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鮮有公開場合的道歉舉動。1月12日,開國元老宋任窮之女宋彬彬向文革被傷害老師道歉,並稱再不道歉沒機會。「道歉」意外成為新聞熱詞。不過,中國公共議題中,與「道歉」二字長期相伴的關鍵詞是日本——中國人對日本人的印象是:一方面拒絕對歷史道歉,另一方面又喜歡沒完沒了的道歉。
日本到底存在一種怎樣的道歉文化?
從日常用語看,日文可能是世界主要語言中,道歉表達最多者。日文中,關於「道歉」的語彙異常豐富,諸如「すみません」、「ごめんなさい」、「気の毒」、「ご迷惑をかける」、「ご面倒をかける」、「頭を下げる」、お詫び」、「謝罪」、「陳謝」,等等,再輔以日文特有的自謙和敬語等不同表現方式話,它在表示道歉的複雜性和豐富性上罕有匹敵者。
這種複雜性和豐富性源自全社會對道歉的重視。在商界,新入社職員要接受關於道歉禮儀的培訓;書店裡,有專門介紹寫各種規格道歉信(お詫び狀、謝罪文)格式的工具書。或許可以說,一個合格的日本人,首先必須是懂得道歉的人。
日人打招呼常說「すみません」,相當於漢語的「對不起」,或英文的「Excuse me」,但在中日兩種文化中生活過的人普遍會認為日本人使用「すみません」的頻度極高。
有人曾統計過中日電視連續劇中道歉語的出現頻率,發現在樣本中,日本電視劇中每小時出現12次道歉語,而中文則出現4次。
當然,道歉語在日語中出現頻率較高,也與「對不起」一詞所表達的範圍有關。漢語中「對不起」主要用於道歉,而「すみません」可用於表示感謝、道歉、請求,或與陌生人打招呼,它和禮貌套語間有不可分割的聯繫,此現象漢語中並不存在。
道歉在日本被看作是一種禮貌行為,經常道歉是一種廣為人讚許的有修養的表現。相對而言,漢語中道歉的使用與禮貌、個人教養沒有必然聯繫,而且,經常道歉被認為是一種工作能力差的表現。同時,中國人重「面子」,道歉意味著做錯了事情,就沒有面子。總而言之,在日本,道歉已與禮貌文化融為一體,常常作為人際關係的潤滑劑來使用。
除了頻率,在不同人際關係下,中日使用道歉的方式也有很大差異。中國學者張群研究認為:總體而言,日本人道歉時更為直接,而中國人較為含蓄,也更多元化。
比如,日本人無論親疏,表達歉意的頻率都很高。而中國人只會在面對陌生人和不太親近的人時,會選擇直接道歉。中國人不太習慣對好朋友與母親直接說「對不起」,更傾向於用「提出補償」、「說明、解釋」或「表達親近」等方式代替。對中國人來說,關係親密的人直接道歉,會顯得過於嚴肅生分,更傾向於用親近表達、開玩笑來調節氣氛。而日本人在道歉時,不管對方親疏,都儘量直接,而不解釋太多——解釋得過多會被認為是為自己開脫責任。
另外,中日在地位層級有別時道歉習慣也有明顯差別。在上下級關係中,日本人相對較平等,無論對上對下,都會經常說出「對不起」。而中國人上下級關係非常明確,一般只把「對不起」留給上級,對部下直接表達歉意非常少見。
與中國人的道歉習慣不同,日本人除了事後道歉外,還有事前道歉,重複道歉與代位道歉的習慣。
事前道歉用於預知自己的行為會給對方造成不快或不便之時;重複道歉則是一件過去已經很久的事,再次遇到當事人時,仍向對方不斷道歉。代位道歉則是上司替下屬擔責道歉甚至引咎辭職的行為,它是日本文化中,企業組織內部形成家庭化氛圍的文化產物,相當於子女犯錯,家長道歉擔責。新聞中經常出現日本企業基層出錯高層公開謝罪的情形,即源出於此。
發達的道歉文化,必然會產生一個與之互為因果的現象——社會倫理對某些行為的容忍度較低。
譬如前民主黨首相鳩山由紀夫因拿了自己老娘的政治獻金而違反了《政治資金規正法》,被媒體曝光敗露後,召開記者招待會,鞠躬謝罪,以求得國民「理解」。雖然是拿了自己老媽的錢,但在日本的政治倫理中,也是一種很難容忍的行為。
最近的例子發生在2013年9月,著名電視主持人MINOMONTA(みのもんた,原名御法川法男)因次子的盜竊未遂嫌疑,專門召開新聞發布會,在長達數分鐘的深躬之後,他噙著淚水,向廣大電視觀眾道歉,同時辭去了所有電視和廣播的節目主持人職務,徹底引退。MINOMONTA1967年出道,是日本家喻戶曉的明星。
日本著名電視節目主持人MINOMONTA道歉
這種易被中國人認為「過度道歉」的現象,若按美國社會學者本尼迪克特在《菊與刀》中的說法來解釋,是別於西方基督教「罪感文化」的日本「恥感文化」的體現,即道歉動力來自「他只須推測別人會做出什麼樣的判斷,並針對別人的判斷而調整行動」。
但也可認為是日本文化傳統的「美感文化」使然。——鳩山首相死不「謝罪」坐看反對勢力和媒體狂炒,挨到下次選舉怏怏下臺,他會成為政治史上的笑柄;而影視明星MINOMONTA若「裝死」不言語,就算他能扛住收視率銳減的壓力,也扛不住觀眾電話、傳真要求其「謝罪」、「滾蛋」的羞辱。
為了美,不能死得太難看。在東洋美學中,叫做「潔」(潔し)。它在今天依然會成為令日本人糾結的原因。江戶時代的武士,若犯有欺主之罪等有悖「潔」之信條的重罪,是要切腹自戕的。
福島核電站的核洩漏事故發生後,雖然上至國家領導人,下至東京電力公司和福島核電站的負責人沒少在電視上鞠躬「謝罪」,但日本社會仍有不少人認為,道歉歸道歉,但道歉之後並沒有人因此承擔實體的法律責任。
當然,責任主體和實體責任都很清晰的案例,道歉後並不能減輕其應擔的法律責任,如列車傾覆事故、醫療事故、食品安全問題等公共事件。而上市公司爆出醜聞後,必然會有以CEO為首、董事會全體成員一字排開向公眾鞠躬「謝罪」的記者招待會。而道歉之後,法律認定的責任必須承擔。
日本政治人物的道歉又是另外一種情形。日本政客易「失言」是個廣為人知的現象:有時不遵循政府歷來秉持的政治立場和「公式見解」,愛隨意闡釋,甚至肆意發揮,如明明有代表政府政治立場的關於歷史問題的「村山(富市)談話」和關於慰安婦問題的「河野(洋平)談話」,但有些政客時而發出「不協和音」以彰顯個性。
雖然媒體抓住這些「失言」會曝光沒商量,非逼到政客出臺「謝罪」絕不收場,但在道歉文化發達的日本,這種多半無需辭職甚或導致政治生涯終結的「謝罪」,政治成本極低,以致於頻頻有人以此顯示個性。它依仗的還是對民意基礎的判斷——選民整體上並不認為這是難於容忍的言行。
歸根到底,道歉的誠意和方式,其實取決於社會觀念和社會壓力,在一個有錯不為過,或罪錯無追究的社會,期待人們對舊事有普遍而真誠的道歉意識,是不現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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