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同學聚會「約法三章」 是個好主意
5月11日晚,棗陽市白水高級中學2012屆高三(2)班的同學會在江漢路一家餐廳舉行。為辦好同學會,組織者孟飛飛在同學微信群中約法三章。「約法三章」主要是規定三個方面:聚會上,誰談及買房問題,在同學群中發出電子紅包100元,談及工作和收入問題者負責買單。規則一出,不少同學表示贊同。(5月13日《長江日報》)
藉助QQ、微信等網絡渠道,現在組織同學聚會比以前更加容易了,所以同學聚會也就多了起來,除了有大學的,高中的,還有初中乃至小學的。同學聚會顯然是件滿滿都是情懷的活動,大家聚在一起可以回憶過往,重拾當年或快樂、或青澀的童年、少年時光,可以說是人在感情上的一種「剛需」,所以在時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多參加一下同學聚會沒有什麼不好。
但是關於同學聚會,也有負面的聲音傳出來,比如一些當了官、發了財的同學前來參加聚會,言行舉止間就難免會有炫耀的成分,甚至是不把其他同學放在眼裡,讓人反感。而還有一些同學,則為了現實的利益,對那些身居高位,或者是財大氣粗的同學阿諛奉承,同樣讓其他同學看不慣。在這種情況下,同學聚會也就慢慢變了味,變了質,讓很多人只能敬而遠之。
在這種情況下,新聞中這個班級的同學聚會,提前「約法三章」,對在聚會上談論房子、工作和收入的同學予以懲戒,顯然有可取之處,可以引導和糾正目前同學聚會上的各種不良風氣,讓同學聚會變得更加簡單、純潔一點,這有利於保持同學之間的情誼,也有利於吸引更多同學來參加聚會,而避免了越聚人越少,最後連聚會也組織不起來了。
其實不管是對於談及買房話題的同學要在群裡發100元的紅包,還是談及工作和收入問題的同學要為聚會買單,都不是目的,目的是讓來參加聚會的同學明白聚會當中少些炫耀和攀比才符合同學聚會的本義,這樣的聚會才有價值和意義。否則的話,如果聚一次會只是讓少數人滿足了炫耀自己的目的,而多數人則因為各方面的條件比不上對方只能黯然神傷,這樣的聚會不要也罷。
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所謂的不談論房子、工作、收入等等,只是一種理想狀態,很多時候我們還是可以從一個人的衣著打扮、代步工具、撥打或接聽的電話等等來判斷出一個人的身份、身價等等信息的。所以說,對於同學聚會,我們既要「約法三章」,同時也要保持一種淡然、積極的心態,對於同學不是有意的「露富」「露權」,不妨寬容看待而不必過於苛求。
而對於自己的同學通過個人的勤奮和努力獲得的成功,我們也要學會欣賞,衷心祝福而不僅僅只是「羨慕嫉妒恨」。唯有如此,則同學聚會才符合我們的期待,值得聚,也值得會。
(責編:谷妍、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