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現在的快餐式愛情,其實人們早就對感情這回事看得很淡了。不可否認的是,現在的人對待愛情確實比較遵循內心了,不合適的肯定很快就分開了。
所以一個人談過兩三個甚至是三四個異性朋友的人都變得很正常了。可是,愛情終究是愛情,愛情是神聖而不可褻瀆的,因此,兩個人在一起,要麼就要很認真的談,要麼就痛快地分手。
當兩個人情到深處的時候,往往會渴望跟對方能夠進一步的接觸,那麼情侶之間,戀愛多久之後就可以接受發生關係呢?來聽聽女孩子的心聲吧。
@許小姐姐
我覺得這種事情看跟對象的感情的,如果很愛一個人,不管是才一個月還是半年發生關係都沒有關係,時間都不是問題,關鍵是取決於你們之間的感情。
因此,我覺得時間不是問題,感情的深厚才是問題的關鍵。真的感情很好,很愛他的話,即使不到一個月,我也是願意的。可要是交往了半年對他感情還不深的話,那麼我覺得我也不能接受。
@如花似玉
我覺得一般來說,戀愛3個月之後就可以了,因為3個月的時間,其實已經是足夠你去真正的了解一個人了。而且感情應該也挺到位了的,這個時候發生親密關係,那麼內心自然不會有那麼多的負擔了。
@然然
我覺得剛確定男女朋友關係就可以了呀,現在這種社會,其實大家都明白的,既然談戀愛了,那麼發生關係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了。
反正我是不介意的,我覺得只要自己愛他,就算剛確定男女朋友關係,那麼我也是可以接受的。
@青兒
我覺得至少要一年以後吧,畢竟這種事情,女孩子還是比較容易吃虧的,而我也比較保守一點,如果沒有一年以上的話,我是接受不了的。
因為我要確定自己將來是不是要嫁給那個人,如果是了,那麼我就願意了。如果不是,那麼我是不願的,因此我要一年的對他的考察時期。
@最美人兒
我覺得婚前都不應該發生關係,即使是男女朋友。因為從小我媽媽就告訴我,不要輕易地把自己交出去,不然自己就掉價了。
因此,我覺得婚前都不應該發生關係,反正我也不能接受的。
結語:
看了以上幾個網友的分享,感覺對於這種事情,各自有各自的想法吧。
其實,只要兩個人是真心相愛的,什麼時候都無所謂的。
本期話題:那麼你覺得呢?情侶之間多久發生關係算是正常的?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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