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於揚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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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4時30分許,天微微亮,周口市民黃小偉(化名)帶著倦意從網吧出來回家。在他毫無防備的情況下,4條惡狗突然向他撲來,咬傷了胳膊、小腿,逃跑中摔倒擦傷了胳膊。
這是8月4日發生在周口市建安路與育新街交叉口的一幕。4條惡狗咬傷黃小偉後,繼續橫衝直闖又分別咬傷2名路人,而在咬傷黃小偉之前,惡狗還在凌晨3時許咬傷了最早的一名路人。
這起惡狗傷人並非偶發事件。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獨家從周口市疾控中心獲得的消息顯示,進入6月份夏季以來,周口全市共接種狂犬疫苗1.5萬餘例,包括被狗、貓咬傷的患者。那麼,一旦在街上碰到惡狗、瘋狗怎麼辦?疾控專家也給出了應對解答。
4條惡狗,陸續咬傷5人
8月4日凌晨4時30分許,周口市26歲的黃小偉上了一夜網準備回家。當他行至周口市區建安路和育新街交叉口時,突然4條惡狗狂叫著朝他撲去。
「我一點防備都沒有,狗的牙齒很鋒利,咬傷了我的右胳膊和左腿。」黃小偉心有餘悸地說,慌亂中他根本無法抵擋惡狗的侵襲,「俗話說猛虎也架不住狼群哩,何況我一個人面對4條狗」。
咬傷黃小偉後,4條惡狗離去。黃小偉嘗試著往前跑,此時,幾條惡狗有反撲二次襲擊之勢,黃小偉順手脫下腳上的拖鞋,同樣作出攻擊姿勢,幾條惡狗見狀才離去。
在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分局有報案記錄的還有一名外地來周務工的民工,他是4時50分被那4條惡狗咬傷的。記者看到,這位民工的左胳膊有一道傷口,隱隱冒血。
惡狗襲擊人的地方有一家名叫愛爾的眼科醫院,這家醫院的保安藍先生也親歷了惡狗傷人。「當時我剛到單位上班,走到門口發現4條狗朝我撲過來,我趕緊跑回醫院並關上了玻璃門。」藍先生說,此時,一位送報員恰巧往醫院送報紙,結果被狗咬傷,「當時我帶著平時防衛用的一塊盾牌,冒著危險出去,把受傷的送報員拉到醫院,趕緊關上門躲避。」
目前,在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分局有明確報案記錄的,至少5人,包括民工、送報員、散步的老太太等群體。
警方出擊,惡狗被成功控制
8月4日早上7時30分許,接到新聞熱線後,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迅速趕到位於周口市建安路與育新街交叉口的事發現場。此時,4條惡狗已被繩索拴緊,由其主人蹲在一片角落裡看管。記者看到,體型較大的一隻黑狗獠牙吐舌,看起來非常兇悍。
民警在現場拉起了警戒線,並維持秩序勸阻圍觀者靠近。上午8時許,隨著上班早高峰逼近,路上的行人逐漸增多。面對複雜多變的形勢,特警趕到現場增援。記者看到,民警們分為兩個小組,一組外圍警戒防止行人靠近;一組緊盯4條惡狗,防止繼續亂躥傷人。民警幾乎用自己的身體築起了防護牆,守護著圍觀市民和過往行人的安全。
據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分局民警耿警官介紹,他們接到報警後於凌晨5時許趕到現場。通過查詢報案記錄和聯繫報案人,得知4條惡狗最早在凌晨3時許就咬傷了一名路人(疑似醉酒者)。
「最早咬人的位置是在約千米外的工農路張莊村內一條胡同裡,順著這條線索我們找到了狗的主人,在張莊村居住的孟某(女)。」耿警官告訴記者,他們找到孟某時,孟某還反問說:「俺家總共6條狗,誰給俺偷走4條啊。」
耿警官轉述孟某的說法稱,原本4條狗都在家裡關著,是最早被咬傷的那名疑似醉酒的路人打開了她的家門,導致4條狗跑了出來。目前,這一說法尚未得到印證。
一位在附近打掃衛生的環衛工告訴記者,這幾條狗並不是偶爾跑出來的,而是經常在這一帶亂躥,根本沒有人看管,「狗屎拉得哪都是,打掃起來很麻煩。」
最終,4條惡狗被成功帶離,送回主人家中。
夏季狗貓傷人頻發,專家支招碰到惡狗怎麼辦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惡狗傷人並非偶發事件。進入6月份夏季以來,周口市共接種狂犬疫苗15000餘例,其中包括被狗、貓咬傷的患者。
「狗和人一樣,也怕高溫中暑,一旦中暑就出現煩躁、發怒等症狀。」周口市疾控中心免疫規劃科科長、副主任醫師李彥勳接受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獨家採訪時說,因此,夏季通常是狗貓傷人的高發季。此外,夏季人們衣著單薄,特別是兒童,個頭比較矮,很容易受到犬的攻擊。所以,大家外出時一定要遠離無人看管或者不栓繩的犬只。
那麼,如果意外碰到惡狗、瘋狗怎麼辦?李彥勳說,首先要淡定從容面對,不和狗對視,不嚇唬狗,更不要逗狗。其次,切記不要直接逃跑,因為這樣最容易激怒惡狗。
正確的做法是,尋找附近可以阻擋狗狗的障礙物,然後躲到後面去,一面牆、一扇門、一棵樹或一部共享單車等都可以。如果惡狗繼續攻擊,就要考慮利用身邊現有的物品防衛,實在找不到也可以脫掉衣服當「武器」。而如果不幸被咬傷,一定要立即到醫療機構進行傷口衝洗、消毒,及時接種狂犬病疫苗。
「這裡也呼籲大家都能文明養狗,保護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李彥勳最後表示。
惡狗亂躥,難道真的沒「法」管?
事實上,無人看管或者未栓繩索的犬只在大街上並非罕見,記者在日常生活中也經常碰到這種情形。就在幾天前,記者還在周口城區某早餐店,碰到食客帶狗進入且不栓繩任由亂跑的場景。
對於任性養狗,很多人都在爭議屬於文明道德範疇的問題還是法律層面的問題,對此,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採訪了法律界人士,得到的答覆是,不栓繩遛狗是嚴肅的法律問題,任性養狗、遛狗也是嚴肅的法律問題,並不是無「法」可管。
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周口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周口市的首部地方性法規,其中就對飼養犬只作出了明確規定。該條例第三十五條指出,攜犬出戶的,應當束犬鏈牽引,且禁止攜帶犬類進入公園、廣場等場所,居民飼養寵物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該條例同時規定,未束犬鏈牽引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罰款。攜帶犬類進入公園、廣場等場所的,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那麼,以本起事件為例,惡狗傷人後主人應當承擔責任嗎?河南裕恆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永超說,《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此外,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惡狗傷人,主人難辭其咎。」李永超表示。
同時,網友們紛紛呼籲,人各有愛,養狗不能一禁了之,但狗的主人一定要文明養狗、守法養狗,不要傷了別人害了自己。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張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