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詳情見官網)
二、培養目標
山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以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人才 需求為目標,為立法、司法、監察、行政執法、法律服務以及經濟管理、社會管理等領域培養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明確的社會責任、濃厚的家國情懷、紮實的專業素養、嫻熟的職業技能四位一體的高層次應用型法律人才。基本要求: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公民素質,深刻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律職業倫理原則,恪守法律職業道德規範;掌握法學基本原理,具備從事法律職業所要求的法律知識、法律術語、法律思維習慣、法律方法和職業技術; 能綜合運用專業知識,具有獨立從事法律職業實務工作的能力, 達到法律職業部門相應的任職要求。
三、招生專業、學制及計劃
(一)我校 2021 年全日製法律碩士分法律碩士(法學)、
法律碩士(非法學)兩種類別招生,法律碩士(法學)學制 2 年,
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 3 年;非全日製法律碩士分法律碩士(法
學)、法律碩士(非法學)兩種類別招生,學制均為 3 年。全日
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二)我校 2021 年擬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137 人,非全日制
研究生 6 人。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只能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具體招收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 2021 年招生計劃與報考情況進行調整。
四、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 2 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或 2 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還需滿足以下條件:進修所報考專業主幹課程 6 門以上(含 6 門)且成績優秀(須提交成績單),並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 2 篇與法學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4)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 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的,只能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 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的,只能報考法律碩士(法學)。
五、報名方法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預報名時間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 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 網上報名時注意事項:
(1) 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2) 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 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於11 月15 日前將認證材料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核驗,逾期不再辦理。
(5)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
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6)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應當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 考生報名時須籤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並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間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2. 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
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供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並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六、初試
(一)考生應當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列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列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二)初試時間
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12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三)初試科目
全國統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論、 英語(一)
全國聯考科目: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碩聯考綜合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七、加分
(一)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
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二)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錄取的, 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三)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
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 分。
以上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八、複試
(一)我校複試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的一區分數線執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另行公布。
(二)我校複試時間暫定為 2020 年 3 月底或 4 月初,具體時間、複試錄取辦法、複試及擬錄取名單等將在我校研招網公布, 請考生及時查詢。
(三)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複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為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複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核, 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九、體檢
體檢在考生擬錄取後組織進行,新生入學時復檢,具體要求與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
《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調劑
(一)如我校一志願上線人數存在缺額,在符合國家調劑政策及我校複試要求的前提下,考生可報名調劑我校參加複試。教育部公布進入複試基本線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填報調劑志願。
(二)接受考生調劑的要求與流程等詳見我校 2021 年法律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細則。
十一、錄取
(一)根據我校的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考試成績(含初試與複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籤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應屆本科畢業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四)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十二、學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 號) 文件精神及山東省有關政策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為 8000
元/生·學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為 10000 元/生·學年。
十三、獎(助)學金
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享受下列獎學金、助學金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資助。
(一)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教[2012]342 號)相關規定,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用於獎勵普通高等學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學
年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評選。國家獎學金獎勵金額為 20000 元/生。2.學業獎學金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積極進取, 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 號) 精神,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用於獎勵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學習、科研、實踐活動等方面成績, 每學年按照全日制研究生 50%的比例進行評定,分為三個等次, 分別為 8000 元/生·學年,6000 元/生·學年,4000 元/生·學年。
3.勵學獎學金
為鼓勵研究生全身心的投入到學習中,學校特設立研究生「勵學」獎學金,用於獎勵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覆蓋率 100%,每年 3000 元,按月發放。
(二)助學金1.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覆蓋率 100%,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標準為每生每年 6000 元,按月發放。
2.「三助」崗位助學金
研究生「三助」崗位(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助學金用於資助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崗位的研究生,覆蓋率 40%,標準為每
生每月 300 元。
(三)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
凡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以及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研究生還可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十四、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 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五、其他
(一)請考生及時關注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招生相關最新信息。
(二)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衝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十六、 聯繫方式
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處
聯繫人 :孫老師 張老師
電 話:0531—88599853 0531—88599734
電子郵箱:sdzfyjs@163.com
網站:山東政法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js.sdupsl.edu.cn/
原標題:山東政法學院2021年法律碩士招生簡章
文章來源:https://yjs.sdupsl.edu.cn/info/1007/12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