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耐克的頭牌巨星,喬丹曾經幫助了耐克公司起死回生。可以說,如果沒有當年的喬丹,就絕對不會有今天的耐克。而實際上,當年耐克選擇籤下喬丹的時候,也是抱有非常大的賭的成分。要知道,剛剛進入聯盟的時候,喬丹新賽季的年薪不過是50萬美元出頭。但是,當時耐克卻直接給了他一份五年價值高達二百五十萬美元的合同。顯然,這是一份非常巨大的球員合同。那麼為何耐克當年願意給喬丹這份合同呢?其實,這是因為這份合同當中,喬丹需要做到三分比較苛刻的條件。
成為最佳新秀和全明星。84年的選秀大會,是NBA歷史上最後的選秀大會。那一年除了喬丹以外,奧拉朱旺、巴克利等人都是在那一年參加了選秀。而耐克居然需要喬丹拿到最佳新秀的稱號,並且在生涯前三年的時間內就要入選一次全明星。
很顯然,這都是非常苛刻的條件。況且,當年喬丹的選秀順位也只是第三位,並不是像詹姆斯那年一樣直接一枝獨秀。不過,喬丹也依然非常的有信心自己能夠做到這些。
單賽季場均得分20 。第二個條件,就是耐克需要喬丹在自己生涯前三個賽季拿到了最佳新秀和入選了全明星的同時,還要能夠有一個賽季的場均得分達到20分。當年的NBA聯盟可不比現在的NBA聯盟,在當時那個時代能夠場均20 的,都是絕對有成為當家球員實力的球員。因此在當時三分球還沒有興起的聯盟當中,單賽季場均20 還是一個非常有難度的成就。況且,這還是要求喬丹在自己生涯前三個賽季就成功做到。不得不說,耐克當時給出的條件的確是非常的苛刻。不過我們都知道,最終喬丹在自己的新秀賽季中就場均能夠砍下28分,並且成功地成為最佳新秀,也直接成為了全明星的首發球員。震撼人心的表演,也讓耐克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累計賣出四百萬美元的球鞋。最後一個條件,相當於是前兩個條件的反條件。如果喬丹最終沒有能夠完成前面兩個條件的話,喬丹是否就完全沒有機會拿到合同剩下兩年的錢了呢?並不是,當時耐克還表示,如果喬丹能夠在生涯前三年的過程中,幫助耐克賣出四百萬美元的球鞋的話,那麼耐克依然能夠給他剩下兩年合同的錢。要知道,當年的喬丹還只是一個菜鳥球員,要讓那麼多人去買他的球鞋真的不太可能。
就如同現在的蔡恩一樣,雖然實力出眾,但顯然他還沒有取得足夠的成績是很難讓大多數的球迷為他買單的。但是喬丹並不蔡恩,憑藉著自己新秀賽季的出色表現,喬丹直接單賽季就幫助耐克賣出了高達一億八千萬美元價值的球鞋,而那一年的耐克,也終於是開始走上了自己的騰飛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