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建國以來最具影響力的殺人案,應該是白寶山案。此案轟動全國,驚動了警界軍界,震動了國務院,影響遠達海外。它被公安部列為1996年1號案件,1997年中國十大案件之首,並被國際刑警組織列為1997世界第三要案......
01
成長經歷
1957年11月6日,北京市石景山區的一個工人家庭迎來了他們期待已久的孩子——白寶山。
而他3歲的時候父親因病逝世,母親改嫁後又因生活艱難將他送回老家(河北省徐水縣)。
從那個時候開始,白寶山便失去父愛又缺乏母愛,與馬加爵事件中的作案原因一樣,都是心理上有很大的問題導致犯罪。
直到他14歲的時候母親才把他接回北京,並讓從未進過學校的白寶山去上家附近的一所小學,和比自己小五六歲的小孩一起上一年級,年齡的差距使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刺激。
從此他便開始逃學,學習成績也上不來,好不容易過了三年後就輟學回家了。
1976年,19歲的白寶山被石景山區第一電碳廠錄用,成為了一名裝卸工。
因一次廠裡舉行實彈射擊的比賽,從此迷戀上了打槍。
那次之後,白寶山千方百計向親戚借到一支氣槍,下了班就背著槍到附近的林子裡去轉悠,打鳥。
一年之後,他的槍法練得極準,15到20米內,槍響鳥落,彈無虛發。夜裡他不睡覺,用氣槍瞄著打老鼠,一槍能把跑著的小老鼠打死。
就這樣又過了幾年,在他24歲的時候和妻子結婚,一年後妻子產下一對龍鳳胎。
也就是從這一年起,他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02
因偷盜被關進監獄
家庭生活的貧困,對白寶山的心靈產生了無法排除的負面影響。加上他的「蔫大膽」的性格,排斥外界的陰暗心理,以及周圍環境的影響,他開始了盜竊。
開始是小偷小摸,漸漸發展到偷人家院裡的自行車,勾結鄰居家的孩子,結夥入戶行竊,潛入工廠盜竊生產原料和成品……
從1982 年到1983年,白寶山與同夥數次偷盜,不計大小,不顧貴賤,共計620餘元。
1983年,公安部門為了打擊犯罪分子進行了第一次全國範圍的「嚴打」。
25歲的白寶山因盜竊了人家幾件衣服,就被判了四年徒刑
在號子裡服刑期間,白寶山突然被獄友檢舉他曾經參與攔路搶劫和打傷他人。
經過法院重新審理後,白寶山的刑期又被加長10年,共計15年刑期。與此同時他還被撤銷了戶口並遣送到新疆石河子新安監獄服刑。
漫長的刑期使他心灰意冷,而最讓他崩潰的是他妻子帶著一對龍鳳胎改嫁他人。
這些原因,讓白寶山的心理有了更多的變化,他開始怨恨,怨恨獄友的無義,怨恨妻子的無情,怨恨法律的不公。
在茫茫的戈壁灘,白寶山任由自己的思緒由怨變恨地向惡性發展,也造成了後來難以挽回的局面。
1996年3月7日,39歲的白寶山如期提前一年獲得釋放,於是開始了長達一年多的瘋狂殺人計劃。
03
出獄前犯罪檔案記錄
1982年12月,白與張某在居民區盜竊晾曬衣服2件,價值10元。
1982年12月16日,入室盜竊鳳凰牌自行車1輛,價值110元。
1983年,26歲
1983年1月21日,白與張某連續撬鎖3起,盜竊天鵝牌坤表1塊,舊皮夾克1件,真絲被面2塊,尼龍雙人蚊帳1頂,尼龍自動傘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餘件,價值500元。
1983年3月8日被逮捕。
1983年9月9日,因搶劫、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後因被舉報再加10年。
1991年,34歲被遣送到新疆石河子新安監獄服刑,成為一名「零星犯」,分配在監獄的草場內放牧,有自由和時間可以和獄友交流。努力學習武器知識,有時還將跑進監獄領地的羊扣押,要求牧民用彈藥交換。
1993年,36歲。
年初,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即石河子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刑一年。
9月,誘騙一名獄友李寶玉幫其扣錢,用鐵榔頭將其砸死,將屍體埋在山上事先挖好的坑內。事後對獄方說此人失蹤。白寶山成為最大嫌疑人,但獄方沒有找到證據及死者屍體,此事不了了之。獄方在牛棚頂棚上搜出白寶山藏的95發步槍及手槍子彈,白僅對此事做了交代。
1994年,37歲。
1994年3月20日深夜,用鐵榔頭將熟睡的同宿舍的獄友傅克軍砸死,同樣埋入事先準備好的坑內,然後燒掉染血的死者的被子、褥子、枕頭。
1994年3月22日,警方開始調查嫌疑巨大的白寶山,並且有人報告看見白在清晨燒被褥。
白在接受獄方調查時一直拒不承認,獄方始終沒有尋找到死者屍體,無法確認他已經死亡,又是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無法給白寶山定罪。
白寶山被單獨關押了125天,寫過保證書後,繼續回去放牛。
直至白寶山伏法後,根據白的交代,兩名北京調犯的屍體才被挖出,其中一具距牛棚牆壁不到半米。
04
出獄後的不歸路
1996年,39歲。
1996年3月7日,如期提前一年獲得釋放。
回到北京後,白寶山打算做點小買賣,還打算學開車——但這都需要他先把戶口落下來。
見到負責戶籍工作的片警,白寶山呈上釋放證和有關材料。片警接過材料冷冷地說:「戶口馬上辦可辦不了,起碼要等半年。」
白寶山口吃,一著急就更口吃,他結巴著頂撞了一句:「我有釋放證,為……為什麼還要再等半年?」
片警聽著不舒服,慢悠悠地說:「你要是這樣講話,那就再等兩年。」
白寶山受到深深的刺激,在此之後,他一遍遍地跑派出所,開證明,衝洗照片,填寫表格。
但事情果然像片警所說的一樣,被一次次地向後推延。白寶山的戶口問題,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由於十幾年來固執地認為自己的量刑過重,又迫切地想給孩子們掙大錢,再加上警察不給辦戶口,使白寶山走上了通過暴力犯罪瘋狂報復社會的不歸路。
白寶山出獄時曾為自己設計了兩條道路,現在他認為第一條道路已被堵死,他只有第二條路可走。
他要搶劫武器,在他仇恨的意識裡,搶到武器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死那個片警。
1996年3月31日,21:40,北京市石景山高井熱電廠,用鐵棍砸傷一名值勤的武警戰士,搶走無子彈的「五六」式半自動步槍一把。
1996年4月7日,23:15,北京市西山八大處附近的裝甲兵司令部,向一哨兵連開兩槍,未搶到槍或子彈,受傷的哨兵搶救及時脫離危險。
1996年4月8日,0:15,距上一次作案僅一小時,乘坐一輛寶石藍色無運營證的出租麵包車,在高科技園區實興大廈附近遭遇正在巡邏的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隊的6名巡警,雙方發生槍戰,白寶山擊傷4名巡警後逃竄。
1996年4月22日,1:45,北京市豐臺區八一射擊場,兩槍打死哨兵一名,由於哨兵只背著空槍套,沒有搶到武器。
結識同歲的、四川來北京做小生意的已婚女子謝某,兩人同居。
1996年7月,來到老家河北省徐水縣,偵查中國人民解放軍某師高炮團彈藥庫附近的人員、地理情況。當天返回北京。
1996年7月24日,徐水,將武器埋藏到兵營附近的一家水泥管廠與果園的交匯處。事畢返回北京。
1996年7月26日,第三次來到徐水,7月27日凌晨1時,槍擊三名哨兵,兩死一傷,搶走81-1自動步槍一支。點擊看更多。逃竄後將武器掩埋在鐵道邊一個小磚窯邊。返回北京。
1996年8月初,與謝某一同回到謝某的四川老家,找人買槍,無果而返。
1996年9月初,與謝某一同到徐水取走「81-1」式自動步槍及全部子彈,將另一把「五六」式步槍重新掩埋好。
1996年12月16日,12:20,德勝門煙市,蒙面槍殺一名女攤主,搶得65170元,並擊傷街上的3名男子。
逃竄至附近一個垃圾場,把錢、槍、搶來的包分別掩埋在垃圾場的幾個角落,從容地騎車到附近市場為其情婦批發了一些襪子,然後回家。
1996年12月18日,帶其情婦謝某取錢及槍。
1997年,40歲
春節後,白寶山與情婦謝某踏上罪惡的新疆之旅。來到石河子市147團,找到原來的獄友、盜竊犯吳子明,白寶山提出「一起做事」,吳子明馬上辭去警衛工作,開始跟隨白一同作案。
1997年8月8日,凌晨,白與吳闖入距147團50公裡的149團場一營警務區警長姜某的宿舍,槍殺姜某及治安員時某,拿走姜某的「五四」式手槍,迅速駕摩託車離開。
兩人向著即將轟動全國的特大搶劫殺人案的作案地——烏魯木齊邊疆賓館進發。
1997年8月14日,兩人到烏魯木齊邊疆賓館踩點,並在附近的新疆大學校園內預先挖好埋槍埋錢的土坑。當晚返回石河子147團場。
1997年8月18日,兩人攜帶武器來到邊疆賓館,把槍藏到新疆大學內的坑中,住進附近的鐵路醫院招待所。
1997年8月19日,早晨,在邊疆賓館入口處搶劫現金人民幣約140萬元,打死7人,傷5人。將錢、作案時穿的衣服、槍埋好。茄薇l信jrggs8看更多詭聞怪事。逃竄回到石河子147團場。作案後,吳經常催促與白一起取錢,白動了殺掉吳的心思。
1997年8月22日,兩人冒險到警察嚴密排查的烏魯木齊,從掩埋處取出手槍一支,返回住地。白寶山提出取錢後從烏市直接回北京。
1997年8月23日,白寶山提出離開新疆前到天池玩兒一趟。吳產生懷疑,偷偷將白與其情婦謝某的家庭住址寫下來交給弟弟吳子兵。
1997年8月26日,在天池大鍋底處,白把同夥吳子明槍殺,又用鐵錘猛砸其頭部,然後將其焚屍。
1997年8月27日,白與謝從天池回到烏魯木齊。
1997年8月28日,清晨,白與謝來到新疆大學將錢挖出。將140萬現金藏入事先買的兩件軍用馬甲中,兩人一人穿一件,當天乘火車離開烏魯木齊。
1997年8月31日,兩人到達北京西客站,回到位於北辛安的家,白給謝11萬,並允許謝拿錢回四川老家看望家人。
白寶山給母親1萬元錢,說是在新疆做生意賺的,母親分文未動,塞入一隻粉紅色襪子中,於白寶山被抓捕後原封不動地交給警察。
1997年9月2日,謝某乘飛機離開北京飛往老家——四川省宜賓市筠連縣,白送走謝後旋即後悔。
其實白早有除掉謝某之心,甚至在石景山附近暗挖好了屍坑,並幾次試圖激怒謝某,但都被謝的百依百順弄得下不了手。
與此同時,公安幹警出動大量警力,逐步走訪排查,確定白寶山與謝某有重大嫌疑。
1997年9月5日,新疆方面以石河子刑警大隊的名義給北京市公安局發一封明傳電報,通報白寶山與模擬畫像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相像,請協查。
當天19點,刑警大隊和派出所民警一行4人來到模式口白寶山母親家,對開門的白寶山說戶口批下來了,要帶其去派出所辦一下手續。
白的第一反應是被謝某出賣,馬上決定拼死頑抗,冷靜地說要進屋拿件衣服,實際是想進屋拿槍。
但母親突然走出來,問其發生了什麼事,白迅速放棄了頑固抵抗的念頭,順從地跟隨警察離開。
至此,罪大惡極的、1996暨1997全國一號案件主犯白寶山終於落網。
1997年9月5日,夜,警方連夜提審白寶山。
1997年9月6日,在老家4天便風光地花掉3萬多元的謝,被公安局帶走審訊。
1997年9月9日,謝被押解到北京。
1997年12月3日,白與謝被押往烏魯木齊。
1998年,41歲。
1998年3月3日,上午10時,白、謝持槍搶劫殺人案由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正式開庭。白、謝在庭上對於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審判長對白寶山在北京、河北、新疆所犯15案逐一進行了法庭調查。白寶山犯有殺人罪,搶劫槍枝罪,搶劫公民財產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巨大,依法判處白寶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同案犯謝某犯有搶劫罪、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05
白寶山被抓後的部分供詞
「我想過了,法律這樣判我,我服刑出來,就去殺人,殺死那些受法律保護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來殺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無期(徒刑),減刑後我出來年紀大了,沒能力殺成年人了,我此時就殺孩子,到幼兒園去殺,能殺多少殺多少,直到殺不動為止……」
「我出來並沒想重新犯罪,我給自己設計了兩條道路,如果我能夠正常地生活下去,我就不再犯罪;如果不能,我就去搶。」
「我回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跑戶口,先後跑了六七次,他們就是不給我辦。我認為,我已經從監獄裡出來了,起碼也是個公民,可派出所不給我辦戶口,我吃什麼?我不能靠父母養我一輩子?我這個要求不過分,我要生活。我對我母親說,派出所要我送禮,我連吃都吃不上,拿什麼東西送給他們?」
「每次作案前,我都要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想過幾遍。包括作案的方法,行走的路線,允許的最長時間,在作案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意外,我怎樣處理等等。我想好一件事,就把它定下來,全部想好之後,我覺得有把握了,再行動。」
「我對如何防備公安的調查做過專門研究: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碰到突發事件時,第一個反應就是先保護自己。由於內心恐慌,對當時發生的人和事,一般都記不住。甚至連打過幾槍,打槍的人多高,什麼模樣,都記不清楚。第二,我自己要克服心理障礙,抱著這次出去幹事,就回不來的打算,不考慮自己的得失,這樣,我就什麼都不怕。第三,我事先準備得很充分,不允許自己有一丁點疏漏。別人可以犯錯,我不能犯,一個小錯,就可能斷送掉自己的性命。我是個冥思苦想的人,先往最壞處想,做好應付最困難的局面的準備。第四,我主要是去搶劫的,我比較主動,搶劫時我有準備你們沒準備,反應過來需要一段時間。我在行動中儘量減少所用時間,在你們反應過來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處理完畢。所以我不怕你們調查……』」
「買槍不如搶槍,買槍更容易暴露。」
「槍是一定要開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沒有震撼力,誰也不甘心巨款被搶走。」
「我勸過吳,我說那些錢不能花,一花非丟了性命不可。他就是不聽,總惦記著分錢。那時我就想了,為了保全我自己,我必須殺人滅口。」
白寶山被捕後,他認為一定是謝出了事,把他供了出來。否則,公安局不可能找到他的家。
可是入獄後卻沒有抱怨謝,無論在公安局預審階段,還是在法庭上,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涉及謝卻很猶豫。後來說:「這些事以她所說的為準吧,我記不清了,說亂了我怕害了她。」
談到自己的落網時刻,他說:「我本來想拿槍打死他們(來到家裡帶白走的4名警察),可是,我母親進來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當著我母親的面殺人,我做不到……」
1998年4月,國內第一悍匪隨著一聲清脆的槍響,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