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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保在線 行業標準】 日前,中國環保產業協會發布《火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
監控系統技術指南》(T/CAEPI 13—2018)。標準於2018年12月1日實施。
關於發布《火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技術指南》(T/CAEPI 13—2018)的公告
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標準公告
2018年 第1號(總第10號)
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批准《火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技術指南》(T/CAEPI 13—2018),現予公告。
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前 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促進環保技術裝備的發展,規範火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的建設工作,統一火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的性能與功能指標,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規定了火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的組成、技術要求、治理設施運行狀況的判定、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監測數據的合理性判定、技術驗收和日常運行管理。
本文件為發布。
本文件由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組織制訂。
本文件起草單位:中環協(北京)認證中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萬維盈創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則武、廖小卿、黃德承、杜慶昌、張坤、尚光旭、嶽子明、高曉晶、易江、趙飛雪。
本文件由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2018 年10 月29 日批准。
本文件自2018 年12 月1 日起實施。
本文件由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負責管理和解釋,在應用過程中如有需要修改與補充的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送至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標準管理部門(北京市西城區扣鍾北裡甲4 樓,郵編100037)。
火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技術指南
1 適用範圍
本文件規定了火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的組成、技術要求、治理設施運行狀況的判定、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監測數據的合理性判定、技術驗收和日常運行管理。
本文件適用於火電廠(含熱電聯產電廠)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
工業鍋爐、工業窯爐等汙染源治理設施的煙氣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可參照本文件執行。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 6587 電子測量儀器通用規範
GB/T 18268.1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的電設備 電磁兼容性要求 第1 部分:通用要求
HJ 75 固定汙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 76 固定汙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178 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技術規範 煙氣循環流化床法
HJ/T 179 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技術規範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HJ 212 汙染物在線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準
HJ 462 工業鍋爐及爐窯溼法煙氣脫硫工程技術規範
HJ 562 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範 選擇性催化還原法
HJ 563 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範 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法
HJ 2001 火電廠煙氣脫硫工程技術規範 氨法
DL/T 5136 火力發電廠、變電所二次接線設計技術規程
DL/T 5137 電測量及電能計量裝置設計技術規程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過程(工況)監控系統 (process (operating status) monitoring system,PMS)
監測、分析影響汙染物排放的汙染源的生產及治理設施運行的關鍵參數,並提供關鍵參數的性記錄所需的全部設備及應用軟體組成的系統。
3.2 過程控制的對象連結與嵌入(object linking and embedding for process control,OPC)
由一套標準的接口、屬性和方法組成的用於過程控制和製造業的自動化中的一種軟體接口標準。
3.3 預測監測系統 (predictive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PEMS)
用過程參數和其他參數確定汙染物的濃度或排放速率的系統。通過公式轉換,圖形或電腦程式處理測量參數,用於和排放限值或標準進行比較。
3.4 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CEMS)
連續測定顆粒物和/或氣態汙染物濃度和排放率所需要的全部設備。一般由採樣、測試、數據採集和處理三個子系統組成的監測體系。
3.5 標準狀態下的幹煙氣(dry flue gas of standard conditions)
標準狀態下的幹煙氣是指在溫度273K,壓力為101325Pa 條件下不含水汽的煙氣。
4 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的組成
4.1 一般規定
PMS 由參數監測、數據採集傳輸、數據分析判定、應用軟體等四個子系統組成。其系統示意圖見圖1。
4.2 參數監測子系統
由
傳感器、信號分離器等組成,可準確、完整、系統地獲取生產設施、治理設施運行的關鍵參數數據和汙染物排放及煙氣參數監測數據。
4.3 數據採集傳輸子系統
由數據採集轉換模塊、OPC 數據採集軟體、單向物理隔離裝置、監控系統主機、區域網組網設施等組成,可實現數據的採集、存儲、傳輸等功能。
4.4 數據分析判定子系統
可對參數監測子系統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判定和統計治理設施運行狀態,進行工況核定等。
4.5 應用軟體子系統
可實現數據展示、數據存儲、數據查詢、故障報警等功能。
5 排放過程(工況)監控系統的技術要求
5.1 參數監測子系統
參數監測子系統的要求,參見附錄A。
5.2 數據採集傳輸子系統
5.2.1 排放過程(工況)監控數據獲取
排放過程(工況)監控數據的獲取主要採用直接獲取和間接獲取兩種方式,應根據數據來源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