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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借錢給別人的人,最後都有這樣的感受:「欠錢的人成了大爺,要帳的人成了孫子!」
這種事有時候真的讓人無能為力,你借錢的時候有多爽快,要錢的時候就有多為難。人性的醜陋和陰暗在某些欠錢的人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曾經有個朋友跟我傾訴過這方面的問題:
『當時我手裡並沒有多少錢,有個同學說他被銀行追債,急需用錢,我當時想著不能見死不救,就把錢給他了。可結果倒好,那之後他從來沒有提過還錢的事了,甚至從來沒有聯繫過我。
我本來一直拖著沒問他要錢,想著或許他有什麼難處。後來實在急需用錢了才問他要錢,可是,他當時的態度真的讓我很寒心,先是說沒錢,之後又說,「不就幾千塊錢嗎?一直追著我要,真的讓我看透了你!」
我雖然可以強制要求他還錢,但是怎麼說呢,可能一直以來我太善良了吧,不忍心也不敢走極端,所以就放棄了。
那之後,我幾乎沒再借錢給過別人,我也一直要求自己要靠自己,不向任何人借錢,不然看到了人性醜陋的一面,會讓人感覺生無可戀!』
上面那位朋友經歷的事,我也經歷過很多次,有很多所謂的「朋友,同學」都是欠錢不還的主兒。後來我就給自己定下了原則:我信得過的人借錢,只要我借出去了,不指望對方還錢;信不過的人,免談。
所謂「患難見真情」,應該是「雙向」的,不應該是「單向」的。別人有難的時候你伸出援手,你有難的時候別人冷眼旁觀,這就沒有真情可言,哪怕是家人之間,也是如此。
下面這個男人和家人之間就存在這方面的問題,還差點連帶著他的婚姻出現問題,我們來看看是怎麼一回事。
東林老師:
以前我總是覺得,只要我幫助了別人,之後我需要幫助的時候,別人肯定會幫助我。雖然外人之間未必會如此,但家人之間肯定會如此。
然而,我們家發生的一件事,讓我徹底寒心了,甚至可以說顛覆了我的三觀,我沒想到他們在我需要幫助的時候竟然冷眼旁觀。
我和我老婆結婚這件事,綜合來講,她家出的錢比較多,而且她父母還給了她30萬陪嫁。有她這樣的好妻子,好兒媳,我們一家人都應該好好珍惜的,可是,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不懂得珍惜,不懂得感恩,不懂得回報。
當然,所謂的「我懂得珍惜她」,也只是相對而言。如果我從始至終能夠考慮地全面一點,也不至於被我家人算計。
就像我開頭時說的,我沒什麼心機,覺得家人之間應該互幫互助,肯定不會存在算計。也就是因為我有這樣的心理,所以我媽要拿我老婆的30萬陪嫁去給我弟買房子時,我非但沒有拒絕,還給我老婆做思想工作,跟她講述「家人應該互幫互助」的大道理。
其實我老婆當時的顧慮很合理,她說手裡多少要留點錢備用,不然都給我媽了,萬一我們需要用錢時沒錢就糟了。
但當時我腦子發熱,沒想那麼多,告訴她,「車到山前必有路,到時候我們需要用錢時,我爸媽肯定不會坐視不管,到時候再把那30萬要回來就是了。現在我們又不需要用錢,所以,就先讓我媽拿去用好了!」
結果倒好,之後等到我們急需用錢時,問我媽要錢的時候,她手裡明明有錢,卻謊稱沒錢,我一提到當初那30萬,她就翻臉不認人讓我滾,說那筆錢是我應該花的,不存在還錢一說。
那一刻,我真的感覺好寒心,也徹底認清了我媽的真面目。之後是丈母娘出錢幫襯了我們,我們才得以度過難關。
我老婆事後跟我說,「如果不是顧及孩子,我肯定跟你離婚。這就是你做好人的下場,給錢的時候有多爽快,要錢的時候就有多為難。現在,你終於知道到底誰才是真的對你好了吧!」
其他不說,單從「錢」這個角度來說,我媽確實不如我丈母娘。丈母娘是不計回報得幫助我們,而我媽,則完全是見死不救,不管你對她有多好,她都從來不會想到感恩和回報。
用錢去考驗人性,總是會讓你大失所望!
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每個家庭也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如果不是特殊情況需要你大手大腳花錢去幫助別人,都應該講究「力所能及」。
犧牲自己去成全別人,聽起來很偉大,但是,如果你成全的人沒有任何感恩之心,不值得你犧牲自己,最後你需要成全時卻沒有人願意做出犧牲,這樣一來,你當初所做出的犧牲就毫無意義。
即便是家人之間也是如此,就像上面案例中那個男人一樣,自以為家人之間肯定會互幫互助,可結果卻發現,幫助只是單向的,自己父母手裡留著錢不花,卻要花大兒子大兒媳的錢去成全小兒子的婚姻,完了大兒子大兒媳婦需要幫助的時候還冷眼旁觀,這就說明他和妻子當初的犧牲不值得。
用錢去考驗人性,總是會讓你大失所望。這個道理,每個人都應該銘記於心,沒必要等到自己被辜負,被背叛了才意識到「原來錢真的能考驗人性」,從始至終記住這句話,在借錢這件事上給自己留點餘地,留點退路,才不至於讓自己損失慘重,才不至於被人性的陰暗面傷得生不如死。#情感#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你有遇到過「借錢不還」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