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更換全市出生醫學證明籤發系統,自2020年11月26日18時-12月2日8時期間暫停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感謝您的支持!
出生醫學證明籤發室
2020年11月25日
《出生醫學證明》辦理須知
一、《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籤發需提供材料:
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外籍人士提供護照)原件、複印件;
填寫首次籤發登記表
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本人的,領證人需提供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以及新生兒母親籤字的授權委託書,同時領證人應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複印件。
溫馨提示:《出生醫學證明》一經籤發不得私拆副頁,否則《出生醫學證明》為無效證件。
二、《出生醫學證明》換發需提供材料:
1.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書面申請;
2.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3.領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以及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授權委託書;
4.原《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和換發登記表等;原出生醫學證明無父親或母親信息的,只提交新生兒母親或父親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複印件;新生兒父母已離婚的,可只提交撫養新生兒一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有關撫養關係的證明文件原件、複印件、不能提供另一方居民有效身份證件的書面聲明。
三、《出生醫學證明》補發需提供材料:
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書面申請。
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複印件;
領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複印件以及當事人或新生兒父母授權委託書;
原接產醫院提供的「首次籤發登記表」(接產醫生、出生證明編號,要求字跡正規、清斷),加蓋印章。
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母親或父親信息、新生兒父母已離婚的等情況,可按照《山東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補發。
已辦理出生登記的,只補發正頁;未辦理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向新生兒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核查,公安機關出具未隨父母雙方落戶證明,否則不予補發副頁。
四、另有其他特殊情況需逐級上報批覆或按照上級最近文件規定辦理。
出生醫學證明實行預約辦理。
芝果區婦幼保健院出生醫學證明籤發預約電話:62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