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恆美情報站的江站長,這是我的整形避坑指南系列原創文章的第十二篇。
這個疫情,各大社交平臺紛紛颳起一陣醫美面膜風,什麼美白、抗皺、祛痘,只要你能想到的皮膚問題,只需一片「醫用面膜」就能搞定,特別是「械字號」面膜,號稱「爛臉救星」。
在2020年的第一周,國家藥監局親自下場拔草「醫用面膜」,並在官網上發布了《化妝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費陷阱》一文,強調並不存在「械字號面膜」,這徹底在行業人士的朋友圈炸開了。
藥監局明確指出,不存在所謂的「械字號面膜」,所謂「械字號面膜」,其實是醫用敷料,屬於醫療器械範疇。
這是藥監局的新年第一擊,回想起去年,同樣的新年一炮,主題是:「EGF不得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在配方中添加或者產品宣稱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屬於違法產品」,一夜之間,各種寡肽、生長因子類的產品紛紛迅速下架,之前吹噓得神乎其神的生長因子被啪啪啪各種打臉。
不瞞各位姑娘們,站長當時看到這條新聞時也是一頭霧水。有械字號註冊編號,怎麼就不是「械字號面膜」了呢?如果不是,那是什麼?
寶寶們,你現在可以拿起自己的「醫用面膜」,雖然包裝的背面會清楚標明註冊證編號:X械注準XXXXXXXXXXX,但是你仔細看包裝的正面,有寫「面膜」兩個字嗎?而且你可以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數據查詢官網上,輸入註冊證編號查明這款產品,顯示的是經過註冊的醫療器械。
沒錯,姑娘們,它們屬於醫療器械,並且有很專業的名字,可以是醫用冷敷貼、醫用透明質酸鈉修復貼、類人膠原蛋白敷料或各種貼。
所以,站長想說的是,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械字號面膜」,它其實是醫用敷料,屬於醫療器械範疇。
醫用敷料可以與創面直接或間接接觸,具有吸收創面滲出液、支撐器官、防粘連或者為創面癒合提供適宜環境等醫療作用。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醫用敷料,可以分為三大類:外科敷料(分為可吸收和不可吸收敷料)、接觸性創面敷料(分為急性創面敷料和慢性創面敷料)、包紮固定敷料。
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醫用敷料產品按照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來劃分,分別按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醫用敷料凡是聲稱無菌的,其管理類別最低為第二類醫療器械;若接觸真皮深層或其以下組織受損的創面,或用於慢性創面,或可被人體全部或部分吸收的,其管理類別為第三類醫療器械。國產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上市前需向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報註冊;第三類醫療器械和進口第二類醫療器械上市前需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申報註冊。
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醫用敷料命名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要求,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稱詞語,不得含有誇大適用範圍或者其他具有誤導性、欺騙性的內容。因此,不存在「械字號面膜」的概念,醫療器械產品也不能以「面膜」作為其名稱,《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已經通過。
「械字號」醫用敷料主要針對術後人群,皮膚特殊時期傷口敏感脆弱,成分也十分簡單,一般就只有膠原蛋白(透明質酸)和一些簡單的玻尿酸成分。
所以,對於美白、抗皺、祛痘什麼的,它其實是束手無策的!
有的姑娘會不會這樣想:既然有創口受損的皮膚都能用,那健康皮膚天天用,豈不是膚若凝脂?
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所有的醫用敷料都應該在它「適用範圍」或「預期用途」允許的範圍內,由有資質的醫生指導並按照正確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為日常護膚產品長期使用。
要是不聽勸囤著天天敷,真的有可能導致皮膚過度飽和或者變得敏感甚至發炎。這絕不是危言聳聽。
還有,「妝字號面膜」不能宣稱「醫學護膚品」
所謂「妝字號面膜」,就是按照化妝品管理的面膜產品,指塗或敷於人體皮膚表面,經一段時間後揭離、擦洗或保留,起到護理或清潔作用的化妝品。
現在市面上有很多打擦邊球的「醫美面膜」,宣稱「藥妝」、「醫用護膚品」,對於敏感皮修復,面部發炎、痤瘡等的修復,醫美手術後的修復,都不在話下!
你品,你細品,像不像,「一口氣上五樓,不費勁」的靈丹妙藥……
對祛痘、抗皺、祛斑這類具有特殊功效宣稱的化妝品,國家也有專門的監管條例,即:
第四十四條(宣稱管理)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化妝品生產者對化妝品功效宣稱負責。
並且,化妝品生產者應當將有關文獻資料、研究數據或者功效驗證材料在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網站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站長有話說
相比傳統美容護膚行業,醫美行業魚龍混雜,市場上不乏有很多優秀的醫美產品,當然也不缺「掛羊頭賣狗肉」的。
在大利益的背後,有些商家就會乘借醫美的東風混淆視聽,讓很多仙女們花著重金,卻用著廉價的護膚品。
所以,一定要以合規為準,按需求購買,千萬不要盲目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