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及學位申請人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河北大學學位條例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和文件精神,為有效推進我校「一省一校」工程和「雙一流」目標建設、規範學位授予程序,保障學位授予質量,現對2016年下半年學位授予工作做如下要求及安排:
一、申請人員信息註冊
擬於2016年12月申請博士、碩士學位的人員,按照各電子工作平臺(系統)規定的時間,註冊並填寫個人信息,務必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1、研究生學位申請管理系統
該系統為各學院和學位申請人員提供信息查詢和學位申請管理服務。各級各類學位申請人須在9月30日前註冊個人信息,並在各時間段完成相應工作。
開放時間:9月20日∽12月20日
網址:http://graduate1.hbu.cn/xwgl/index.html
2、河北大學學位信息採集系統
開放時間:11月15日∽12月15日
網址: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075/
3、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
該平臺是國家為同等學力人員搭建的用於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工作平臺。學位申請人需在系統中依次完成「提交學位申請」、「申請論文答辯資格」、「填報論文信息」(包含《學位論文獨創聲明》、《學位論文使用授權聲明》和《保護智慧財產權聲明》)等內容的填寫。
開放時間:10月10日∽12月15日
二、學位論文預答辯
三、學位論文抽查評審
1、對申請學位的學歷博士、學歷碩士和同等學力碩士學位論文,繼續使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的送審平臺進行網上評審;其中博士學位論文全部進行網上評審;學歷碩士按照20%、同等學力碩士按照30%的比例分專業隨機性抽取進行評審。
2、碩士專業學位論文不參加網上評審。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按照20%、在職專業學位碩士按照30%的比例分專業隨機性抽取進行評審。
3、鑑於平臺對論文評審周期有嚴格的限定,各有關學院務必於9月26日前向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提交已通過預答辯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清單紙質材料及電子版,並附帶免抽審學生發表的論文原件或檢索證明。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本次學位申請。
3、未被學校抽查的碩士學位論文,由所在學院組織送審,每篇論文送2名校外專家,且評審同一篇論文的專家不能在同一單位;碩士專業學位論文評審專家至少有一名應為論文所涉及領域的實踐部門專家。
四、學位論文內審
1、10月17日∽10月21日,學校組成學位論文審查小組,對全部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內審。學位申請人於10月17日前在研究生學位申請管理系統(http://graduate1.hbu.cn/xwgl/index.html)中提交學位論文成稿。
五、學位申請資格審查
六、學位論文答辯
1、已完成上述各環節工作,經審查合格,並繳納了全部學費、答辯費用的人員,可參加學位論文答辯。
對於在河北大學學位信息採集系統(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075/)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的人員,將不予辦理答辯審批手續。
4、答辯委員會應對學位論文嚴格審查,認真評議,如實、規範填寫答辯決議。學校選聘專家成立審查組,對答辯委員會決議敷衍和評價失實的論文重點檢查,對存在問題較多的學院進行通報批評,並給予嚴肅處理。
七、學位論文修改提交
3、根據河北大學校研字[2002]4號文件的規定,我校獲博士、碩士學位的人員須向校圖書館提交學位論文電子版全文,用於學位論文的採集、存檔、保存等,提交時間及要求以校圖書館通知為準。
八、學位評定
2、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一般安排在12月中下旬召開,對擬授予學位人員進行投票表決。
九、學位證書發放領取
1、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之後,對已通過表決人員頒發學位證書。
2、學位證書以學院為單位集中到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領取;學位申請人要認真核對證書中的個人信息,如信息有誤,應及時申請更正。
3、根據國家規定,學位證書領取後一律不能更改、替換。丟失後只能辦理《學位證書遺失證明書》。
十、學位檔案材料提交
博士、碩士人員的「授予學位決定」由各學院集中領取,夾放入學位申請人的《學位呈報表》中,用於人事檔案封裝。
十一、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學位授予相關事項,請依照《河北大學學位管理手冊》中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通知的解釋權在河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河北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