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裡是文韋說情感,我是文韋。這戀愛往往都是幸福而甜蜜的,但是一旦步入婚姻之後,在這個生活瑣碎的消磨下,那麼很多人的婚姻就會出現或大或小的問題。有些人彼此包容著倒也過得幸福,但是有些人最終忍耐不下去,而選擇了離婚。那麼在這些現實中,其實有些夫啊,它是離婚不離家。所以今天文韋就跟大家聊一聊離婚後還住在一起的夫妻,究竟是因為什麼呢?咱們先聽聽幾位過來的說法。
第一位林女士她說,離婚後之所以住在一起,完全是因為孩子。因為當時兩個人誰都不願意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再加上這個不想讓孩子生活在單親家庭,擔心不利於孩子的身心發展,於是兩個人就決定了先離婚。這離完之後還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同住在一間屋子,同睡一張床。那林女士就說,等到孩子長大了,有一定承受力的時候,再去告訴他事情的真相。那至於現在兩個人依然假裝的恩愛夫妻的模樣。
第二位黃女士,她說離婚後住在一起,其實是因為兩個人都還有感情。只不過說因為面子,誰都不好意思去提復婚的事情。那當初之所以說離婚,也是因為在那一段的時間,丈夫的工作是特別的忙,那對自己的關心也就比較少。那她自己也不知道是怎麼了,老是不受控制的去擺臉色給老公看。那剛開始的時候丈夫還能夠耐下性子去哄哄她,可是時間一長丈夫也懶得哄了。一氣之下自己提出了這個離婚,而丈夫也因為在氣頭上並沒有挽回,於是兩個人才不情不願的去離了婚。
第三位李女士,她說她和丈夫離婚後,都沒有再婚,可能覺得都沒有找到更好的吧。後來因為有機會去丈夫那看孩子,就留在那住了一夜,後來就一直住下去了,也沒有提再婚的事。其實當初離婚也是因為一點小事,就是兩個人置氣才離的,後來也有點後悔,但是兩個人也許都礙於面子都沒有說出口。她說這樣也挺好的,可能是生理需要,也可能都想保持這樣的狀態吧,也想保護這種美好吧。
第四位王女士,她說她與丈夫已經離婚兩年了,但彼此之間還住在一起,現在也是非常的相愛,就是有一種缺憾,到現在也不能釋懷,但是我們一直在努力。其實當初離婚也是迫不得已的,當時我因為身體的原因不能生育,丈夫倒是沒什麼,可是當時公婆倒是逼得很緊,說什麼不能傳宗接代了,還有很多難聽的話。幸好丈夫當時安慰我,不過迫於現狀,我和丈夫協議離婚,但是我們只是領了離婚證,一直是住在一起的。不過,經過多年的治療,還好我們之間的小生命很快到來。
第五位孫女士,她說她和丈夫都是普通的員工,辛苦換來的工資剛夠補貼日常家用,我並甘心這種生活,老是找藉口和丈夫吵架,嫌棄丈夫不會賺錢,最終我們還是走上了離婚的道路。後來,我找了一個有錢的商人,住上了寬敞的房子,信用卡裡有刷不完的錢。這樣過了一年後,我發現在這個人還跟別的人有曖昧,甚至不是一個人,其實在這一年裡,雖然說物質上我得到了滿足,但是精神上很空虛,經常我是一個住在這個房子裡,他總藉口忙於事業,最後我和他也還是離婚了。當時我的前夫也沒有再婚,還說還是非常的愛我,當時我也是被生活嚇怕了,忘記了我們曾經是多麼的相愛,所以我們就又生活在了一起。
第六位趙女士,她說我和丈夫離婚了五個月,不過我又回去找的他。因為我是一個家庭主婦,沒有工作,丈夫掙來的工資必須都要我來管,有時我還擔心丈夫出軌,經常翻看丈夫的手機和包,促使我們經常的吵架。後來我前夫不堪重負與我離婚,我也答應了。離婚之後,我也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又是一中年女人,前路忙忙,我又是一個愛面子的人。迫於生計,我又去找我的前夫,他沒有嫌棄我,我們又睡到了一起。
其實在現實中,因為財產分割產生分歧,或者說是為了孩子以及衝動等等因素離婚後還住在一起的夫妻並不在少數,但是小編想對大家說的是,兩個人從這個相識、相愛再到結婚並非那麼容易的,所以說,一定要珍惜這來之不易的幸福。不要說因為一點點的雞毛蒜皮動不動就說離婚,要知道離婚這兩個字,它其實就像是一把利器,當你說出的那一刻,無疑就是在對方的心口上狠狠地扎了一下。總而言之,如果說是深受的話,那一定要珍惜彼此之間的情誼。如果不愛了,那也就不要委曲求全。最後也希望大家,在婚姻裡多多的包容伴侶、理解伴侶,因為夫妻之間最重要的,就是彼此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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