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紹興上虞區人民政府網發布了一則《2021年紹興市上虞區面向「雙一流」高校招聘黨政儲備人才公告》,面向全國「雙一流」高校畢業生招聘黨政儲備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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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上虞區「創新之區、品質之城」建設,進一步優化黨政幹部隊伍結構,加快高層次專業型優秀年輕幹部的培養儲備,積極創建上虞人才生態最優區,經研究,決定推出一批事業單位崗位,面向全國「雙一流」高校畢業生招聘黨政儲備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範圍及計劃
根據上虞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計劃面向全國「雙一流」高校招聘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研究生31名,詳見下表。
2021年紹興市上虞區
面向「雙一流」高校招聘黨政儲備人才需求表
招聘範圍:
1.普通「雙一流」高校畢業的博士研究生;
2.2020屆普通「雙一流」高校畢業的碩、博士研究生;
3.2021應屆普通「雙一流」高校畢業的碩、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未取得外國國籍或獲取國(境)外私人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等情況。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屬於《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3.學習成績優良,有志於從事黨政和經濟、社會管理工作,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所學專業列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序列範圍,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
5.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9年12月4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2月4日以後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7.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先,現任或曾擔任院(系)及以上黨組織、團組織、學生會(研究生會)或班委會學生幹部優先。
8.有失信記錄、治安刑事處罰記錄,受過黨(團)紀律處分,或有迴避情形人員,不宜報考。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採取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資格確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網上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時間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報名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符合資格條件人員,需提交《2021年紹興市上虞區面向「雙一流」高校招聘黨政儲備人才報名表》,並將個人電子相片粘貼到表中「相片」欄內;
2021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二代有效身份證、學校出具學生任職、黨員和院(系)級以上先進榮譽稱號等資格條件材料(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籤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的,須提供書面說明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
現已畢業的2020屆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歷屆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二代有效身份證、學校出具學生任職、黨員和院(系)級以上先進榮譽稱號等資格條件材料。
委培生須提供委託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材料;已籤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籤協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區外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材料。在編公務員(含參公)、區內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將按不符合資格條件處理。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全面、詳細填寫相關內容,並密切關注復郵信息。
2.資格初審。根據報名匯總情況,由區委組織部會同區人社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綜合考生崗位匹配、學歷學位、任職、獎懲情況等,擇優篩選確定面試入圍對象名單,並向面試入圍對象發送《入圍現場資格確認通知書》。入圍面試人員與招聘崗位人數原則上不低於3:1。未達到3:1的招聘崗位予以取消或核減,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3.現場資格確認。現場資格確認在面試前一天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入圍現場資格確認通知書》。主要是對資格初審通過對象是否符合應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覆審,報名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責任由應聘者承擔。資格初審通過對象在參加現場資格確認時需提供報名時應提供的所有資格條件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對資格初審通過並應邀來虞參加現場資格確認及面試的人員,根據高校或實際出發地,按省內、華東地區(除浙江省外)、其他地區(除華東地區、浙江省外)分別給予一定的交通補貼;住宿由招聘組織人事部門統一負責安排。
4.面試。根據篩選擇優確定的面試對象,進行集中面試。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進入體檢環節。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辦法以郵件發送的方式通知。
5.體檢、考察。面試結束後,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者將列為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標準執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
應聘人員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
應聘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應聘所需的相關材料的;
擬聘用人員已與原用人單位籤訂了就業協議的,在考察後30個自然日內不能提供解約的;
2021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證書的。
在公示前出現上述情形的,將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6.公示、聘用。對擬聘用對象在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後,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四、培養管理
1.人事關係:招聘人才列入事業單位編制,並與用人單位籤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5年,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2.人才政策:招聘人才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符合紹興市上虞區引進人才政策相關條件的還可享受人才政策待遇。其中,全日制研究生享受政策主要包括:一是生活補助。引進聘用的全日制碩、博士研究生,五年內分別給予每年3萬元、5萬元安家補貼。二是住房補貼。引進聘用的全日制碩、博士研究生,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房票補貼。
五、其他規定
1.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2.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來源:上虞區人民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