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經常在後臺收到給我的留言說:「如何才可以徹底地放下一個人?」
我想,很多真正愛過的人都會有這樣的感觸吧,愛的時候以為現在就是永遠,直到分手之後才發現,原來我們只是互相陪伴走了這麼一程。他轉過身後就已經離你漸行漸遠了,而你一個人獨自留在原地停滯不前。
當初先說愛你人的是他,給你希望的人也是他,現在主動離開的也是他,而放不下的卻只有你一個人,你或許很難過,你或許還很委屈,或許你還有遺憾,但這些,對他來說都不重要了。
其實我想,這大概就是愛情一定要給我們上的一堂課吧,人生路漫漫,有些人註定只是我們生命當中的一個過客。
其實分手之後,不必為一個人苦苦的折磨自己了。
就好像蔡康永說的:「你為愛受苦,就算苦到行屍走肉,也難因你一斤的苦,而增對方一絲的甜。對方沒有因為你受苦而快樂,就沒有理由覺得虧欠你,也就更加沒有理由要報償你。」
所以你要接受他已經不愛你的這個事實,你的痛苦,你的遺憾,你的徹夜難眠都已經和他再無關係了。而你唯一能夠做到的,只剩下好好地愛自己。
其實人生就是這樣的,我們決定不了一個人的出現,我們更加決定不了一個人的離開,我們能夠做的,只有珍惜不期而遇的驚喜,也學著接受突如其來的失去。
1.
年輕的時候,我們都曾經奮不顧身的去愛一個人,直到傷痕累累之後才發現,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你真心的付出,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會珍惜你滿腔的熱情,當你把愛託付給了一個錯的人,最後的結果也只能是錯過。
朋友小天就是這樣一個人,和前男友在一起五年,都已經準備談婚論嫁的時候男友突然間猶豫了,他覺得兩人在一起太久了,久到已經無話可說了,所以這種平淡的愛他不想再要了。
也是那天晚上小天抱著我哭了一宿,她問我,是不是我哪裡做的不夠好?為什麼這段感情說結束就結束了呢?我到底應該怎麼辦?
我說:「不是因為你不好,只是他不懂得珍惜,這是他的損失。」
其實我很心疼小天,因為我知道這五年的青春對她來講是多麼的寶貴,她為了這個男孩放棄了老家安逸的工作,孤身一人來到北京,吃了不少的苦,也受了不少的罪,如今兩個人的生活和工作終於穩定下來了,但是男人卻突然提了分手。
但有時候感情就是這麼的殘酷,說不愛了就是不愛了,從心裡開始產生這個念頭開始,分手就已經是結局了。
小天沒有和男生有過多的糾纏,第二天一大早就收拾好行李從兩人的小家搬走了。
其實我以為她會很難走出失戀的陰影,但是都是成年人了,都有工作和生活要繼續。她很快的恢復了心情。之後的半年裡她都在每天堅持健身,堅持參加各種活動,還給自己報了一個讀書會,生活開始變得充實又豐富起來。
一直到有天我再問起她:「你真的放下了?」
她笑著說:「還能有什麼辦法啊,既然他決定要走,我沒有辦法去挽留的。雖然分手後的一個月裡我還是會忍不住偷偷看他朋友圈,看他的朋友動態,看他給誰點了贊,甚至我還期望過他能夠發一條微信說自己後悔了。但後來想一想,我為什麼要把自己弄得這麼狼狽呢,和他遇見之前我活的,現在我也挺好的。」
是啊,放下一個人也許很難吧,但你總要相信自己有重新開始的勇氣,你的生活從來不是由一個人完全佔據的,那為什麼要因為他的離開而失去所有呢。
就像張小嫻在《謝謝你愛我》當中說過的那樣:有一天,你會感謝那個人的離開,因為是他的離開給你往後的生活騰出了幸福的可能性。
2.
是啊,我們這一輩子要經歷的離別實在是太多了,我們不僅要跟朋友舊愛離別,我們更要和那個過去的自己揮手道別。
你要相信,人生沒有過不去的坎,也沒有到不了的明天,就好像錢德勒在書中寫的:「不管是哪一種離別,我們都要好好的面對它。因為每一次說再見,就死去一點。"
也許割捨自己聽起來似乎有一點殘忍,但死抓著過去的灰燼不願意放開,那才是真的可悲。
很多時候我們對一個人念念不忘,並不是因為他有多好,而是我們總是覺得他的身上有一道特殊的光,是旁人看不見的,我們也不甘心自己的付出沒有任何回應。
但其實你仔細想想,他跟你一樣,都是這個世界裡的普通人啊,那束耀眼的光其實是你第一次見他時你自己眼裡的光。
所以啊,那個真正在發光的人其實並不是他,是當時愛著他的你。
從這一刻起,就試著將他放到過去裡吧,你與他再無瓜葛了。
你要告訴他,我與你再無瓜葛了,但我還是希望你以後遇到的人,都值得你錯過我。
也祝願我們都可以不念過往,也不畏將來,瀟灑的走下去,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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