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梓佩
仝卓高考舞弊事件餘波未平。7月29日,仝卓工作室發布微博,要求恢復仝卓高考成績,質疑「某市教育局是依據哪條法律法規撤銷的高考成績」,表示「要跟某市教育局好好掰扯掰扯」。
這個鳴不平的姿態,實在令人錯愕。「依據哪條法律法規撤銷高考成績」?山西省教育廳在《關於仝卓以偽造應屆生身份參加高考問題的調查處理通報》中寫得一清二楚:「以偽造應屆生身份參加高考的行為,違反了《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於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
《處理辦法》是怎麼規定的呢?第七條,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應當認定考生實施了作弊。第九條,考生有第七條所列作弊行為的,其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仝卓作為往屆生,通過違規辦理虛假轉學手續,獲得應屆生身份參加高考,顯然符合第七條規定。取消其高考成績合法合規,不存在所謂的「存在爭議、需要解讀」。
作弊不止「成績不是由本人考取」一種方式。一個人通過不正當方式,取得和比他少一年複習時間的人相同的競爭資格,無論最後錄取他的院校是否限制考生應屆生身份,這個人都已經嚴重破壞了考試規則。取消高考成績,就是對破壞規則行為的懲罰。按照「未獲不法利益不必受罰」的邏輯,法律中關於犯罪未遂的條款要全部刪除才對。
事實上,做錯了事的人,合法權利也應受到尊重與保護。反過來,只有合理合法的訴求才值得維護。明明有錯卻歪曲解讀法律,故意製造爭議,明明沒理仍要強辯,擺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樣子,就不得不讓人質疑,犯錯的人究竟有沒有認錯、能不能改錯。仝卓工作室多次表示該帳號不是仝卓本人在管理,但如果仝卓如道歉信中所寫的,「願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為何從未發聲制止,而是默認工作室不斷發表挑戰公眾認知、試圖帶偏輿論的言論?
不難發現,恢復高考成績的「維權」表象後面,藏著一副打得噼啪響的小算盤:一方面,仝卓作為藝人需要熱度,更擔心的不是被罵而是被遺忘。另一方面,即使作弊事實已經板上釘釘,仝卓仍然擁有一定數量的粉絲,洗白自己有助於「固粉」。仝卓工作室每條微博下有大量評論支持「維權」,這些評論或許是花錢買來的,可難保不會真有些粉絲,尤其是未成年人,被帶歪了節奏。仝卓工作室認為「在對仝卓的處理上每一個環節都從重了」,然而對於高考作弊這樣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難道還不該從重處理、以儆效尤嗎?未成年人因此認為作弊不是大事,恐怕就出了大事。
「無羞惡之心,非人也。」錯了不可怕,可怕的是錯了還要一錯再錯。公眾人物更該意識到自身言行的示範意義,有過則改。等到耗空了人們的耐心,再想改錯也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