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份律師協會懲戒工作通報

2021-02-07 中國律師

各地報送典型懲戒案例26件,主要涉及律師刑事犯罪和代理不盡責、違規收案收費、以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以及違反司法行政管理或者行業管理等情形。

現將受到公開譴責及以上行業紀律處分的26件案件予以通報。(其中同一律師協會作出的2起處分決定屬同一違規情形,故彙編為1起案件)

(一)律師因刑事犯罪受到行業紀律處分

1.福建省律師協會因蘇東坡律師犯行賄罪,給予其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2017年4月7日,原福建義全律師事務所蘇東坡律師(執業證號:13505200310339266)因犯行賄罪,被石獅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18年4月17日,福建省司法廳給予蘇東坡律師吊銷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根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吊銷執業證書的,該會員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6月29日,福建省律師協會給予蘇東坡律師取消會員資格的行業紀律處分。

2.甘肅省律師協會因侯平律師犯代替考試罪受到刑事處罰,給予其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2017年5月20日,甘肅衡軒律師事務所侯平律師(執業證號:16202200810514846),因犯代替考試罪被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2018年5月22日,甘肅省司法廳給予侯平律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吊銷執業證書的,該會員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6月20日,甘肅省律師協會給予侯平取消會員資格行業紀律處分。

3.甘肅省律師協會因王宏偉律師犯受賄罪,給予其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2016年10月20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玉門油田分公司公司律師王宏偉(執業證號:6209200770329732),因犯受賄罪被甘肅省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2018年1月22日,甘肅省司法廳給予王宏偉律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吊銷執業證書的,該會員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6月20日,甘肅省律師協會給予王宏偉取消律師協會會員資格的處分。

4.浙江省律師協會因俞榮華律師犯幫助偽造證據罪,給予其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2018年5月25日,浙江漢博律師事務所律師俞榮華(執業證號:13301200010599236)因犯幫助偽造證據罪被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8年6月21日,浙江省司法廳決定給予其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吊銷執業證書的,該會員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7月4日,浙江省律師協會給予俞榮華律師取消會員資格的行業紀律處分。

5.廣東省律師協會因陳存省律師犯危險駕駛罪,給予其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2017年5月3日,廣東格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存省(原執業證號:14403200710311593)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2018年4月8日,廣東省司法廳給予其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吊銷執業證書的,該會員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7月5日,廣東省律師協會給予陳存省律師取消會員資格的行業紀律處分。

(二)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因違法違規執業受到行業紀律處分

1.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律師協會因陳峰濤律師違規會見及妨礙司法公正,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一年的處分。2017年11月21日,寧夏言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峰濤(執業證號:16401201310617667)在固原市看守所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違反看守所規定,將其家屬的信件攜帶進監管場所並提供給犯罪嫌疑人閱看,信件內容涉及希望犯罪嫌疑人翻供等明顯影響正常訴訟活動的內容。陳峰濤律師在擔任辯護人期間,違反規定,會見檢察官。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三十五條「(一)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違反有關規定,攜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會見,將通訊工具提供給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傳遞物品、文件」以及第三十一條「承辦案件期間,為了不正當目的,在非工作期間、非工作場所,會見承辦法官、檢察官、仲裁員或者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或者違反規定單方面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的,給予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的規定,2018年7月30日,銀川市律師協會給予陳峰濤律師中止律師會員權利一年的行業紀律處分。

2.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律師協會因陳家鴻律師違規收案收費,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一年的處分。2017年8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律師協會接到南寧市司法局轉來的投訴,反映廣西百舉鳴律師事務所陳家鴻律師(執業證號:14501201010511337)在代理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件時,未與當事人籤訂委託代理合同,私自收取律師費。經南寧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陳家鴻律師存在私自接受當事人委託、私自收費等違規情形,且陳家鴻律師多次被南寧市律師協會給予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中止會員權利等行業處分,情形惡劣。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七條「(一)不按規定與委託人籤訂書面委託合同的;(二)不按規定統一接受委託、籤訂書面委託合同和收費合同,統一收取委託人支付的各項費用的,或者不按規定統一保管、使用律師服務專用文書、財務票據、業務檔案的;(五)不向委託人開具律師服務收費合法票據,或者不向委託人提交辦案費用開支有效憑證的,給予訓誡、警告或者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公開譴責、中止會員權利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的規定,2018年6月13日,南寧市律師協會給予陳家鴻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一年的行業紀律處分。

3.浙江省杭州市律師協會因李若文律師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交虛假材料,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八個月的處分。2018年1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因浙江尚才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若文(執業證號:13301201010559820)存在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交虛假材料的行為,對其作出停止執業八個月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期限的停業整頓或者停止執業行政處罰的,該會員所在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中止會員權利相應期限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2月8日,杭州市律師協會給予李若文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八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4.浙江省杭州市律師協會因李春雷律師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交虛假材料,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七個月的處分。2018年7月6日,杭州市司法局因浙江根旺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春雷(執業證號:13301201010576176)存在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交虛假材料的違法行為,對其作出停止執業七個月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期限的停業整頓或者停止執業行政處罰的,該會員所在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中止會員權利相應期限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7月13日,杭州市律師協會給予李春雷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七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5.浙江省紹興市律師協會因吳有燦律師違規收案,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行業處分。2018年5月15日,浙江省紹興市司法局因浙江曹娥江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有燦(執業證號:13306200010729937)存在違規收案的違法行為,對其作出停止執業六個月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期限的停業整頓或者停止執業行政處罰的,該會員所在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中止會員權利相應期限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6月7日,紹興市律師協會給予吳有燦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6.湖北省黃石市律師協會因朱惠蘭律師存在違規兼職執業行為,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處分。2018年2月,湖北省黃石市律師協會接到黃某的投訴,反映湖北太聖律師事務所朱惠蘭律師(執業證號:14202200511579370)有兼職執業的違規行為。經黃石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朱惠蘭律師確有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提供虛假材料的違規執業行為。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三十七條「(一)同時在兩個律師事務所以上執業的或同時在律師事務所和其他法律服務機構執業的,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者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以及第三十八條「(一)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給予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紀律處分」的規定,2018年6月28日,黃石市律師協會給予朱惠蘭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7.安徽省淮北市律師協會因孟憲肖律師、林飛律師違規收案,分別給予孟憲肖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林飛律師公開譴責的處分。2018年6月4日,淮北市律師協會接到餘某某的投訴,反映安徽龍興律師事務所孟憲肖律師(執業證號:13406199510542281)、林飛律師(執業證號:13406200310213665)在未與委託人籤訂書面委託合同,未經所主任審批的情況下,直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當事人之間籤訂的《遺贈撫養協議書》進行了律師見證並於當天出具了帶有律所公章的律師見證書。經淮北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孟憲肖律師、林飛律師確有未與客戶籤訂見證委託合同、不按規定統一接受委託的行為。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七條「(二)不按規定統一接受委託、籤訂書面委託合同和收費合同,統一收取委託人支付的各項費用的,或者不按規定統一保管、使用律師服務專用文書、財務票據、業務檔案的,給予訓誡、警告或者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公開譴責、中止會員權利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的規定,2018年7月12日,淮北市律師協會分別給予孟憲肖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林飛律師公開譴責的行業紀律處分。

8.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因桂海才律師違規收案收費,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行業處分。2016年11月1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協會收到陳某的投訴,反映廣西眾新律師事務所桂海才律師(執業證號:14501200010640533)在代理周某某、楊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中,以個人名義與當事人籤訂辦案協議,並私自收取辦案費用。經廣西律師協會調查認定,桂海才律師確有私自接受當事人委託、私自收費等違規行為,且在2015年及2017年,桂海才律師因存在私自接案、私自收費的違規行為分別受到公開譴責、通報批評等行業處分。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七條「(三)私自接受委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費用,或者收取規定、約定之外的費用或者財物的;違反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或者收費協議約定,擅自提高收費的;情節嚴重的,給予公開譴責、中止會員權利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以及第十九條「(四)曾因違規行為受過行業處分或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的,應當從重處分」的規定,2018年6月8日,廣西省律師協會給予桂海才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9.廣東省深圳市律師協會因廣東冠傑律師事務所疏於管理給予其公開譴責的行業處分;因該所張邦榮律師私自收案收費,擅自在執業機構法定住址以外的地方設立辦公室,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的處分。2017年6月,廣東省深圳市律師協會收到丘某某等四人的投訴,反映廣東冠傑律師事務所及該所律師張邦榮(執業證號:14403201210071492)有違規收案收費、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等違規執業行為。經深圳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被投訴人廣東冠傑律師事務所存在未建立印章使用審批制度,不按規定健全執業管理和其他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缺乏對所內律師執業行為的統一管理與監督等違規行為;該所張邦榮律師存在在執業機構法定住所以外的地方設立辦公室,以個人帳戶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等私自收案收費違規行為。依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七條「(二)不按規定統一接受委託、籤訂書面委託合同和收費合同,統一收取委託人支付的各項費用的;(三)私自接受委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費用的,給予訓誡、警告或者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以及第三十九條「(一)不按規定建立健全執業管理和其他各項內部管理制度,規範本所律師執業行為,履行監管職責的,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者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的規定,2018年7月3日,深圳市律師協會分別給予張邦榮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行業紀律處分,給予廣東冠傑律師事務所公開譴責的行業紀律處分。

10.浙江省紹興市律師協會因沈偉良律師違規會見,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五個月的處分。2018年5月15日,浙江省紹興市司法局因浙江國良律師事務所沈偉良律師(執業證號:13306200010502630)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時,違反有關規定將通訊工具提供給在押犯罪嫌疑人使用,對其作出停止執業五個月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期限的停業整頓或者停止執業行政處罰的,該會員所在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中止會員權利相應期限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6月7日,紹興市律師協會給予沈偉良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五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11.廣東省深圳市律師協會因黃亮和律師為委託人辦理海關退款事務,但收到款項後不予退還委託人,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四個月的處分。2017年9月27日,廣東省深圳市司法局因廣東偉強律師事務所黃亮和律師(執業證號:14403199410379753)以律師身份為委託人辦理海關退款事務,但收到款項後不予退還委託人行為,給予其停止執業四個月的行政處罰。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期限的停業整頓或者停止執業行政處罰的,該會員所在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中止會員權利相應期限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7月24日,深圳市律師協會給予黃亮和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四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12.浙江省杭州市律師協會因姜世明律師違規會見,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處分。2018年7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因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姜世明律師(執業證號:13301201410712110)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違反有關規定傳遞物品,對其作出停止執業三個月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期限的停業整頓或者停止執業行政處罰的,該會員所在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中止會員權利相應期限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7月13日,杭州市律師協會給予姜世明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13.浙江省紹興市律師協會因鄒美雅律師違規會見,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處分。2018年5月15日,浙江省紹興市司法局因浙江鑑水律師事務所鄒美雅律師(執業證號:13306199011178790)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違反有關規定傳遞物品,對其作出停止執業三個月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期限的停業整頓或者停止執業行政處罰的,該會員所在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中止會員權利相應期限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6月7日,紹興市律師協會給予鄒美雅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14.浙江省杭州市律師協會因李軍民律師私自收取費用,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處分。2018年7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因北京煒衡(杭州)律師事務所李軍民律師(執業證號:13301200110237771)存在私自收取費用的違法行為,對其作出停止執業三個月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期限的停業整頓或者停止執業行政處罰的,該會員所在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中止會員權利相應期限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7月13日,杭州市律師協會給予李軍民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15.浙江省杭州市律師協會因郝鵬程律師接受委託人財物,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處分。2018年7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因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郝鵬程律師(執業證號:13301201510297252)存在接受委託人財物的違規行為,對其作出停止執業三個月的行政處罰。依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和《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十七條第二款「會員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期限的停業整頓或者停止執業行政處罰的,該會員所在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對其作出中止會員權利相應期限的紀律處分決定」的規定,2018年7月13日,杭州市律師協會給予郝鵬程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16.江蘇省無錫市律師協會因任靖律師違規會見,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兩個月的處分。2018年1月11日,江蘇省無錫市律師協會收到無錫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的投訴,反映江蘇錫惠律師事務所任靖律師(執業證號:13202201110551029)在看守所會見時存在擅自讓在押人員與家屬通話的違規執業行為。經無錫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任靖律師會見在押人員時,確有違反看守所管理規定將通訊工具提供給在押人員使用的行為,鑑於任靖律師系初次違規且向無錫市律師協會承認違規並作出書面檢查,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處分規則(試行)》第三十五條「(一)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違反有關規定,攜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會見,將通訊工具提供給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傳遞物品、文件,給予中止會員權利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紀律處分」以及第十八條「(一)初次違規並且情節顯著輕微或輕微的,可以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的規定,2018年6月27日,無錫市律師協會給予任靖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兩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17.湖北省黃石市律師協會因周少春律師存在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利益、違規收案的違規行為,給予其中止會員權利兩個月的處分。2018年4月13日,湖北省黃石市律師協會接到李某的投訴,反映湖北人本律師事務所周少春律師(執業證號:14202201010650246)存在私自接受委託,違規收案收費,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利益等違規執業行為。經黃石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被投訴人周少春律師確有違規收案,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利益的違規行為。依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三條「(一)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利益的,給予訓誡、警告或者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公開譴責、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的行業紀律處分」和第二十七條「(一)不按規定與委託人籤訂書面委託合同的,給予訓誡、警告或者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公開譴責、中止會員權利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以及第十八條「(四)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後果發生或減輕不良後果的,可以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的規定,2018年6月28日,黃石市律師協會給予周少春律師中止會員權利兩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

18.江蘇省淮安市律師協會因江蘇律軒律師事務所為非律師違法執業提供便利,給予其公開譴責的處分。2017年12月28日,江蘇省淮安市律師協會接到投訴,反映江蘇律軒律師事務所(統一信用代碼:313200006657856237)為非律師湯小平違法執業提供便利。經淮安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江蘇律軒律師事務所於2013年至2015年期間,多次違規出具律師事務所函,為非執業律師湯小平以律師身份出庭代理提供便利。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2004年3月20日五屆全國律協第九次常務理事會修訂)第十四條「(十九)採用出具或者提供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律師服務專用文書、收費票據等方式,為尚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或者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違法執業提供便利的,給予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的規定,2018年5月11日,淮安市律師協會給予江蘇律軒律師事務所公開譴責的行業紀律處分。

19.北京市律師協會因李聖律師代理不盡責,給予其公開譴責的處分。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律師協會接到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轉來的廖某某投訴北京至普律師事務所李聖律師(執業證號:11101200510865887)代理不盡責一事。經北京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被投訴人李聖律師在委託代理合同存續期間沒有為投訴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存在代理不盡責的情形,同時鑑於李聖律師曾受到過行業紀律處分,依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二條「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不向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給予訓誡、警告或者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公開譴責、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的規定以及第十九條「曾因違規行為受過行業處分的或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的,應當從重處分」的規定,2018年6月29日,北京市律師協會給予李聖律師公開譴責的行業紀律處分。

20.天津市律師協會因穆兆鶴律師違規收案,給予其公開譴責的處分。天津市律師協會收到鄭某某的投訴,反映天津子平律師事務所穆兆鶴律師(執業證號:11201200710615431)在代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存在在授權委託書中自行添加「代為調解」字樣的違規行為,且在案件調解中未徵求當事人意見。經天津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穆兆鶴律師確有未按規定辦理委託手續,從事委託活動的行為。根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七條「(一)不按規定與委託人籤訂書面委託合同的;(二)不按照規定統一接受委託、籤訂書面委託合同和收費合同,統一收取委託人支付的各項費用的,或者不按規定統一保管、使用律師服務專用文書、財物票據、業務檔案的;給予訓誡、警告或者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公開譴責、中止會員權利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會員資格的紀律處分」的規定,2018年6月22日,天津市律師協會給予穆兆鶴律師公開譴責的行業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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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律協發布2019年5月份律師協會維權懲戒典型案例 發表時間:2019-07-29 10:37:28 作者: 來源:
  • 2018年全國各級律師協會作出612件處分決定
    中青在線訊(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 記者 王亦君)全國律協2月15日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律師協會維權懲戒工作,全國律協新聞發言人蔣敏介紹,2018年,全國各級律師協會全年累計受理維權申請595件,比2017年增加93件,同比增長19%; 各級律師協會全年累計接待投訴7200件,比2017年增加395件,作出處分決定612
  • 2020,工傷賠償5步走(清晰明確);2020年5月份律師協會維權典型案例及懲戒典型案例;律師調查取證研究報告
    湖北省委依法治省辦選聘全省首屆法治督察員466名✈不用一張紙,案子辦完了✈全國律師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開始了!(江蘇試點)✈最高人民法院為加強著作權及其有關權利保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併購重組監管問答今起廢止,16大重組問題明確,證監會修訂併購重組規則✈向法官行賄、違規收費…全國律協通報5月份律師協會維權
  • 新時代律師懲戒體系與行業懲戒的完善丨研究
    證劵監管機關據此享有對提供證劵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律師的行政處罰權。(3)行業懲戒。《律師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律師協會應當履行對律師、律師事務所獎勵和懲戒的職責。律師協會依據《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對於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實施訓誡、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中止會員權利、取消會員資格等六類懲戒措施。
  • 全國律協通報:律師懲戒(21個)典型案例(附名單)
    全國律協新聞發言人、副會長蔣敏通報2019年3月全國律協維權中心與投訴中心工作情況。懲戒典型案例1湖南省律師協會因周楊律師犯挪用資金罪,給予其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2017年7月27日,湖南金雁律師事務所符承順律師(執業證號:14304199510891400)因涉嫌行賄罪被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被該院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2017年12月29日,祁東縣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決定。經衡陽市律師協會調查認定,符承順律師有向政府工作人員行賄的情形(情節輕微),且未將被檢察院刑拘相關情況及時向律師事務所、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報告。
  • 各國,如何懲戒律師
    律師紀律法庭對律師的處罰種類有:警告;嚴重警告;處以25萬歐元以下的罰款;1年至5年內禁止從事某一業務(如辯護);吊銷律師資格(在吊銷7年至8年後,再進行一次審理,以決定是否予以終身吊銷資格)。2、法國:懲戒結果公開在法國,律師協會負責律師紀律懲戒,其懲戒權來源於律師法。
  • 全國律協發布3起維權和3起懲戒典型案例
    中新網11月23日電 據司法部網站消息,今日全國律協召開11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全國律協副會長、新聞發言人蔣敏進行10月份律師協會維權懲戒工作通報,發布維權懲戒典型案例,表示律師協會繼續加強維權和懲戒工作。  蔣敏透露,10月份,全國律協維權中心共收到維權申請9起,各省(區、市)律師協會和設區的市律師協會維權中心共收到維權申請43起。
  • 全國律協發布2018年上半年律師協會維權工作數據統計與分析
    全國律協發布2018年上半年律師協會維權工作數據統計與分析 發表時間:2018-09-03 09:05:58 作者:全國律協 來源:
  • 全國律協:5月份共收到投訴律師案件600餘件
    典型案例情況:據全國律協介紹,各地報送典型懲戒案例15件,主要涉及代理不盡責、違規收案收費、以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以及違反司法行政管理或者行業管理等情形。現將受到公開譴責及以上行業紀律處分的15件案件予以通報。
  • 貴州省法院與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建立信息通報制度
    近日,省法院與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信息通報制度的實施辦法》,辦法共12條,對加強信息通報工作、信息安全保密、信息工作紀律等進行了明確,旨在促進形成各司其職、配合有力、制約有效的良好格局,共同推動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與完善。《辦法》明確,要加強相關業務信息的資源共享。
  • 省法院與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建立信息通報制度
    近日,省法院與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信息通報制度的實施辦法》,辦法共12條,對加強信息通報工作、信息安全保密、信息工作紀律等進行了明確,旨在促進形成各司其職、配合有力、制約有效的良好格局,共同推動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與完善。《辦法》明確,要加強相關業務信息的資源共享。
  • 因發表不當言論,謝律師被贛州市律師協會處分 (附處分決定書全文)
    2018年4月,江西省司法廳向贛州市司法局提供了謝六生律師通過網絡發表不當言論的線索,贛州市司法局隨即委託寧都縣司法局展開了調查。4月27日,贛州市司法局及本會獎懲委員會分別派員共同前往寧都,向寧都縣司法局、寧都翠微律師事務所及謝六生本人核實了相關情況。
  • 近年來一大批律師被處罰!律師如何遠離執業風險?
    律師天天與社會上各種極端的矛盾和紛爭打交道,本應個個都是風險控制高手、管理專家,但近年來被司法機關「繩之以法」的律師卻越來越多…… 8月7日,全國律協召開新聞發布會。全國律協新聞發言人、副會長蔣敏通報2020年5月律師協會懲戒典型案例,多名律師被處分,涉及的問題也是五花八門。
  • 大案例 看聯合懲戒成效 河南法院向社會通報全省聯合懲戒失信工作...
    會議現場  □河南法制報首席記者吳倩記者王東特約記者劉改華/文圖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省法院召開新聞通氣會,向社會通報全省聯合懲戒失信工作情況。  通氣會上,省法院執行局還發布了十個聯合懲戒典型案例。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宋海萍說,曝光案例是為了引導社會公眾樹立「守信光榮、失信可恥」意識,形成全社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良好氛圍。
  • 私自接案收費搞不正當競爭4事務所9律師受處分
    【本報訊】(記者張斌吳濤通訊員曉馬)市律師協會在全市律師集中教育整頓活動中,對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行為的查處動了真格。記者日前獲悉,我市4家律師事務所及9名執業律師因存在私自接案收費、在同行間進行不正當競爭及為當事人服務過程中未能盡職盡責等行為,被市律協分別處以「訓誡」、「通報批評」等行業處分。
  • 最新案例:近年來一大批律師被處罰,律師如何遠離執業風險?
    全國律協新聞發言人、副會長蔣敏通報2020年5月律師協會懲戒典型案例,多名律師被處分,涉及的問題也是五花八門。律師行業作為一個高風險的行業,律師們雖然外表光鮮,但稍有不慎就可能面臨著司法行政部門的處分。
  • 深圳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行業黑名單!1家機構10人被通報
    重點打擊不良中介四類行為記者從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以下簡稱「深房中協」)獲悉,10月25日,該協會正式啟動深圳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內部專項治理工作,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針對行業內為承攬業務,向消費者做出虛假、不實承諾(含口頭、微信)等四類易引發糾紛爭議的中介行為予以打擊,深圳市吉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房地產中介人員李小室等
  • 2018年度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申報情況通報
    2018年度中國美術家協會入會申報審核工作已經結束,現將申報情況通報如下:一、2018年度共有1803人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申報資料。二、經各省級美術家協會初審,1638人通過初審,進入初審公示系統。三、經中國美術家協會終審,共有1192人終審合格。其中美術創作類1045人,佔總數比重為87.67%。理論研究類92人,佔比7.72%。專業教育類31人,佔比2.60%。組織管理類6人,佔比0.50%。新聞出版類18人,佔比1.51%。自即日起,進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 「吃完原告吃被告」,深圳一律師同一案件為雙方代理被處罰
    律師又現因「吃完原告吃被告」被處罰案例。5月22日,全國律協新聞發言人蔣敏通報律師協會典型懲戒案例。據蔣敏通報,2018年11月1日,廣東省深圳司法局因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潘枝鋒律師在同一案件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私自接受委託、私自收費,給予其停止執業三個月的行政處罰。2019年2月22日,深圳市律師協會給予潘枝鋒律師中止會員權利三個月的行業紀律處分。此前的2019年2月,蔣敏就通報了一起律師「吃完原告吃被告」案例。
  • 山東肥城通報一起拒服兵役案例,當事人被實施多項聯合懲戒
    1月7日,山東肥城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肥城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關於對劉晨拒服兵役處罰通報》: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軍動〔2018〕238號《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泰徵〔2020〕23號《關於做好「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收集和聯合懲戒工作的通知》規定,經市徵兵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