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央視新聞引用標題「上海:規定明確個人隱瞞疫情將列入徵信黑名單」報導了上海通過《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決定》中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決定的各類法律責任作了規定,明確了個人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還可以將其失信信息依法歸集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並採取懲戒措施。
只是這「徵信黑名單」一詞,引起了小編的注意。
徵信狹義是指收集信用信息或數據的行為活動,廣義上已經被普羅大眾當作金融體系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
不論是2013年國務院發布的《徵信業管理條例》中對徵信的定義和描述,還是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這麼多年在業界的江湖地位,「徵信黑名單」都是一種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現都引起了大眾的疑惑。
甚至很多熱心的源點小夥伴私信小編要求給大伙兒解釋解釋,到底瞞報、隱瞞造成的這徵信黑名單和信用卡不還、貸款不還造成的失信記錄有啥區別?這還有聯繫?
隨後,小編收集和查閱了多地將社會信用管理機制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出臺的相關文件。
這才恍然大悟,難道這個「徵信黑名單」的含義其實就是傳說中的「失信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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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一出又一出
沒錯,徵信、信用、誠信、失信,央視也一直傻傻分不清!
我們來研究下類似文件中的描述!
首先,有些地區對疫情期間的某些個人行為計入失信黑名單做了說明。
2月4日,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的通告》。任何個人不得緩報、漏報、瞞報、謊報、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這些害人害己的行為,不僅將承擔法律責任,還將被列入個人失信黑名單受到懲處。
2月8日,渭南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告稱,任何個人不得緩報、漏報、瞞報、謊報、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不得逃避隔離醫學觀察,一旦發現,不僅將承擔法律責任,還將被列入個人失信黑名單。
其次,有些地區對企業及責任人的某些行為記入失信黑名單做了說明。
2月4日,固原市《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監管的通知》,規定了疫情期間的7類失信行為將納入黑名單,並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2月26日,固原市信用辦發布公告, 將疫情防控期間的七類違法失信行為納入失信黑名單實施懲戒。
2月14日,南通市《關於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全力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十二條」政策意見>的信用服務實施方案》,由相關主管部門應認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時期個人一般失信和嚴重失信「黑名單」,及時報送至同級信用信息歸集部門,各級信用管理部門推動各部門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還有些地區對哪些行為或情況不要制定黑名單,不要記入失信黑名單做了說明。
2月10日,煙臺市公開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並下發通知,將涉及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違法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納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2月18日,煙臺市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信用監管和服務工作的通知》, 提出認真落實國家有關部委籤署的聯合懲戒備忘錄,嚴格依法依規運用信用手段進行疫情防控,不得隨意制定信用黑名單管理辦法,不得對一般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不得將輕微失信行為以及按簡易程序做出的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失信聯合懲戒範圍。
2月12日,山東省發改委印發《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切實做好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不得隨意制定信用黑名單管理辦法,不得對一般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不得將輕微失信行為以及按簡易程序做出的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失信聯合懲戒範圍。
那麼什麼是「失信黑名單」呢?
我們一步步來理解。
什麼是「失信」?
失信,顧名思義指背約,不守信用。
之前那些文件中提到的失信,主要是指被政府機構行政處罰或被司法機構判決的特定行為造成的失信。
按照失信行為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還將行政處罰造成的失信劃分為一般失信、嚴重失信和特定嚴重失信。
TIPS:不是所有不良行為都算失信哦!
什麼是「黑名單」?
黑名單,記錄不良記錄的名單。
像經常聽到的「老賴」——失信被執行人,就是指其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對象。這是司法領域的一種黑名單群體。
這類黑名單群體被禁止高消費、禁止乘坐飛機高鐵出行。由各級人民法院通報名單信息,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其予以信用懲戒。
每個行業部門都可以制定行業通用的黑名單規則,一般需要具備認定規則、公示管理、關聯措施和修複方法等細則。
TIPS:失信未必進黑名單,進黑名單未必被跨行業懲戒。
什麼是「失信黑名單」?
所謂失信黑名單,是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其他組織依法歸集嚴重違法失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信息形成的,並向社會公示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人的清單或名錄。
我們以杭州為例。
依據杭州市《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將個人隱瞞病史等行為納入失信監管的實施意見》,疫情防控期間,存在個人因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將其認定為失信行為。
該意見就明確了這些行為會被行政處罰,這類行政處罰明確屬於失信行為。這就是「失信」。
「將計入個人公共信用記錄,並通過「信用杭州」網站、移動終端等多種方式進行公示。」這就是失信行為被記錄在案了,所謂進「名單」了。
至於這個名單是不是黑名單,那就需要看這類被處罰的情況在不在行業所認定的黑名單類型裡。
據小編了解,黑名單的認定普遍遵循比較嚴謹的方式,畢竟「黑」了對大家的影響就很大,所以要麼就是罪大惡極,要麼就是屢犯不改。大家自己理解理解。
當前,各領域的黑名單管理和應用制度有效規範、約束、懲戒了一些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對維護良好的社會信用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不過,我們也應當對那些規範「不要隨意制定黑名單管理規則,不要隨意將失信主體納入黑名單開展聯合獎懲」的地區點讚。
約束而不濫用,矯枉而不過正
作者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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