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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求助:我叫小秋,我爸以前買別墅的時候打算寫我弟和我哥的名字,因為那會我弟還小,因此只寫了我哥的名字。
現在我爸身體不舒服,就想把弟弟的名字補上,我大嫂給我打電話說她不同意,我沒忍住就跟我爸說了。
我爸說了我哥幾句,我哥就瞪了我!
我爸對我們都非常好,給所有子女買車買房,給錢做生意,以前對我大嫂更是疼愛。
只是現在我大嫂的行為在我們家族裡風評太差,而且我爸現在身體不舒服,就對我大嫂比較無奈。
我爸還買了4個鋪面給我哥我弟,我大嫂因為我爸對錢的分配一直對他有意見。
我因為離婚的關係,我爸讓我在別墅裡住過一段時間(不想我一個人胡思亂想),那會我還幫他們看孩子。
他們有些怨我沒把孩子帶好或者在別墅住影響到他們,後來我就搬回自己的房子住了。
因為別墅加名這件事情我得罪了大哥和大嫂,大嫂還和我哥說,做為小姑子,真是多管閒事,一個婚姻失敗的女人有什麼資格指手畫腳的,大嫂的話真是讓我無地自容。
我跟大哥解釋說:「我深知自己離婚對老爸的傷害,我從來沒有為父母做過什麼,而他們卻因為我的事操碎了心,所以我不想你們的事再讓他老人家難過。」
我離婚,所有人都覺得我是最大的不孝,可是我真的寧可傷害我的家人也不想再跟我前夫過下去,當中的痛苦真的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體會。
我大哥經常跟小孩子一樣,是挺簡單的人,什麼都聽我大嫂的,我大嫂跟我大哥相處還行。
我大嫂一般不會回來看我爸媽,我跟我大哥說了我大嫂的不足,我大哥差點沒恨死我。
我現在應該如何做女兒,如何和大哥大嫂相處?他們偶而會讓我帶他們的兒子,我一次都不想帶,是不是有錯?
我因為離婚到目前還沒有去外面工作,平時就是幫一下我爸的忙,不過等我爸病好以後,就可以放心去工作了。
我大嫂除了跟我爸較勁金錢的事情以外,跟我相處還是可以的,只是房子這件事情我忍不住說了她。
不過道理我說不過她,她說他們沒錢就別墅值點錢。
我目前夾在父母與他們之間也很無奈,突然有想離開此城市的想法,不管父母是不是太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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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中看女中感覺女主很沒底氣,一切都以別人的想法為主沒自己的主見,房子沒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摻合,與你無關。
哥嫂的事不管,他們的孩子想看了就幫,不想幫忙就別管,不用有負罪感,你沒有照顧的義務。
再說了平時你想幹嘛就幹嘛,為啥要看哥嫂的臉色,又不是住他們家,住父母的房子,住的心安理得。
離婚與他們有關嗎?為什麼有負罪感!女主目前最主要的事照顧好父母,之後找工作努力為自己打拼,打拼好事業沒人敢小瞧。另外很驚訝女主家境這麼好,竟然這麼軟弱,沒底氣,不硬氣,想不通。
已經出嫁的女兒不管離婚沒離婚,只要兄嫂不是對自己的父母不好,其他的事情少摻合少議論。
你爸爸能做到給你們買車買房,相信做事業能力很強,這樣的爸爸相信也不至於糊塗,你大嫂算盤打得再精,你爸爸心裡也是明白的。
你還是不要去摻和了,該照顧爸爸就照顧,該孝順父母就孝順,該找工作就找工作,不用看你大哥大嫂臉色做人,話都捅出來就捅出來了,還能咋地,當下不是照顧好爸爸和顧好自己的生活比較重要。
至於加不加名字,財產如何處理,那也不是你能決定的,何必給自己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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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子拎不清,你離婚沒工作給你爸幫忙有工資嗎?你爸給你哥你弟買房買車給你買了嗎?你以後怎麼規劃自己發展自己想好了嗎?還給人帶孩子,還管人家別墅加不加名字,你不應該想辦法把別墅也加上你名字才對嗎?
一天到晚對自己沒好處的事兒瞎摻合什麼呢!有這閒工夫還不好好想想自己。直接跟你爸說你哥你弟有的你也得有,不給你就可以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的走了。
請住幾點:
1,你不想幫他們帶孩子那就拒絕,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 2,你離婚並沒有礙著其他人什麼事,絕大部分父母都希望兒女過得好,但若是婚後不幸福,父母也必然希望孩子跳出火坑。你不用自責,想必你爸爸也能理解你。
3,別管你大嫂下一步要幹什麼,她做什麼只是如她意,自然沒必要為你們著想,她所想的也不用徵求你們的同意,你也沒必要因為她而憂慮。
4,你大嫂想歸想,你父親心中自有安排,權利在老人家手裡,老人家不同意,誰也沒法。
5,儘自己的孝就好,不要因為想要改變別人的想法或者執著於改變別人的行動而使自己惱怒,不值得。
每個人在家庭裡面的角色不一樣的,你做到了你女兒的角色就行,你也管不了你大哥和大嫂的角色怎麼演。
有時間管別人,不如先提升自己,自己都管不好,你去管別人,別人能聽你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