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從總裝車間下線,要開到工廠停車區,之後板車來運,要把車開上板車,到了4S手裡要把車卸下來開到停車場,更別說調整庫存時還免不了把這些車挪來挪去,這些過程都需要有人坐在新車駕駛室裡操作才能完成的。也就是說你喜提的新車,早就被好幾撥人動過N次了。
公裡數為8km,油耗高達73升/百公裡,對於一臺新車來說其實是相當正常的,只是你沒搞懂油耗的計算邏輯。油耗的單位是升/百公裡,指的是單位裡程油耗,分母(裡程)越小,分數值(油耗值)越大。舉個例子,我的車N擋怠速一小時消耗0.8升,那我在一小時內讓車以怠速狀態挪動1公裡,算出的油耗是0.8/1*100,即80升/百公裡。同理,我們假設行車電腦的數據是準的,那麼你這8公裡跑出73升/百公裡的實際消耗的油量是73*8/100,只有5.84升,並沒有多少。只是因為公裡數太短,顯得油耗數值很邪乎而已。由於新車在工廠和4S店都是頻繁超短途的挪車,油耗單位中分子(累計噴油量)的增速會遠遠快於分母(裡程)。油耗高達73升/百公裡,恰恰反映出這車沒跑過遠路,一直是超短途使用,只有可能是這種在廠區和經銷商反覆挪車的場景。如果真的有人把新車拿來跑遠路,油耗數值反而不可能這麼高了,因為公裡數的快速增加只會更有利於油耗降低。一般的家用車只要在路上正常開,不下賽道不飆車,單程不低於5公裡,油耗想高於20升/百公裡都難。
至於新車的塑料套,有可能就是銷售交車之前為了不影響你駕駛現撕的。我提蔚攬時就是這樣,在停車場選車的時候車身罩著車罩,座椅、遮陽板啥的套著塑膠袋,車機也封著膜,但提車的時候這些都已經拆了,我核對好隨車物品直接就能開走。
從情理上講,4S也沒有必要像你臆想中的那種方式對待新車。理由如下
1.如果以新車身份銷售,這車在有買主之前就不可能登記上牌(即使是臨牌),那麼也就沒有合法上路的資格,一旦被查到,那可是12分加扣車的代價。這車說不定就賣不成了。和正常賣車賺提成相比,這偷偷開兩天沒牌的新車除了當事人過把癮之外,對4S店方面有何利益可圖?
2.每家4S店都會配備試駕車,手續證件齊全。試駕車不僅是消費者的免費體驗車,有時還是4S店因公外出的代步車。員工要真想體驗新車,開試駕車多踏實啊。
3.人家要真是處心積慮把用過的車當新車賣你,大可做得隱蔽些,塑料套可以重新包,行車電腦裡的油耗數據可以重置清零,這對於4S來說手到擒來,何必要留下這麼明顯的痕跡呢?人家的目的是把車賣出去,可是像你這號人一眼就看問題了,他的奸計豈不就落空了?
接下來說幾個我認為能判斷新車是否曾被人開上路的方法吧。
1.公裡數少。毫無疑問,這是最基本的要素。個人覺得國產車以不超過10公裡為宜,進口車不超過20公裡為宜。當然這並非客觀標準,只是因為我自己買的車當中,國產車提車時為5公裡,進口車為17公裡,我個人能夠接受。如下圖
2.整車生產日期較新。印有生產年月的銘牌通常位於副駕駛一側的B柱上,打開副駕駛門可見。我的標準是國產車不超過兩個月為宜,進口車不超過3個月為宜(極冷門車型可以放寬至4-6個月)。比如我的國產車是2016年3月生產的,4月初提車;進口車是2017年1月生產的,3月提車,還行。
順便說一句,庫存車不是不能買,但應當有更大的議價空間,如果3個月以上的庫存車價格和剛到庫不足一個月的車相差無幾,當然是買新不買舊。
3.觀察輪胎輪轂。正常情況下,出售之前的新車只有一些距離極短的挪動,加速和制動輕柔,因此輪胎的成色應該很新,前輪轂上幾乎沒有鐵屑,擋泥板和輪拱內側沒有明顯泥垢。這樣就表明新車沒有在道路上長距離行駛。
不過,上述問題一定要在籤合同之前就檢查好。因為合同一籤就確定了車架號,意味著某一輛特定的車就屬於你了。如果你到時候還沒針對性檢查過這輛車,再出問題就不好弄了。
以上就是我對提車檢查的一些看法,權當拋磚引玉,歡迎大家討論。
易車號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