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有了一個新段子:
幾個山東人坐在一起,互相看了看,說,我們現在還是真人,坐在這裡,真幸運。
因為,在山東,僅僅檢索在2018年-2019年的山東高等學歷數據清查工作中,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結果,其中有242人被發現涉嫌冒名頂替入學取得學歷,公示期後學歷作註銷處理。
注意,這是兩年期間的,公示的,被發現的冒名頂替者。真實的數據,往年的數據,應該是一個大得多得多的數據。全國呢?
按我的理解,高考當中敢夾個小抄,已經是驚人的冒險了;然而,這些人走得更遠,僅需在高考完之後,挑成績合適的考生,換上自己的名字,就以這個人的身份去上大學了,像沒事人一樣;而被擠掉的這個人,成了沒有身份的人,而且她還毫不知情。
關於高考作弊,很多人第一個聯想到的就是,古代科舉作弊。大家不忿的是,在滿清這樣落後的封建王朝裡,至少還是能做到對姦淫十歲以下的幼女不寬恕,斬立決;對科考舞弊,也視若仇寇,一殺就殺一串。
大快人心,有點像爽文。
我們來看幾個最著名的例子,比如清朝有三大科考舞弊案。
夫子廟中收藏的古代科舉考試作弊工具
一是,丁酉順天鄉試案。
在順天(京津地區)的一場鄉試當中,考官李振鄴、張我樸等人貪財納賄,公然在考場內互相翻閱試卷,照事先擬好的名單決定取捨。其中一位舉人陸其賢行賄銀三千兩,中舉。
發榜後,眾人不服,議論紛紛,考生集體到文廟去哭廟。
順治一查,經賄考,京官三品以上的子弟沒有一個不錄取的,但也有人花了銀子沒有考上。皇帝親自下旨,李振鄴、張我樸等7人立斬,家產籍沒,父母兄弟妻子俱徙尚陽堡。
再有,江南(南闈)取中的舉人裡,不少是賄賂考官而取得的。兩江的議論譁然,以致造成「群體事件」。落榜的士子們怒不可遏,群集在貢院門前。
經審訊,兩主考方猷與錢開宗貪納賄賂,立即正法,妻子家產籍沒入官;考官葉楚槐等處絞,妻子家產籍沒入官;另有多人牽連。
二是,辛卯科場案。
康熙五十年,江蘇省人才最集中、考試成績最佳的蘇州地區,在江南鄉試中只有十三人被錄取(其中五人是買來的),而多個揚州鹽商子弟榜上有名。蘇州學子憤怒抗議,並寫下對聯諷刺主副考官左必蕃和趙晉。
蘇州織造李煦和江寧織造曹寅(對,曹雪芹祖父 )密奏此事。最後查實,副主考官趙晉等人與考生串通舞弊,被處以斬立決;串通考官的參與舞弊的多名中間人判處絞監候。一共殺了五人。主考官左必蕃失察被革職。
舞弊考生的花銷可不少:吳泌在考前預付李奇3000兩引子買通關節,因為自己水平太差,又花了5000兩銀子請權相代考,錄取後再通過李奇付給軒三3000兩銀子;吳泌也送了副主考趙晉300兩黃金3000兩銀子,總共折合人民幣約588萬元。吳泌最後判絞監候。
這說明,中科舉的好處該有多大。
寫滿小抄的衣服
三是戊午科場案。
考生羅鴻祀賄賂主考官柏葰的家人,企圖藉此考中舉人。同時,還有一位票友平齡,中了舉人;但當時優伶不能參加科考,他是如何中舉的?這樣,越查越大,柏葰的家人在獄中被嚴刑拷打至死。柏葰身為正一品官員,本不致因收受賄賂而死;他本人認為會特赦改為發配邊疆,還備好了行李。但肅順想藉此剷除異己;鹹豐亦想藉此整頓朝廷腐敗墮落的吏治,殺他立威。柏葰等來的,竟然是執行斬首的命令。另有四人亦判斬首。
說完這三個故事,也許,很多人就會長嘆一口氣:今天果然不如大清。大清尚且有嚴懲科舉舞弊者的決心,敢把正一品大員斬首;而今人,竟然連直接主事的行政人員罰酒三杯都做不到?
可悲,可嘆。
但是,且慢為大清的嚴刑酷法而鼓掌。它做不到它宣揚的「零容忍」。我想延伸說開去。一方面,清代的科舉,舞弊成風,你今天能想到的各種各樣的夾帶小紙條,傳遞信息,替考,槍手,冒名頂替,收買考官等種種,在一定範圍內,蔚然成風。重判幾樁科考大案,並不能肅清整個科考的烏煙瘴氣。
二是,以上的徹查科考案的特點都是:舞弊已釀成了群體事件,由皇帝直接審理、判案。不是每一次舞弊都會成為群體事件的,更多的小群體事件、更多的輿論,在一開頭就被地方官員迅速撲滅了。被發現的機率小,他們覺得冒這個風險划算。
三是,處理得狠,既是因為清朝嚴刑峻法,也是因為權力鬥爭。還有,帝王的御臣之術也在起作用。不要忘了,朱元璋的「南北榜案」就是一大冤案:因為錄取的都是南方士人(因北方連年徵戰,文化水平和教育水平尚未恢復),雖經嚴查無並舞弊,為了平息北方人的怨言,朱依然下令凌遲二十多位考官,把狀元斬首,牽連一千多人。清朝的柏葰一案,也是朝中政治鬥爭的結果。
但不管怎麼說,涉及到科舉的行賄案,會更受矚目。就像發生在高考領域的貪汙腐敗,比起修建一棟房子的貪腐,令人更痛恨。
說到底,因為這動搖了國本。科舉是寒門子弟的惟一上升通道。一個幻夢。消耗了年輕的識字者和文化人的所有智識,讓他們甘心為朝廷所役使。
同當今多元化的社會不同,科舉是古代人改變身份地位的唯一方式。
雖然科舉是隋朝開始的,但早期尚且有門閥制度等多種方式做為補充;從宋明以後,為了實現政治集權化,上層有意識地堵死了科舉之外的成功渠道。連位極人臣的曾國藩,也念念不忘自己的「賜同進士」出身,而非「進士」;當再大的官,哪怕開疆闢土,戰功赫赫,如果不是進士,諡號裡也不能有至高榮耀的「文」字,就刻下了一個「你不是正途出身」的烙印。
何況普通文人。
世人只有讀書高。「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是宋以來文人的最高夢想。
在古代,能識字的人本來就不多,而傳播思想的、號召人心,一定是需要文字傳播的。於是,這些文人精英有了夢想,想實現階層上升,好好讀書,好好參加考試,就機會了。
各級別科舉考試
你只要讀書考了秀才,就可以免除差徭、見到知縣可以不跪、地方不能隨意對其用刑。總之,就是不用種田了,再不濟,也可以開私塾教書或做幕僚為生。
舉人,享有不納稅不徭役的基本特權,也意味著一隻腳已經踏入仕途,日後即使會試不中也可以在吏部候缺。附近的小農小商也會拖家帶口依附,獻上財產將自己降低到佃戶與幫工,為的就是逃避稅吏衙役的盤剝與敲詐。而且,舉人可與地方官員平等交往。
狀元及第圖
考中進士,則已進入官僚階層,甚至成為高層的儲備幹部。
以上,雖然每個朝代不一樣,大致規律如此。
對讀書人來說,這是一條明確的上升通道擺在你面前;考不上,是範進沒中舉,只能怨自己無能,一年接一年地考;考得上,轉身就成為「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中的「達」,心懷天下、造福蒼生的「士大夫」。
無論是想撈個人好處,還是為謀求百姓福祉、甚至是成為「帝王師」的文化精英,他們首先要做的一件事都是:通過科舉走仕途。
只要這條路還能走,他們就前赴後繼,不屈不撓,不作他想。
中國古代,是不存在著走技術道理的。軍功,也只是世胄貴族才能立功,普通人只能當炮灰。而有了科舉,就讓人感覺,只要我努力,人生就有方向;你不行,是你技不如人,命苦不能怪政府。
但是,科考舞弊,就是破壞了這種幻夢。而且,真實的歷史上各種各樣大大小小的舞弊,一定比暴露出來的、寫在史書上的要多得多。
殺雞儆猴,說到底只是一個姿態。不要幻想清朝就能做到零容忍。
想起一句老話:高考,依然是目前中國最公正最平等的一件事,以後再也遇不到這樣的事了。
很可惜,山東頂替事件裡,一次性地打碎了這種幻夢。
兩年期間,山東的14所高校公示清查結果,其中有242人被發現涉嫌冒名頂替入學取得學歷;
央視專訪陳春秀
個例,則非常多。從王麗麗、王娜娜、陳春秀,到羅彩霞,再到,兩次被人頂替的苟晶,絕望和自我懷疑,被偷走的人生,令人不忍細看。
此外,我們還在央視名嘴康輝的自傳裡看到,他當初也是被人冒名頂替了上中國傳媒大學的通知書,是他的父親特別堅持,又有關係又有能力,才終於拿回了屬於康輝自己的錄取通知書。
這些冒名頂替行徑,比夾帶小抄、提高個人分數、額外錄取一個人,惡劣十倍。因為它既有非常具體的受害者,也有宏觀的整個受害體制。它讓貧寒者再也不相信讀書有用,再也不相信社會公平,再也不相信公正與正義,再也不相信法律與法制。
這些案件的特點是:
1、輕鬆、簡單,誰都能替掉別人的身份。顛倒黑白,玩弄權術的,並不是什麼一品大官或者一手遮天的人,就是普通老師或很小的科長、行政官僚;或者,花2000塊就能買到另一個人的全部身份和高考錄取書;可想而知,整個高考制錄取度,漏洞大到能任由老鼠在裡面鑽進鑽出,暢通無阻。
2、犯了罪,害了別人一生,幾乎不受懲罰,或懲罰很輕。人家一品大員尚且以為自己會發配邊疆,他們倒覺得,犯的過失沒什麼大不了的,連撤職都覺得委屈,毫無愧意。
圖說:25年前河南許昌的黃海霞被親大伯的女兒頂替上了大學,結果,大伯的女兒在一所小學當老師。而被頂替的黃海霞以為自己落榜了,就去賣豬肉...
3、非常普遍。苟晶去的這所學校,很可能,所有人都是被冒名頂替的受害者。他們不是一個班,而是一所學校,還有很多屆。還有那麼多去了其他學校的,留在家裡務農的,打工的,瘋了的,自殺的……到底,有多少人受害?全國呢?
4、法律畸輕。這些案件裡,絕大部分未受懲罰。從上到下的產業,輕鬆地批量製造頂替者。實際上,不管是詐騙、偽造公文、偽造證件、行賄、受賄、贖職等等,應該每個都數罪併罰,判很多年。但是,大家都沒事,不僅沒事,高校還拒絕受害者重新讀書的最基本請求。
多麼悲哀啊,我們居然要在清朝那裡尋找法律依據了,覺得現在還不如大清。
真的,當大家最後的信仰,最後相信惟一公平的高考,也是個謊言的時候,我覺得,再也沒有什麼能撫慰大眾的心了。公平的幻覺被打破,這個社會,還能平靜地運行嗎?