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訊 據新安晚報消息,《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範》、《合肥市智能快件箱運營管理辦法》均從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快遞員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之前要告知收件人,寄包裹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快遞員需要檢驗包裹等。但記者日前探訪發現,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些規定執行並不到位。
問題一:通知收件並不及時
相關規定:使用智能快件箱進行快件首次投遞,收件人未能及時提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取出,聯繫收件人再次提供投遞服務。
上個月,市民劉女士網購了一件衣服,等了一個多星期都沒收到。劉女士後來翻看手機信息,發現自己收到過一條快遞員發的簡訊。「說我的快遞放在小區智能快件箱裡了。因為過了一個多星期,我還交了幾塊錢費用。」劉女士隨後與快遞員取得聯繫,詢問為何不及時打電話聯繫。「快遞員說自己投遞的數量太多了,沒辦法向每個收件人確認收貨,一般都是發個簡訊。」
問題二:智能快件箱缺代碼
相關規定:智能快件箱應當具有唯一的標識代碼,標識代碼由郵政管理部門統一編制。智能快件箱運營人應當自行編制格口唯一標識代碼,編制規則應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日前,記者來到位於潛山路和南二環交口的一小區,小區北門附近裝有一個智能快件箱。在智能快件箱上,記者看到貼有「合肥市智能快件箱備案號」的提醒,但是備案號為多少空白。此外,沒有對如何收費作出提醒。隨後,記者又來到位於翡翠路上的一個小區,記者看到,智能快件箱的箱體上並沒有張貼標識代碼。
問題三:寄件不用出示身份證
相關規定:寄包裹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
在筆峰路上一家快遞公司,記者表示要寄包裹,工作人員並沒有提出要查看身份證,就直接讓記者填了快遞單。之後,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又來到了位於綠怡居小區的一家快遞公司,工作人員同樣沒有讓記者拿出身份證。當記者表示自己的身份證丟失,目前只有臨時身份證是否可以寄快遞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沒問題,只需要記住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就行了」。
問題四:寄件時不拆驗包裹
相關規定:收寄快件時,快遞業務員應提示寄件人如實申報所寄遞的物品,並根據申報內容對交寄的物品、包裝物、填充物等進行實物驗視,確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
同樣是在筆峰路上那家快遞公司,記者將打火機塞進化妝品盒子後,遞給了工作人員,稱要寄到上海。該工作人員並未關注盒內物品,直接給記者一張快遞單,讓填寫地址。「不需要打開看一下嗎?」記者問。「不用了,都是熟人了。」該工作人員說,他們遇到陌生人過來寄快遞,會打開看一下,如果是周圍的熟客,就算了。
部門回應:定期公示抽檢結果
關於目前合肥小區內的智能快件箱,合肥市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負責人告訴記者,是否使用智能快件箱,要徵得收件人同意,如果出現未經許可快遞員直接投遞的情況,造成快遞物品損失等行為,收件人可向快遞企業或郵政主管部門投訴,快遞企業、主管部門將按照合同及規定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至於目前一些智能快件箱尚未編號,他表示,「快件箱備案號正在推進中,有一些快件箱還沒有來得及標示。」
關於規定中提到的實名制寄收、開箱驗視等要求,該負責人表示,該項規定去年年底就已經開始在合肥市推行,今年6月作為強制性規範要求實施。「我們將嚴格按照規定每周每月對快遞企業進行抽檢,並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示。對發現的不規範行為,強制要求改正並予以處罰、整頓。」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從抽查的結果來看,大部分網點執行都比較好,小的網點還存在執行難的問題,需要一方面對快遞從業人員加強培訓管理,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另一方面,快遞網要逐步點配齊安檢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