螺絲大王」劉大源,也被取消了通緝令。曾經轟動全國的溫州「八大王」案件的成功,為溫州改革開放提供了正確的法律引導,成為溫州民營經濟發展的分水嶺,更成為檢驗經濟與法治同頻共振的試金石。
如今,給「目錄大王」葉建華定罪的案件判決書、律師辯護詞、留城證、產品目錄、自製木質三腳架照相機都還保存在浙商博物館。
事後,有人問姜周森:為何對一個「上面定罪」的案件還如此堅持無罪辯護?他說,忠於事實、忠於法律、忠於當事人是當律師的最起碼基本要求。自己在執業期間共辦理各類案件上千件,只要證據確認無罪的每個案件,自己會堅持進行「無罪辯護」。
正是這樣,「忠於事實、忠於法律、忠於當事人」也成為他的家訓,並在他的影響下,他的兒子姜周健、和孫子姜周辰相繼走上律政道路,使之成為讓人羨慕的一家三代「律師世家」,並成為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國內媒體競相報導的一大新聞。
嘔心瀝血
譜寫普法之路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我國法律剛剛起步,普及法律知識成為從機關到企事業單位、從城區到鄉村的頭等大事。
姜周森既成為市四套班子領導組成的法律學習小組的學習輔導員,也成為「一五」、「二五」普法教育期間,各機關、學校、村居普法的普法員。他專門負責擔負輔導《憲法》、《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等,先後被邀請參加法律普通知識講座達100多場。
1984年,他受聘擔任溫州日報法律顧問,專門為廣大讀者的來信來訪解答法律問題。以後,他從自己解答法律問題的200多篇書面文章中篩選出中167篇編輯成《法律在您身邊》一書,成為市普法辦公室指定的「二五」普法教材。
1988年,60歲的他離休後重點從事政府機關、企業的法律顧問工作。1993年,他被國家司法部授予律師界最高榮譽——司法行政二級金星榮譽獎章。
2019年,他榮獲了由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頒發的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紀念章。
溫州市律師協會原會長周光回憶說,姜周森律師是我從事律師職業的啟蒙老師,我有幸領略姜周森律師大家風範。他辦案非常認真負責,調查取證、查明案情、研究法律,一絲不苟。
其兒子、孫子均從事律師職業。難能可貴的是,其後代繼承他的優良品格,成為優秀律師。姜周森律師一家三代均為律師,是我市為數不多的律師世家,在溫州律師界傳為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