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平行組
說明:
1、徵集志願的學校志願結構與本批次第一次填報的一致。
2、招生專業及其招生人數由招生學校根據錄取情況確定。
3、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務請參閱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包括學費標準、辦學地點、辦學類型及錄取規則)等相關規定。部分院校對成績(含單科成績)、身體條件(身高、色覺等)有特殊要求,請考生務必注意學校招生章程中的有關要求。
4、本部分專業8月19日投檔。
二、平行組
說明:
1、徵集志願的學校志願結構與本批次第一次填報的一致。
2、招生專業及其招生人數由招生學校根據錄取情況確定;志願填報系統中沒有提供的專業,表示其專業計劃已錄滿,考生不能填報。
3、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務請參閱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包括學費標準、辦學地點、辦學類型及錄取規則)等相關規定。部分院校對成績(含單科成績)、身體條件(身高、色覺等)有特殊要求,請考生務必注意學校招生章程中的有關要求。
4、平行組院校(專業)使用我省統考成績,採用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各專業類別與本科二批平行組相應類別執行同一條文化和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我省統一的投檔規則排序投檔。招生院校依據本校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對已投檔到該校的考生進行錄取。
5、按照政策規定,在湘高校若線上生源不足,按考生本次填報的徵集志願從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控制在本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之內(其中文化最大降分幅度為14分,專業最大降分幅度為6分)。
6、對於徵集志願投檔完成後仍不滿額的院校,由計算機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分數由高到低隨機調劑投檔。按徵集志願(含服從志願)第一次投檔後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含徵集志願投檔線高於批次錄取控制線的院校),在本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內(含政策規定的降分),繼續按徵集志願的直接志願從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檔,不再按徵集志願公布的投檔線控制投檔。
7、本部分專業預計在8月20日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