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試扣分項目和注意事項
一、 上車準備
扣分點:
1、未逆時針繞車一周,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交通通行環境,扣100分。
①、學員從右後門下車後、準備繞車一周前,要先檢查車輛停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若車輛(包括車身的任意一個部位)停在人行橫道或網狀線上、公交車站內和路口,這時學員要立即向考試員(安全員)報告此地方不能起步,要請求將車移至可停車的位置。將車移至可停車的位置後再開始繞車一周。否則,將由學員承擔「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上和網狀區域或路口扣100分」的結果。
②、上車前需逆時針繞車一周。在考試車輛的右後輪胎保險槓、左前輪胎保險槓位置各有一個紅色按鈕式的感應探頭,當聽到語音提示:「請開始考試」後才能繞車一周(否則無效)。先按右後輪胎保險槓處的紅色按鈕、聽到語音播報「右後方有學員經過」,再按左前輪胎保險槓處的紅色按鈕、聽到語音播報「左前方有學員經過」才算完成逆時針繞車一周。注意:按下兩個按鈕時都要有聲音提示,如觸碰按鈕後有任一一個不播報語音,表示未按要求完成逆時針繞車一周,要及時向考試員(安全員)報告故障(以表示學員已掌握該知識點),否則將由學員承擔「未逆時針繞車一周扣100分」的結果。
③、學員從右後門下車後必須在40秒內完成逆時針繞車一周並上車。
2、完成繞車一周上車後不要馬上系安全帶。因為只要一系安全帶就觸發了「開始考試」按鈕。
如果發動機是啟動狀態,學員只要一繫上安全帶,系統馬上會播報模擬夜間燈光考試的語音。(注意:如果發動機已經啟動了就不要主動關閉點火開關將發動機熄火,因為已經點擊開始考試,在考試狀態中,熄火扣10分)。
如果發動機是關閉狀態,學員只要一繫上安全帶,系統馬上會播報請啟動發動機。啟動發動機之後進入模擬夜間燈光考試。
所以在上車後,注意先做好其它考前準備工作,調整好座椅、檢查儀錶盤等等…準備完畢後,最後再繫上安全帶,準備啟動發動機、進行模擬夜間燈光考試。
3、上一個學員考試結束之後,接著考試的學員不要急於下車,一定要等上一個學員語音播報完之後下車。
二、 夜間行駛
扣分點:
◆ 不能正確開啟燈光,扣100分;
◆ 不能正確關閉燈光,扣100分;
◆ 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不使用近光燈,扣100分;
◆ 通過急彎、陡坡、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近、遠光燈示意,扣100分;
◆ 進入無照明或照明不良條件下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扣5分。
◆ 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或危險警示燈,扣100分。
◆ 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扣100分。
◆ 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扣100分。
◆ 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扣100分。
◆ 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扣100分。
◆ 夜間遇到交通事故,妨礙其他車輛通行並無法移動車輛時,不使用示廓燈或危險警示燈,扣100分。
★ 注意事項:
1. 按語音提示進行操作,每個項目必須在5秒內完成,等每個項目播報完畢後再操作,不能搶答;
2. 當車輛熄火的情況下:車載語音會報「請啟動發動機」(發動機啟動後,不及時鬆開啟動開關扣10分,時間大於等於2秒,即點火時鑰匙要在2秒內復位);
3. 當車輛沒有熄火的情況下:車載語音會報「請開啟燈光」(開遠光或近光);
4. 當車輛沒有關閉燈光時(包括示闊燈、危險警示燈等等):車載語音會播報「請關閉所有燈光」;
5. 按語音提示順序逐項操作時,如操作正確,會馬上提示進行下一個項目考試;如操作不正確,會馬上提示不合格;如操作1至2秒後,無任何提示語音,則可能是操作不到位,應立即重複操作(夜間在無照明或照明不良條件下行駛時使用遠光燈除外)。
●模擬夜間燈光的介紹(除關燈、開燈兩個項目,共14組燈光。)
1. 請開啟前照燈。
2. 夜間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近光燈)。
3. 夜間通過急彎、坡路;(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4. 夜間通過急彎、拱橋;(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5. 夜間通過拱橋、人行橫道;(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6. 夜間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7. 夜間進入無照明或照明不良條件下行駛時;(遠光燈)。
8. 路邊臨時停車;(開啟示廓燈和危險警示燈)。
9. 夜間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近光燈)。
10. 夜間與機動車會車;(近光燈)。
11. 夜間直行通過路口;(近光燈)。
12. 夜間超越前方車輛;(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13. 夜間路口左轉彎;(近光燈+左轉向燈)。
14. 夜間路口右轉彎;(近光燈+右轉向燈)。
15. 夜間遇到交通事故妨礙其他車輛通行且無法移動,(使用示廓燈和危險警示燈)。
16. 請關閉所有燈光。
★ 注意事項:
1、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時,用雙閃或者打開遠光燈後復位都行,但是都要撥到位,要讓設備感應到你在做這個燈光操作。很多學員都是很輕的手法並未撥到位,動作是做了但是必須要讓系統感應到。
2、遇到考試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的題目不得搶答,有些學員在燈光還在播報就開始做了,導致語音播報完畢之後關鍵5秒鐘沒有讓感應到交替使用遠近光燈造成不合格。
3、上一個燈光考的是使用示廓燈和危險警示燈的,下一個題目遇到考遠光燈時,要關閉危險警示燈,打開前照近光燈,開啟遠光燈。
4、上一個題目考的是使用遠光燈的,下一個題目遇到路口左轉彎或者右轉彎的,要把遠光燈變為近光燈在開啟轉向燈。
三、 起步
扣分點:
1、啟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杆未置於空檔(駐車檔),(任何地方),扣100分;
2、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高於3000轉),扣5分;
3、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扣5分;
4、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扣100分;
5、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秒即轉向,扣100分;
6、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未及時糾正扣100分(10秒以上);
7、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但能及時糾正扣10分(10秒以內);
8、車門未完全關閉起步扣100分(車輛行駛過程中)。
★ 注意事項:
手剎起步和腳剎起步都可以。起步沒有時間限制的要求,打轉向燈3秒後起步。四、 減速類項目
扣分點:
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共六個項目要求有減速措施,否則都會「不按規定減速慢行扣100分」。
★ 注意事項:
◆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這三種路口和與其配套的兩條人行橫道線(進入路口和駛出路口各一條)是一個整體。即通過這三種路口時都包含了那兩條人行橫道線,在通過此類項目時,無論車速多少都只需在路口停止線內30米的距離內採取制動措施(也就是說只需要帶一腳剎車即可)。而不需要在人行橫道線上另外再踩一腳或兩腳剎車了。
◆ 如通過路段上的人行橫道線,則需要在車輛保險槓接觸人行橫道線之前帶一腳剎車。
◆通過公共汽車站前10米範圍內無論車速多少都必須採取制動。
◆通過學校標識牌後30米範圍內必須低於30碼以下通過。在通過學校標識牌前都要將車速降到30碼以下,並以低於30碼以下的速度駛出30米外。如通過學校標識牌後30米範圍內車速大於30碼,無論是否帶了一腳剎車,都會「不按規定減速慢行扣100分」。
◆ 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項目時都無語音播報,以公交車站標識牌或學校標識牌為準作為參照物,在相應範圍內採取制動措施。
◆「路口左轉、右轉」:轉向前轉向燈保持3秒,200米不關轉向燈扣10分。
★注意事項:
◆ 通過路口時請注意道路右側是否有設置「停」字,這類的標識牌,這個標識牌表示要停車瞭望,通過設有「停」字的路口時,要求在路口停止線5米的範圍內必須停車等候(靜止狀態),然後再起步。反之則不合格,系統評判通過路口未停車瞭望扣100分。
◆在設置有停車瞭望表示牌的路口,起步時遇到的人行橫道線也不需要採取制動措施。
五、 掉頭
扣分點:
◆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超過掉頭規定距離),扣100分;
◆ 掉頭前不發出掉頭信號(不使用左轉向燈),扣100分。
★ 注意事項:
◆打轉向燈,方向在動時必須有轉向燈,不受檔位的限制。
◆在沒有中心隔離帶的掉頭區域(也就是設置在路口的掉頭區域)掉頭時,要注意車身尾部保險槓需越過人行橫道線後才能向左動方向,如果車輛還騎在斑馬線或者是後保險槓還未越過斑馬線就向左動方向,系統會認定在人行橫道線上掉頭,扣100分。
六、 變更車道
扣分點:
◆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扣100分;
◆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秒即轉向扣100分;
◆不按考試員指令行駛,扣100分。
★ 注意事項:
1. 聽到「變更車道」指令後,要在140米以內完成(向左變更或向右變更都行)。
2. 變更車道的寬度為一個車道,車輛向左(右)變更一個車道後直行;避免在行駛過程中騎軋車道分道線,騎軋車身過半即認定在變更車道。
3. 如向右變道,變道時右轉向燈亮3秒、進入所變車道。進入所變車道之後,要保持行駛(或停留)10秒以上且轉向燈復位才算完成;以此避免發生綜合評判中「連續變更兩條及兩條以上車道」。
4. 「變更車道」方向幅度不能太大,會判「方向控制不穩、扣100分」。
5. 如道路通行條件許可,可以不變回原車道。
6. 本次操作因障礙可以停做,系統會取消(中止)該項目,待下一處合適地點時安全員再點擊。
七、 直線行駛
扣分點:
◆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動狀態扣100分;
◆不按規定速度行駛,扣100分。
★ 注意事項:
1. 直線行駛的距離要達到100米,語音播報「請保持直線行駛」後,車身與兩側道路分道線邊距必須保持一致,偏離不得超過±30公分,在做直線行駛項目時要適時修正方向盤調整車身與兩側車道分道線之間的邊距。(注意:車輛行駛方向及方向盤未動,但車身與兩側分道線邊距未保持一致不合格)。與以前的直線行駛的概念截然不同了,只要有車道分道線就可以完成直線行駛項目(包括在S路上都可以完成)。
2. 在100米距離內,將車速保持到30碼-40碼之間、3~5秒鐘即可。
3. 直線行駛過程中遇突發情況可以停車(方向不能動),異常情況解除後繼續直線行駛,100米後結束本項目。
4. 當前指令優先。屏蔽了減速類項目。
5. 直線行駛3檔時速不得超過40碼,直線行駛中3檔超過40碼(系統會評判3檔時速過高,扣10分)。4擋時速不得超過55碼。
八、 超車
扣分點:
◆ 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並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扣100分。
◆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扣100分。
◆ 超車時未回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的,扣100分。
◆ 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的,扣100分。
◆ 超車後駛回原車道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並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扣100分。
◆ 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一條行駛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的,扣100分。
◆ 當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的,扣10分。
★ 注意事項:
1、語音提示「請超越前方車輛」時,使用左轉向燈亮3秒並向左變更車道完成超車。
2、超車的項目距離為100米。
3、語音提示請超越前方車輛時,使用左轉向燈在100米距離內未向左變更車道的,系統會自動取消超車指令。(無法完成超車項目時,需開啟轉向燈。開啟轉向燈不變更車道的,系統會取消超車項目。如果不使用轉向燈也不變更車道的,系統會評判超車不合格。)
4、超車時未使用左轉向燈並向左側變更車道的,系統會評判超車時未使用轉向燈,扣100分。
5、系統取消了超車項目後,必須再次下達超車指令將超車項目完成,反之則考試員(安全員)無法完成點擊靠邊停車指令。
九、 會車
扣分點:
◆ 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或未與其他車輛、行人、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的,扣100分。
◆ 會車困難時不讓行的,扣100分。
◆ 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對方來車的,扣100分。
★ 注意事項:
◆語音提示「與機動車會車」時,無論車速多少必須帶一腳剎車,不帶剎車扣100分,(系統評判: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或未與其他車輛、行人、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 會車項目距離是70米。(就是在70米範圍內必須帶一腳剎車,否則扣100,不合格。)
十、 加減檔位操作
扣分點:
◆ 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檔,扣100分;
★ 注意事項:
1、「加減檔位操作」全程評判。
2、加擋必須一擋一離合、逐級加擋,越級加擋會評判「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檔,扣100分」。可越級減擋。
3、在行駛3000米的考試裡程中必須用到4檔,反之在靠邊停車後結束考試的瞬間系統會提示加減檔位操作不合格。
4、換擋時注意手法、姿勢要正確。如2檔加到3檔,應將變速杆朝正前方向撥;如朝右前方撥,即使撥進3檔,也極有可能是感應到的是5檔,系統會評判「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檔,扣100分」。
十一、 靠邊停車
扣分點:
◆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扣100分;
◆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秒即轉向,扣100分;
◆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大於30cm且小於50cm,扣10分;
◆ 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大於50cm,扣100分;
◆ 停車後,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扣100分;
◆ 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鬆行車制動踏板,扣10分;
◆ 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扣10分;
◆ 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扣5分;
◆ 下車後不關閉車門,扣100分(車門開啟時間大於15秒;本項C5不判)。
★ 注意事項:
1、聽到「靠邊停車」指令後,觀察右後方是否有來車再打右轉向燈;
2、打右轉向燈3秒後,向右打方向盤,選擇有道路邊緣線(白色、黃色均可)的合適位置靠邊停車。在150米以內未拉手剎前無限次的選擇有道路邊緣線的位置停車直至車輛停正。
3、要在安全帶鬆開之後,才能開車門下車,不然永遠不結束項目;
4、靠邊停車後,一定要開門下車,不要在車上聽成績。「靠邊停車後;所有項目完成;在下車前不下車;坐在車上聽成績的。在這最後一個關鍵環節開、關門的速度少於2至3秒,系統會檢測不到門開關信號」。(也就是秒關車門,動作是做了但是要設備檢測到。下車也是個考試項目。必須下車!)
5、拉開車門拉手前,一定要觀察好左後方是否有來車;如有來車,應等該車過後再打開車門下車,並在15秒內關好車門。關閉車門後要聆聽語音是否播報成績,如關閉車門正常,則車門關閉的一瞬間就會聽到合格成績;如未聽到語音播報成績,則表示車門未關閉,需馬上查看車門未關閉的原因,立即排除幹擾,在15秒內關閉車門。
十二、 通用要求
扣分點:
◆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扣100分(指行駛過程中,車輛靜止狀態不判);
◆ 遮擋、關閉車內音視頻監控設備,扣100分;
◆ 起步時車輛後溜,但後溜距離小於30釐米,扣10分;
◆ 起步時車輛後溜距離大於30釐米,扣100分;
◆ 車輛在行駛中連續2次掛檔不進,扣100分;
◆ 行駛中空檔滑行,扣100分;
◆ 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扣100分;
◆ 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扣100分(時間大於15秒);
◆ 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公交車站內等禁止停車區域,扣100分(車身任何部分);
◆ 起步或行駛中掛錯檔,扣10分(不是1檔起步);
◆ 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扣10分(考試過程中累計疊加);
◆ 一檔使用不當、二檔使用不當,扣10分;(1檔超過80米,2檔超過150米)
◆ 使用檔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扣100分(時間大於30秒);
◆ 制動不平順,扣10分(1.2度);
◆ 行駛過程中,發動機轉速超過2200轉,判低檔高速,扣100分。
◆ 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檔,扣100分。(考試全程未使用4檔、越級掛檔或手法、姿勢不正確導致系統感應到其他檔位信號等)
◆ 全程不能超過路段限速值60碼,超過60碼扣100分
★ 注意事項:
1. 空檔滑行:起步離合器使用時間不超過25秒;行駛過程中踩下離合器、或空檔滑行時間不能超過8秒,均從離合器半聯動開始計時。
2. 檔位速度不匹配:1檔速度不能超過20碼,2檔速度不能超過30碼,3檔速度不能超過40碼不能低於15碼,4檔速度不能超過55碼不能低於25碼。
3. 1檔的連續距離不能超過80米,2檔的連續距離不能超過150米。
4. 行駛過程中,車身任何部位都不能遮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道路邊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