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他人信息辦理信用卡,最後導致他人產生不良徵信的情況,不知道大家聽說過沒有。
但是,上個月家住大慶的葛女士就親身經歷了一次。
葛女士在某銀行辦理信用卡時,突然被告知有不良徵信,無法通過信用卡審核。
「我的不良徵信是怎麼來的?」葛女士很是不解。
葛女士是東風新村一家商場的營業員,由於商場和某銀行有互動活動,持該行銀行卡購物,可以打折。
為此,她到某銀行打算辦理一張信用卡,令她沒有想到的是,一同辦卡的幾位同事都拿到了信用卡,而她的卡卻沒有消息。
當她到銀行詢問沒拿到信用卡的原因時,卻被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她有不良徵信,所以她辦理的信用卡,無法通過審核。
銀行工作人員的答覆,讓葛女士有點發蒙,自己以前沒有辦理過信用卡,也沒欠過別人的錢,更沒貸過款,怎麼會出現不良徵信了呢?
葛女士講到:「要不是商場搞活動,自己還不能去辦理信用卡,更無法知道自己已經有不良徵信」。
無獨有偶,淮北的王玲也曾遇到這樣的問題。
2016年1月,某商業銀行淮北分行到烈山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案稱,2012年,王玲申領了該行發行的白金信用卡。信用卡核發後,王玲很快將卡內的7.5萬元額度透支一空。經銀行多次催收,對方仍未還款。
截至報案時,王玲透支錢款的本息已積累至13萬餘元,且手機號碼停機。
但是,當警察找到王玲後,王玲也是一頭霧水:「這到底是咋回事?我沒有辦過這張信用卡啊」。
辦案人員將王玲的籤字,與信用卡申請資料上的籤字作了初步對比,發現字跡完全不一樣。經進一步調查,民警確認,王玲本人並沒有去銀行申領,也沒有使用過這張信用卡。
經初步分析,民警認為,這是一起冒用他人信息騙領信用卡,進而惡意透支的信用卡詐騙案件。
在警方隨後的調查中,真相也漸漸浮出水面,王玲的信用卡申請資料中填寫的手機號機主名叫董某某,是某保險公司的一名業務員。
在民警的提醒下,真正的王玲回想起,多年前在董某某所在公司購買過一份保險。
辦案人員成功鎖定了王玲信用卡詐騙案中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並立即對其實施抓捕。
到案後,董某某很快交代,是她冒名王玲申領信用卡並惡意透支。
而且,被冒名的不僅僅只是王玲一個人,經過警方調查,董某還利用另外10名客戶的個人信息申請了信用卡,且額度都在5萬元以上,均被透支一空。
包含王玲名下的那張,11張信用卡的申請行均為當事銀行的四海綠洲支行。經過細緻調查,民警發現,這家支行近年來共發放逾期白金信用卡110張,欠款總額高達1000餘萬。
更「可怕」的是,這些信用卡持卡人的電話大都聯繫不上,申請資料中的公司、房產、車輛等為虛假信息。
掌握了充足證據後,民警對當事銀行信用卡業務經理李某進行了突擊審訊。李某稱,這110張信息卡的申請資料,都是其朋友郭某某和張某某提供的。而郭、張二人成立了一家聲稱主營汽車貿易、實際上卻從事購買他人身份信息騙領信用卡和車貸的商貿公司,進而從中收取好處費的「勾當」。
案例講完了,可能很多小夥伴也會奇怪,為什麼僅憑個人身份信息就可以輕鬆申請到信用卡?
首先,通過網站申請信用卡,僅僅需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就可以完成信用卡的申請環節,而這些信息對於一些行業的從業人員來說,並不難獲取。
一旦身份信息丟失,尤其是身份證複印件丟失,不法者通常會同時辦理數個乃至十幾個銀行的信用卡,大肆透支和套現。
那麼,如果發現個人身份信息被盜用後,辦理信用卡應該怎麼辦呢?
可以向法院起訴銀行,在起訴時可以要求對申請書進行筆跡鑑定,法院對於這項鑑定結果還是認可的;
也可以申請調取半年內的信用卡刷卡票據,刷卡票據和籤字是可以調取的,同樣可以進行司法鑑定;
隨後,要求銀行回覆信用記錄,消除債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