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寄發控告材料啟動追責程序,勝算幾何?他沒領會疑罪從無
9月16日,張玉環及母親張炳蓮、前妻宋小女、兒子張保剛、張保仁、大哥張民強和妹妹張丹玉一同籤署了控告信,並於9月17日上午向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國家監察委員會三部委寄送。
委託律師尚滿慶表示:寄出的是關於控告、追究張玉環案違法辦案人員的材料。張玉環平冤後,國家賠償申請已在進行中,追責程序也應適時啟動。
張玉環及其家人聯名籤署的控告信,被控告對象包括16名當年的辦案人員。其中,南昌市進賢縣公安局民警8名、南昌市檢察院檢察員1名、南昌中院及江西高院法官7名。張玉環稱,上述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涉嫌玩忽職守,要求有關部門追究其造成冤假錯案的刑事責任,並對有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一併追究。張玉環在控告信中寫道,自己被錯誤定罪,失去人身自由長達27年,與公安司法機關人員違法辦案有直接關係。
委託律師尚滿慶表示:「強烈追責會對其它冤假案件的產生增加障礙,也有利於理清源頭;放棄追責只能讓制錯者心存僥倖。」
那麼,張玉環寄發控告追責材料,勝算幾何?我認為,勝算不大。原因有二:
其一,過來此類案件被追責的不多。幾年來,隨著法治進程的推進,不少冤假錯案浮出水面,得以大白天下。但是,因此被追責的人員並不多。社會是進步的,法治也是發展的。今天認為錯的一些手段、一些條文,在昨天並一定就是錯的,此所謂此一時彼一時。形勢變了,適用的法律條文也隨之變化了。
其二,他忽略了這樣重要的一個環節。張玉環的無罪釋放比較特殊,既不是真兇出現,又不是亡者歸來,而恰恰是真兇並沒有出現、亡者卻永遠不肯能歸來,張玉環使用的是疑罪從無。看來疑罪從無還要好好領會,疑罪並沒有認定他完全無罪。
在控告追責材料中,張玉環認為,除刑訊逼供外,辦案人員對其他的重要線索不積極排查,導致兩男童遇害的案件至今未能偵破,放縱了真正的犯罪分子,涉嫌玩忽職守罪。
至於當初張玉環對辦案人員提供了什麼樣的重要線索,張玉環沒有明說,這條重要線索在今天還有沒有作用也不得而知。如果張玉環真想追責成功,除非是真兇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