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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法院宣判首例涉「保護傘」案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魏世東通訊員楊佳)9月25日,瓜州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童某國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徇私枉法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追繳非法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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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縣人民法院重拳出擊掃黑除惡 公開宣判涉黑涉惡案件
9月27日,阿克塞縣人民法院對阿克塞縣首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案件公開宣判,對被告人王某紅犯玩忽職守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但王某紅對黃賭毒和黑惡勢力聽之任之、失職失責,甚至包庇縱容、充當「保護傘」,明知涉黑涉惡團夥在轄區內故意毀壞財物、開設賭場犯罪,不依法履行自身職責,未按相關程序和要求辦理案件,使犯罪分子未及時受到刑事追訴,導致人民利益遭受重大經濟損失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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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烏旗法院公開宣判首例「保護傘」案件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王利軍)9月23日,西烏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西烏旗法院)公開宣判了被告人李某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貪汙罪、受賄罪一案,該案系西烏旗法院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宣判的首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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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法院宣判首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職務犯罪案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李洋)9月27日,阿克塞縣人民法院對阿克塞縣首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案件公開宣判,法院以犯玩忽職守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紅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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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首例涉惡案件
3月8日下午,松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高某、張某、李某、劉某惡勢力團夥利用「套路貸」形式實施敲詐勒索、詐騙一案。該案是松山區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公開宣判的首起涉惡案件。案件公訴到法院後,松山區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立即啟動大要案庭審預案機制,對案件審理、庭審警衛、輿情應對、後勤保障等具體工作進行了周密部署,做到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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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集中公開宣判12件涉黑涉惡案件
本報訊(記者 王冠)11月20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及香坊、道裡、雙城、巴彥、阿城等5家基層法院同步對12件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同步集中宣判的12件涉黑涉惡案件中有6件為基層法院一審案件,分別是雙城區法院審理的劉某偉涉黑案、香坊區法院審理的張某涉惡案、香坊區法院審理的熊某剛涉惡案、巴彥縣法院審理的閆某涉惡案、道裏區法院審理的李某旭涉惡案等,1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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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區首例涉惡勢力集團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原標題: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 西山區首例涉惡勢力集團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17名被告人獲刑 2018年12月29日,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法院對公訴機關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馬海昆、胡云崗、黃亞、馬海波、馬保祥等17名被告人,犯非法採礦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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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王某龍等人惡勢力犯罪團夥案
11月20日上午,瓜州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某龍、張某、侯某兵等10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團夥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同時,通過開設賭場不斷斂財,在瓜州縣及肅州區為非作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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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進行時丨洛陽法院集中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涉惡犯罪案件
掃黑除惡進行時丨洛陽法院集中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涉惡犯罪案件 2020-07-06 18:3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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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縣人民法院順利審結35名被告人涉嫌電信網絡犯罪案件
12月4日,隨著審判長手中的法槌落下,歷時五天的郭某海、馬某、付某涉嫌洗錢罪,代某洋等21名被告人涉嫌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劉某振等11名被告人涉盜竊罪一案庭審順利結束,此案系瓜州縣人民法院迄今所審理的被告人人數最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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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橋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
埇橋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2020年8月30日下午,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使用遠程視頻系統對被告人孫青晨等21人犯詐騙、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來源:埇橋區人民法院編輯:崔明月、李喆審核:潘云然、楊永琪、董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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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路某某涉惡案件 10人獲刑!
2020年9月28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路某某等10人涉惡案件。2020年8月11日至8月14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路某某等10人涉惡案件。敦化市人民法院以公開審理、公開宣判的方式對路某某等10人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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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
2020年9月30日下午,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涉惡勢力團夥案件。本案經審理查明,自2011年以來,李某、王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逐漸形成了李某、王某等人的惡勢力團夥,多次在山城區石林鎮陶瓷行業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同行、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等罪。本案十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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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首例涉惡「套路貸」案件公開宣判
近日,由保山市隆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等6人涉惡「套路貸」案件在隆陽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檢察機關起訴書認定的犯罪事實和指控的罪名全部被法院採納。該案是保山市審理的首例涉惡「套路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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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師法院公開宣判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判了四年零二個月!
近日偃師法院公開宣判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了解詳細情況公開宣判被告人薛某某在疫情期間利用網絡發布出售測溫槍的虛假信息實施詐騙,最終獲刑有期徒刑四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八萬元,將非法所得退賠兩名被害人。宣判後,被告人薛某某表示服從判決,現該判決已生效。案件回顧2020年2月11日,偃師警方接城關鎮北窯村張某報警,稱其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出售測溫槍信息,遂聯繫對方以每個250元的價格購買400個測溫槍。在向對方轉帳10萬元後被拉黑,無法再取得聯繫。接報後,偃師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全力偵破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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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師北屯市首起惡勢力「保護傘」案件公開宣判
深挖徹查 依法嚴懲十師北屯市首起惡勢力「保護傘」案件公開宣判兵團日報北屯12月23日訊(記者 陳洋 通訊員 李夢娜) 12月19日下午,十師北屯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首起惡勢力「保護傘」案件在北屯墾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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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開陽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黑 「保護傘」案件
12月31日,開陽縣人民法院對兩起涉黑「保護傘」案件公開宣判,原貴州省普定縣公安局副局長趙剛及治安大隊長李劍分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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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首例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一審宣判 男子被判拘役3個月
15日,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人民法院對檢察機關當日提起公訴的一起妨害公務案,依法一審當庭宣判,被告人袁某某被判處拘役3個月。這起快訴快審的案件,是內蒙古首例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2月15日上午,二連浩特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二連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二連浩特市人民法院於同日立案受理,並在依法公開審理後當庭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袁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照有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判決其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3個月。宣判後,被告人袁某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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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縣法院公開宣判王某某、張某等惡勢力犯罪團夥案
11月20日上午,瓜州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某某、張某、侯某某等10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團夥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同時,通過開設賭場不斷斂財,在瓜州縣及肅州區為非作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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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縣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涉惡案件
8月28日,金塔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某某、申某某、張某某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公開進行宣判。這是今年以來,縣人民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行動宣判的第二起涉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